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優勢定律 需有自由市場

佛利民(M.Friedman)認為比較優勢定律是經濟學上最重要的發明。......從簡單、清楚、客觀、說服力強等角度看,這定律難得一見,是經濟科學值得引以為傲的。

 

一九九七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差不多所有亞洲國家的匯率皆暴跌,但香港的幣值與美元掛勾,因而失去了不少比較成本的優勢。跟著而來的香港通縮是調整,而這調整會有好幾年。

第二節:比較成本

比較成本(comparative cost)是一套理論,又稱為「比較優勢定律」(the 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這定律用以解釋為什麼不同的國家,不同的企業或不同的人,會專業(specialize)生產。其答案是不同的生產單位,生產同樣的物品,只要生產要素的比例不同,就會有不同的成本,各自選擇成本較低的來專業生產,然後在市場交易可以互相得益。

 

佛利民(M.Friedman)認為比較優勢定律是經濟學上最重要的發明。我自己有所保留,認為專業生產還有其他重要的原因──這是下一章的話題。然而,從簡單、清楚、客觀、說服力強等角度看,這定律難得一見,是經濟科學值得引以為傲的。

 

是李嘉圖(D.Ricardo)在一八一七年創立的,其後參與發展的名家輩出,好不熱鬧。於今回顧,以解釋行為來說,主要還是李嘉圖原來的簡單分析。他以兩個國家兩樣產品為例,就讓我們用他當年的例子談談吧。

  

兩個國家,英國與葡萄牙,各自生產衣料與葡萄酒,其情況如下:

 

 

英國

葡萄牙

 

 

勞工--產量

勞工--產量

總產量

衣料

100--1

90--1

2

葡萄酒

120--1

80--1

2

 

如上數字可見,無論生產衣料或葡萄酒,葡國都有絕對優勢(absolute advantage):兩種產品,產量同樣是一,葡國所需的勞工都比英國所需的少。然而,從勞力成本的比例上看,英國一衣料單位的成本是0.833單位葡萄酒(100除以120),而葡國一衣料單位的成本是1.125葡萄酒(90除以80)。這是說,衣料的成本英國比葡國低。轉過來,葡國一單位葡萄酒的成本是0.889衣料(80除以90),而英國的葡萄酒成本是1.20衣料(120除以100)。葡萄酒的成本葡國比英國便宜。

 

上述是說,兩樣同量產品,只要不同的國家所用的生產要素(這裡指勞工量)的比例(ratio)不同,國與國之間的成本一定不同。那是說,若甲國的A產品成本比乙國低,那麼乙國的B產品成本也一定比甲國低。一個國家可能所有產品所需的生產要素都比較少(都有絕對優勢),但如果上述的比例國與國之間不同,在成本上算,一個國家不可能所有產品的成本都比較低,或任何一國必定有些產品成本是比他國低的。這就是比較成本的概念了。

 

回頭再看上述的數字例子,若不專業生產,兩國的衣料總產量是二,葡萄酒的總產量也是二。但如果英國專產衣料(成本較低),衣料的總產量是2.20(220勞工除以100);葡國專產葡萄酒(成本較低),酒的總產量是2.125(170勞工除以80)。兩項總產量都比不專業生產為高。李嘉圖假設葡國與英國以一對一貿易,可以1.125葡萄酒來換取1.125衣料。貿易後,葡國可得1.125衣料,剩下1.0葡萄酒;英國可得1.125葡萄酒,剩下1.075衣料。二者都比一與一為多,而這就是專業生產、互相貿易帶來的利益了。

 

跟著而來的理論發展,重要的有米爾(J.S.Mill,1848),此君當年竟然能在有競爭的市場下,推出貿易成交價的釐定(李嘉圖的一對一只是假設);兩個瑞典經濟學者(E.Heckscher,1919與B.Ohlin,1933)解釋國與國之間的比較成本不同,是因為生產要素的組合不同;英國的奈納(A.P.Lerner,1932)與美國的森穆遜(P.A.Samuelson,1948)指出,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不僅在某程度上代替移民或其他生產要素的跨國轉移,而且在多個假設下,不同國家的生產要素價值可以因為有貿易而變為相等。這些都是題外話。

 

少為人知但比較重要的,是每個國家有不同的比較成本優勢,只能在產品換產品或同一貨幣的情況下才可以肯定。要是大家有不同的貨幣,而匯率受到管制,在某些情況下,那所謂購買力相等(purchasing power parity)可能脫了節,需要或短或長的時間作調整,而在這調整期間一個國家可能失卻大部分或甚至所有的比較優勢產品。一九九七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差不多所有亞洲國家的匯率皆暴跌,但香港的幣值與美元掛勾,因而失去了不少比較成本的優勢。跟著而來的香港通縮是調整,而這調整會有好幾年。

 

國與國之間的貿易,除不同貨幣外還有關稅等障礙。而最明顯的國與國之間跟一國之內的不同,是後者的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中國目前還是例外),不會有國與國之間的生產要素的不同組合了。

 

一國之內的比較成本概念一樣,但分析更為容易。一個小市鎮內最好的醫生也是最好的打字員。作醫生的成本是打字員的收入,作打字員的成本是醫生的收入,這個人當然會選作醫生,因為作打字員的成本比其他打字員高。如果這個人是最差的醫生但卻是最佳的打字員,他作打字員的成本也是比其他打字員高,所以還是選作醫生。這是比較成本的選擇。事實上,在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市場中,選擇收入較高的職業,就是比較成本較低的職業了。這就是專業生產。

 

李嘉圖創立的比較優勢定律,用之於一國之內,一鎮之中,甚至朋友之間,皆暢通無阻。但一定要有自由市場,而自由市場一定要有私有產權。市場若受到管制,或私產不存在,以專業生產而互利就會有很多問題了。中國大陸當年,每個人由中央分派工作,要達到李嘉圖的專業互利,是紙上談兵。一個人的比較成本作那種專業較低,沒有市價的指引,靠「中央」分派工作,所需的訊息費用太高了。

 

我自己作了那麼多年教授,對學生提出選擇職業的前途問題時,只能對他們說我所知的市場情況,選擇還是由學生自己作判斷,因為學生在不同職業上的能力與喜惡,我不能比他們自己更清楚。知子莫若父,我對自己的子女認識多一點,也關心多一點,但也不敢替他們作職業(專業)的選擇。這不是因為子女不聽我的話;正相反,我是怕他們唯命是從。我怎會不希望子女選上適當的職業呢?他們長大了,受了教育,自己選擇職業,一般來說,會比我替他們選的可靠。若國家中央替我的子女選擇職業,你認為李嘉圖會怎樣看?

 

我說過了:成本是最高的代價。要生產甲物品,放棄最高價值的乙物品是成本;要選擇甲職業,放棄最高收入的乙職業是成本。比較成本是指人與人之間的比較,或國與國之間的比較──魯賓遜的一人世界是沒有比較成本這回事的。李嘉圖以勞工生產的簡單數字分析,再可以簡化。生產同一物品,或選同一職業,我比你有優勢,不是指本領,是指我的成本比你的低,而只要是這樣,你必定有其他產品,或其他職業,其成本比我的低。相當淺,但第一個想出來的是天才。李嘉圖是天才。

 

(《經濟解釋》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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