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说起一些重大的历史案件时,很多人会脱口而
出:"让全国人民审判"这样的话。
其实,这种说法,是对法制系统的错误理解。
他们把陪审团制度错误地理解成一种民主体系。
法庭的陪审团制度,并不是民主的机制。而是接近于科学体制。
首先,陪审团和法官必须是与当事人没有任何亲属、利益、
朋友关系。
第二,陪审团和法官的人,必须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件,
因此,没有对相关事件有情绪影响。例如,假如你曾经经历
过车祸,或者,你的朋友曾经在一次车祸中丧生,那么,你就
没有资格作为一个有关车祸的案件中的陪审员。
第三,陪审团必须不受新闻媒体的影响。必须是一个没有被
媒体相关报道"污染"的人。
假如这些人曾经是被"污染"的人,那么,就应该被取消陪审团
资格。甚至可以要求法庭从一个被"污染"的地区,转移到
另外一个"干净"的地区。
可见,法制中的判断,并不是人数越多越好。也不是全体民
众任何一个人都能够参预判断的。
陪审团(或者最高法庭法官)采用有限的六人或者十二人制度,
是为了使判断,更加接近"一个理想的,公平的人"。
他的判断必须是依据客观事实,和客观逻辑,而不是依据主
观意志和情绪。也不是为了更加接近全体人民的意志。
因此,法制是接近科学的。就象科学家判断和推导科学定律,
是完全依据客观的事实和逻辑。而不是依据自己的主观意志
来"制定"科学定律。或者依据民主,由多数人的投票来"确定"
或者"决定"科学定律。
民主的方法,可以完全靠媒体的煽动,甚至欺骗隐瞒,甚至毫
无理性的方法,甚至制造事端,来影响公众情绪,群体意志。
可以采用任何事例,包括个人历史、婚姻、家庭背景、朋友关
系等等五花八门,来说明一个人是好人。
而在法庭中,是不应该允许情绪煽动的方法来影响陪审团或者
法官的。例如,假如你的对手用煽情的方法,来说明他是一个
好人,那么,你或者你的律师,就应该阻止这种煽情。因为,
这些煽情和具体事件无关。假如你的对手采用欺骗隐瞒的方法,
那么他的行为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