四川汉源水电工程事件分析(区别二类不同的冲突)
送交者: 和合 2004年11月06日06:20:55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新闻说,四川汉源水电工程发生警民冲突。原因是因为民众对迁移费感到不足。
    在这个事件中,或许有贪官违法的行为。但是,却也不能肯定。
    事实上,这件事情更接近于劳资冲突。也就是说,并不是哪一方违法了。
    而是在对各自的利益讨价还价。例如,如果资本家给了工人每小时6元的工资,
    而工人要求象其他工厂那样给每小时10元。从而造成冲突。
    这样的冲突,资本家并没有违法。工人的要求也有合理的部份。
    "遇到劳资冲突,美国法院通常是把诉讼推荐给仲裁机构"。
 

    美国的仲裁机构,并不是政府机构。而是民间的机构。
    本人的"中国政治网站总汇"中列有美国仲裁协会的连接。
    http://www.geocities.com/classifiedforum/index.htm
    美国仲裁协会(www.adr.org)
    因为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因此,就具有了其独立地位。
    政府把劳资冲突转移给民间机构处理,也就摆脱了劳资之间的冲突。
    无论劳资之间的冲突多大,都不会影响到政府的运转。
    但是,如果在劳资冲突中,涉及到了违法行为,或者,影响到了国家利益,
    或者国家的稳定(同样是法律问题),那么,政府也会毫不犹豫的进行干预。
    例如,前二年加州码头工人罢工,本来就是一起劳资冲突。
    政府本来根本不管。但是,后来,罢工太久,影响到了国家的利益,
    布什总统就下令强制复工。

    仲裁,将在中国的政治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一般说来,仲裁机构对于
    市场价格是被动接受。但是,却通过仲裁结果,反而将影响市场价格。
    仲裁机构将会建立市场价格监视、分析机制。从而对仲裁给出公平的判断。
    仲裁机构并不需要专业的律师出身,当然,具有律师背景的更好。往往具有
    优势。我本人就曾经想回国促进仲裁机制的建立。仲裁的关键,是具有公平
    的感觉。

    仲裁是法制的一个非常重要部份。然而,中国人对仲裁机构的作用却还非常陌生。

    我认为,中国可以首先由政府帮助,建立半政府半民间性质的仲裁机构。
    逐渐转移成完全民间性质。(我知道中国已经有仲裁机构。只是没有名气。)

    然后,通过一、二个事件,由仲裁机构着手解决,然后,大加媒体报导,
    从而教育人民通过仲裁机构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建立了仲裁机构
    的公平而权威的地位。

    这次汉源事件其实就是一个好机会。不过,问题在于,在这个冲突中,
    政府本身是作为资方牵扯进去了。而本来应该行使仲裁的民间机构却依然缺乏
    权威性。这使得问题趋于复杂。

    我认为,可以试验要求民众和政府必须通过仲裁解决。保证谈判过程公开。

    说实在,这次事件中,省委书记的确是非常勇敢。被挟持是属于意外。
    政府千万不能让书记在压迫下答应条件。而必须通过坐下来谈判的机制解决
    问题。保证如果政府官员在这次事件中,如果违法,必通过法庭审判。
    对于民众的价格要求,则必须通过公平的仲裁机制解决。假如这次事件中,
    书记有一个三长二短,那么,就一定要严格镇压恶分子。那就不是一个谈判
    过程了。

    不管这次事件最后是否需要武装解救人质,都要进行一次通过仲裁解决
    的过程。然后,让媒体大肆宣扬。从而建立起仲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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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事件事后应该怎样处理
送交者: 和合 2004年11月07日07:39:41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新闻上说,汉源事件已经被平息。省委书记也得到解脱。
    我不知道事后处理工作进行的怎样。不过,根据我的感觉,这件事情背后
    肯定有贪官。说实在,我觉得,中国目前几乎所有的建设项目背后都有贪
    官。凡是遇到有土地征购或者征用的,几乎是必有贪官的行为。光我自己
    知道的,涉及到本人在国内的亲戚的一些事例中,就有。我有点不明白,
    中央政府为什么好象是聋子瞎子。

    对于这次汉源事件,我认为,应该立即把汉源市的政府人员全部拘留起
    来。把工程建筑人员中的领导也立即拘留起来。立即彻底清查移民款项
    的使用情况。对违法使用移民款项的官员,应该立即逮捕,并起诉。

    有新闻说,政府答应给予每人(或者是每家)二万多元,即便如此,也跟
    本没有给下来。这在本人看来,已经构成政府人员违法。即便是延迟
    给钱,也是违法行为。只要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给钱,这就是违法行为。
    这已经构成起诉相关领导的法律证据。

    有新闻说,政府已经决定停止工程建设,直到解决移民问题为止。我感觉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是,我怀疑政府对违法贪官是否能够动用法律进行
    处罚。我认为,应该解决的,不仅是把该给的移民款项给出去,而且,应
    该把那些借口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把款项给出去的官员立即双规,并起诉。

    另外,我认为,中国政府应该立即把全国(除了军事行动的)所有的有关征地
    ,和土地买卖的情况,完全公开,允许任何一位民众进行查询。(当然,可以
    收取一些手续费,但是,必须允许"任何一位"民众的查询。)应该包括征地
    的目的,土地买卖(或者称使用权转让)的资金使用情况,补偿,涉及的承包
    商,等等,全部接受人民的监督。实行完全公开的制度。

    我认为,这个事件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和机会,能够让中国政府展现一次
    严厉打击贪官的威力和案例。

    民间冲突的类型大概有三类。
    第一类是违法行为引起的冲突。例如,四川万州的事件。
    第二类是利益交换不公平引起的冲突。例如,此例。
    第三类则是立法过程引起的冲突。这在目前的中国还暂时没有发生,
    不过,早晚可能发生。这才是涉及到政治结构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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