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闻上看到:
"1998年中国政府下令禁止直销活动,因为担心这种金字塔似的销售方式令假冒
伪劣产品泛滥,消费者受到损失,从而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
不过后来,因为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中国政府被迫解除禁令。
现在中国政府规定,只有注册资金在一千万美元以上,年销售量在六千万美元
的公司才能够注册成为合法直销公司。
目前只有10家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合法在中国进行直销活动,其中包括安利和
雅芳。 "
我认为,中国政府对传销的法律规范依然很成问题。用注册资金下限来
规范直销是不符合法制规则的。
我认为,正确的规范方法可以有二种:
第一种是,首先通过法律判断,所谓直销,其实是多级的批发-零售的关系。
所以,必须在每一级销售过程中,征收销售税。这样,随着金字塔型的销售,
销售税也将是金字塔型的。随着销售税的几何级数增加,必然阻止了传销
级数的增加。
这种方法,当然不需要去"禁止"传销这种商业形式。当然,也就不会违反
世贸的规定。但是,却实质上阻止了传销的发展。
第二种方法是,必须要求所有的传销过程签署一份政府规定的文件。
文件上规定所有的销售信息必须向下级公开。包括你所处的传销链
的位置,商品的价格和来源等等。因为,一旦加入传销组织,就相当
于参加进了公司的投资人。因此,用法律来规定这种商业形式必须
给予传销人足够的内部信息。
这种方法,可以使得参加传销的人不被蒙骗。从而减少了消费者
可能遭受的损害。
另外,我还在"中国应该建立区域法(zonning law)"一文中,提到过,对居民
公寓区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可以禁止在居民区进行联锁性质的商业和
生产活动。从而,要求传销活动不得在居民区进行。更加限制了传销活动。
使用了这几种方法后,就可以完全开放传销的方式了。无论注册资金是
多少,你都可以使用传销进行了。但是,无论是谁,都必须遵守以上
几条相关法律。在这种法律的规范下,传销就不可能再造成大的危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