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为什么可能造成分裂? 争夺利益的政治,必然是灾难的政治。 某些人的错误观点认为,政治就是争夺利益 的政治,而不是判断对错的政治。 这是非常错误的。 正确的宪政,就是判断正误的政治。 在法制之下, 政府不能对某个特定的群体进行特别的立法照顾。 而只能通过订立公平的法律,对符合一定条件的 案例进行处理。正是这样,避免了政治成为利益 争夺的工具。而把政治,变成了判断正确和错误 的工具。 判断正误的政治是正确的政治,而不同群体进行 利益争夺的政治,则必然是混乱的政治,也是错误 的政治。 以局部群体利益为政党,进行利益争夺的, 必然造成分裂。而以公共的,正确和错误理念 作为区分的政党,则必然保持统一。 美国的政党,尽管有不同群体利益的趋势,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党是以群体利益为自己的 宗旨的。没有什么南方党,纽约党,等等。 议员们尽管代表了地方,但是,他们讨论的都是 一种整体的对错概念,而不是在议会争夺地方的利益。 所谓立法,就是判断正确和错误。 他们争辩的是一个统一的法律,按照这个法律, 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使用。而不是争辩应该 让纽约得到什么好处,或者,让南方得到什么好处。 总而言之,他们是不能争辩地方的,或者局部群体的 具体利益的。只能够争辩一个统一的法律。 (注:这一点,在丁林的文章中也有说明。) 或者说,他们只能讨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而不能不顾正确和错误,仅仅争夺地方或者局部群体 的利益。 我不知道在美国的议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对他们 议事的内容进行这样的规范。但是,从美国议会政治 运作的客观事实可以看出,他们就是这样行动的。 我个人认为,可以通过法律对此进行规范。 也就是,用法律保证议会的议事,是不能争辩具体的 地方利益的。而只能争辩某种不涉及具体事件的, 抽象的事件的正确和错误。 另外,我也认为,可以通过法律,对参政的政党 进行规范。例如,参政的政党,必须是不能代表 局部群体的,或者是局部地区的。例如,不能让 南方党,或者教师联盟,工人联盟,或者妇女协会, 等作为政党参政。而政党,必须是全民性质的党。 也就是说,任何人都能参加的党。 政党的党章也不能规定,党是为局部群体利益的。 而只能是一种整体的理念。 至少,我们都知道,美国的二大政党,都没有 固定的党章。都没有说是代表某些局部群体利益的。 这或许就是美国的民主政治能够成功,而某些 南美、亚洲的民主政治体制并不成功的原因。 --------------------- 政治必须以科学的形式,建立政治科学。 主要之点在于,必须建立用科学方法,进行审稿制的政治科学 期刊。 因为,正确的理论,是具有连续性的。具有不断发展性质的。 是需要不停地更新的。 政治理论中,如果有一点错误,那么,只需要一个人指出这个错误, 那么,就足亦。 因为,判断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是,第一,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愿望。 第二才是主观愿望。 应该说,客观和主观对决定正确和错误,都有效果。 就象对于股票的判断一样。如果一个公司实质上的产品,根本就已经过时, 或者,根本就管理混乱。那么,即便是股民们一时抬高股价(主观),那么, 这种价值也是保持不了长期的。 所以,首先的决定因素是,这个公司的客观事实。 但是,在公司A和B的客观事实都能够符合好的条件的情况下, 股民们的主观作用,就能够决定到底是A公司发展,还是B公司发展了。 -------------- 政治对正确和错误的判断是一个积累的过程。 正确的行为是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的。 新的政府的功能并不是可以把旧政府所积累的判断全盘推翻。 而是继续积累新的判断。 这才是政治稳定的原因。 政治对正确和错误的判断结果,用法律的形式积累下来。 就象科学,用科学定律、定理的形式,积累下来。 政治对正确和错误的判断的是一个动态的状态。 动态,主要是对正确错误判断的继续积累。 尽管也包含一些对旧判断的修改。但是,主要是积累新的判断。 就象科学的理论,总是在发展一样。科学期刊上,正确的理论 总是在更新的。 社会科学,或者说,"宪政"对正确的判断,也是动态的,也是不断更新 的。不能因为正确和错误的划分是动态的,就否认正确和错误区分的 存在。 判断正确和错误的政治,是稳定的政治。 所谓领袖,是带领人们对正确和错误进行判断。 领袖有二个功能:一是对正确和错误进行判断,也称立法。 另外一个,是根据已经判断好的正确和错误,对具体事件 进行处理。通常,这个功能不由总统直接进行。而是委托 给具体的"局",进行处理。 因为,对正确和错误的判断结果,是不因为最高领导人的变化 而变化。 相比之下,对利益的争夺却是不稳定的。今天这个人上台, 把某种好处给这个集团。明天另外一个人上台,就可以 完全否定前一个人的决定。于是,就把好处换给另外一个 集团。于是,政治必将不稳定。 ------- 西方宪政的国家为什么能够一直保持先进? 因为,他们一直不停地保持着对正确和错误的判断。 相比之下,某些东方国家,即便是有民主,但是,由于 政治变更并不是以判断正确和错误为连续目的, 而是以利益争夺为政治核心, 每一次权力更替,都造成对正确和错误的几乎全部重新判断。 这不仅造成了政局的不稳定,而且,使得正确的方向 无法保持稳定和连续。 以台湾的核四工程为例,政府对该工程的判定,仅仅是 以群体利益的原因。这个政府说上马,下个政府说下马。 这种情况,必然造成政治经济的不稳定。 事实上,政府是不应该直接对具体工程进行判断的。 而只能够通过对正确和错误的分析,进行对工程 的抽象立法。例如,政府不能直接以有损国家安全为名, 判定核四工程必须下马。 但是,却可以立法,要求对所有的大型工程进行国家 安全的鉴定。凡是没有通过某些要求的,不得施工, 或者暂停施工。这才是真正的法制政治。 尽管政治避免不了利益的争夺,但是,这种争夺必须 通过对正确和错误的判定,通过建立对抽象行为的 法律,来进行控制。而不能直接控制。 -------------------- 问题: 一。什么是判定正确和错误的标准? 是客观事实,客观规律?客观逻辑?民意?还是别的什么? 二。怎样判定正确和错误?或者说,什么是正确的判断正确和错误的程序? 有任何一个人,证明某观点理论在某点是错误的,那么, 它在某点就是错误的。而不需要全体人民投票通过。 (科学的过程) 三。应该由谁来判断正确和错误? 人民的选择,不是直接判断正确和错误。而是选择对 正确和错误进行判断的合格人选。 由此出发,要求人选的标准,不是代表某个群体,进行利益争夺, 而是要求人选1。诚实,2。有逻辑判断能力, 3。有足够的知识, 4。 -------------------- 实现中国宪政民主的关键: 建立判断正确和错误的机制,而不是听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不是凭领导人主观的意志,进行民主胡闹。(例如,魏京生到处 宣传台独等等。) 这个机制,必须连续运行。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机会,参加进这个机制,对正确和错误进行判断。 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观点,通过这个机制表达。 但是,也通过这个机制,进行他的正确和错误的判断。 对于判断结果,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或者类似法律的形式) 进行积累下来。 以前,民运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所谓民主议事程序。 但是,往往是 主观愿望的表达。最后的结果往往是 一纸声明、宣言之类。往往是根据自己高兴,或者 趁什么时机,来一通抽筋似的意志表达。 而宪政法制之下的民主,这种议事则是对正确和错误 的判断。必须是系统的、连续的、针对问题的、尊重客观事实的 科学性的判断。 必须是针对具体事件或者观点,给出明确的,正确和错误的判断。 而不是不分正确错误,仅仅给出表达。 对于判断结果,必须在任何时候,接受任何人的挑战。 现在的情况是,个人坚持自己的观点,根本就不听别人说什么。 胡平只管自己发表大量的错误百出的文章。其他什么人,也是 在一天到晚的胡说八道。而芦迪先生想找胡平辩论,胡平先生 可以根本不予理会。 这种自由混乱的局面,决不是宪政民主政治的真正形式。 所谓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意思,决不是各自胡说八道。 而是,允许个人保留任何思想。但是,对这些观点也理论 的正确和错误的判断,则是全社会范围的。是每个人都 可以参与的。 ------------------------------------ 在法制的观点中,争取建立法制、宪政、民主主要不是向 政府争取,主要是向民众争取。 在民众中,建立判断正确和错误的稳定机制。 通过这种机制对正确和错误的判断,是任何政府官员都 无法反驳的。因为这种判断,是包括了让他们参加的判断。 政府中的任何不同意见,都可以在这种正确和错误的判断 机制中得到公平的表达。 通过这种机制判断出来的正确,是任何政府都无法对抗的。 除非政府本身就是这种判断的主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