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競爭烈 售者需受價

受價的行為,是不需要有很多的競爭出售者的參與,然後把市場需求曲線的一小點拉開來而成近於平線才發生的。事實上,潛在的競爭者也不需要很多。受價是被迫而「受」的。只要有一個出售者決定不二價而沽,而整個市場都知道可從這出售者以該價買到同樣的物品,其他的供應者不能叫較高之價,而若不二價夠低,受價就是後果。

市場概論

第二節:受價的行為

受價(price taking)的行為沒有多大變化。市場之價是什麼,出售者就照價而沽,沒有其他選擇。從價格行為的角度看,受價並不精彩,沒有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但為什麼一個出售者要受價,沒有選擇價格的空間,卻不是膚淺的問題。

 

受價,是因為出售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線一條。要是這曲線向右下傾斜,高價多賣一點,低價少賣一點,出售者就要覓價(price searching),考慮高一點或低一點可能帶來的不同利益。

 

傳統的分析是這樣的。一樣物品的個別顧客的需求曲線皆向右下傾斜。數以千計的個人需求曲線,每價加量(向右橫加),得到的市場需求曲線也是向右下傾斜的。如果市場的需求者甚眾,而供應者也多得很,雖然市場整體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但一個供應者所面對的,只是這曲線上的一小點。把這小點放大拉開來,這供應者面對的是一條近於平的需求曲線。

 

這樣看吧,以縱軸為價,橫軸為量。假設整個市場的橫軸每公分代表一萬個單位。但一個微不足道的供應者,自己面對的量的橫軸,每公分只代表十個單位,那麼這供應者的橫軸,是市場的橫軸拉闊一千倍。這樣,面對這供應者的需求曲線是近於平的。不可能絕對是平,但近於平。因為近於平,這供應者就不考慮選擇訂出較高或較低之價:他按市價出售,受價(price taking)也。

 

面對一條需求平線,出售者之價若高於此線,一點也賣不出去。價低於此線呢?有兩個解釋出售者不會那樣訂價。其一是依照需求平線之價,他要賣多少就賣多少,而他決定的產量,是市價等於他的邊際生產成本。其二,要是這個出售者的生產成本與其他的競爭者相同,訂價低於市價他就要虧本而關門大吉。

 

我們不要吹毛求疵地批評上述的分析。雖然在真實世界中,一絲不改的受價行為不多見,但環繞市價的或加或減的行為很普遍。在真實世界中,受價與覓價的區別是程度上的事。從完全沒有市價指引而覓價到一絲不改地跟市價之間,有一塊很大的廣場或灰色地帶。分析問題或現象,灰色地帶容易引起混淆,我們不妨簡化地從一個極端或另一個極端入手,而這極端的選擇,是要看問題的本質來決定的。

 

比方說,一般而言,農產品、礦物、材料等市場,應該歸納在「受價」那方面,但香港這幾年的兩次「雞瘟」發生時,雞價的升降是「覓價」的問題。又比方說,咖啡的批發市場歷來是「受價」的,但數十年前,盛產咖啡的巴西,賭了期貨的官員竟然協助「造價」,搞得聲名狼藉。

 

話雖如此,我對上述的傳統受價分析有質疑。我認為這分析的主要困難,是過於重受價市場需要有眾多顧客及眾多供應者。換言之,我認為受價的主要成因,不是因為一個供應者只佔市場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覓價也不一定是少供應者或壟斷才會發生。且讓我從《博弈理論的爭議》一文內談到的一個故事說起吧:

 

「大約是一九六六年吧。我從賭城拉斯維加斯駕車到三藩市去,路經之地全是沙漠。天大熱,攝氏四十多度,汽車沒有冷氣,口渴之極。車行了很遠都四顧無人。後來到了一個地方,見有五、六戶人家,其中一家門前掛可口可樂的招牌。我急忙跑進去,買了一瓶冰凍的可樂,只二十五分錢。我想,要是賣者叫價五元一瓶,也是相宜之極,為什麼只售二十五分?離開時,我見到有幾個鄰家的孩子在地上遊玩,恍然而悟。我想,要是賣可樂的人把價格提升,這些孩子就會叫父母替他們購置冰箱,大做可口可樂的生意。」

 

上述的小故事有幾個不小的含意:

 

(一)我這一輩承受了馬歇爾傳統的經濟學者都知道,市場的競爭,永遠不限於可以見到的出售或供應者,而是包括所有潛在(potential)的、看不到的可能參與的供應者。只見到一個生產出售商人,不等於壟斷,見到幾個不等於寡頭競爭,因為在旁虎視眈眈、伺機而動的競爭者可能不計其數。

 

奇怪,有道之士明知潛在競爭的重要影響力,但往往一轉身就忘記了。二十世紀價格理論大師史德拉(G.J.Stigler),一九四六年就說明競爭要把「潛在」的算在內,但他後來作工業生產研究時,分析那所謂「集中比率」(concentration ratio)就忘記了潛在的競爭者。

 

(二)無論供應或需求,潛在的競爭者對市價都起決定性的作用。但我們無從知道潛在的人數,所以供求曲線的圖表只能限於參與的、看得到的、數得出的供或求的競爭的人。但假若我們以為市價是單由這些可見的競爭者決定(一般書本的含意),就大錯特錯。說在邊際上市價等於成本等於用值,是看得見的競爭者的邊際價值相等沒有錯,但潛在的競爭者協助把邊際成本與邊際用值推齊而成市價。這點下節將再解釋。

 

(三)從我們的可口可樂小故事可見,受價的行為不需要有多個可見的競爭出售者。見到的可能只有一個,而這一個可能被潛在的競爭者逼要受價。只有一個出售者,其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向右下傾斜的,因為市場的供求圖表不能把不知數目的潛在競爭者畫進去。然而,那可以畫得出的需求曲線似是而非,因為那單一的出售者可能意識到,要是他加價,面對的需求曲線會因為鄰居孩子的參與出售而平下來。

 

不要誤會,我不是說那單一的可口可樂出售者是受價之人。他可能是覓價者,但因為有潛在競爭者的存在,這覓價有很大的約束。他可能因為覓價的約束太大,看五十公里之外之價而受之。

 

這帶來我要說的最重要的一點。受價的行為,是不需要有很多的競爭出售者的參與,然後把市場需求曲線的一小點拉開來而成近於平線才發生的。事實上,潛在的競爭者也不需要很多。受價是被迫而「受」的。只要有一個出售者決定不二價而沽,而整個市場都知道可從這出售者以該價買到同樣的物品,其他的供應者不能叫較高之價,而若不二價夠低,受價就是後果。

 

參與的或潛在的供應者數目,對受價的行為不是完全沒有影響,而是影響不大。較大的影響是另外兩項因素:其一是大家出售的物品要沒有疑問地相同;其二是潛在競爭者的參與易如反掌。

 

在我們的小故事中,可口可樂就是可口可樂,在美國不可能有冒牌貨。這樣,購買的顧客不會懷疑一家出售的會與另一家的不同。至於孩子們的潛在競爭,轉為參與競爭易如反掌。小孩只要在家門前掛上可口可樂的招牌,家中的冰箱有足夠的容量,掛個電話給可口可樂的批發商,就可得貨而開檔了。

 

上述的分析,解釋了為什麼世界上數以千計的產品中,只有數十種是純真的受價物品。這數十種就是期貨市場(commodity futures)成交的物品了。期市是以今天的合約決定某物品的將來某日的成交價。要是將來的交收貨不對辦,豈不會大吵特吵乎?因為這個緣故,能在期市成交的物品,必定有嚴格的量度質量的規定,使參與交易的人心安。黃金如是,白銀如是,木材、花生、雞蛋等物品也如是。

 

除了物品有嚴格質量鑑定,質量有變說明有規定的價格之變,期貨市場的成立還有其他的條件,例如要找到一個或幾個眾所認同的交收地點。這是題外話。這裡要說的,是一樣物品的質量被眾所認同,其價就不會因為有質量的訊息問題而引起爭議。另一方面,參與期貨市場也確實易如反掌。一個人只要證明有下注的錢,掛個電話就可以買入或沽出,而沽出者(供應者)可以完全沒有物品(貨物)在手,賣「空」去也。沽者既然賣空,購者當然要買空了。

 

期貨市場釐定之價,沽者或購者都要接受,覓價的行為是不存在的。有趣的是,龐大的買賣成交量,到期時一般是沒有貨物交收的。要是某期貨有百分之二成交量的貨物交收,《華爾街日報》就會作新聞報道了。不用交收貨物(只算金錢上的得失),期市的主要用場是訂價,好叫實際的生產供應者與實際的購買使用者有價可受,而同時又可以利用期市的合約,買空或賣空來保障自己的生產計劃。貨物不用交收,但一定要有交收的權利,因為這權利可以保障市價的可靠性。任何買了期貨的人,結算時若認為市價太低,不可信,就要求對方交貨。

 

受價的行為不需要有很多的供應競爭者。另一方面,有很多的供應競爭者,卻可能覓價。這是訊息不足的問題,是後話。

 

(《經濟解釋》之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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