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學者須知:

 

本書分十二課講解整卷哥林多前書。在每課的開始,你要先閱讀所指示的章節,所以,在看本書時,必須要有一本聖經。然後,小心閱讀課文,求神幫助你把它完成。

 

第 一 課 教會的分爭( 11-216

第 二 課 不要高舉人( 31-421

第 三 課 道德上和肉體上的敗壞(51-620

第 四 課 婚姻問題(71-40

第 五 課 基督徒的自由(81-927

第 六 課 劃清界限(101-111

第 七 課 婦女蒙頭和聖餐( 112-34

第 八 課 屬靈的恩賜(121-20

第 九 課 恩賜的運用(1221-1313

第 十 課 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恩賜(141-40

第十一課 復活(151-58

第十二課 結語(161-24

 

---------------------------------------------------------------------

 

第一課

 

教會的分爭(11-216

 

一 前言:

 

哥林多城是在希臘的南部和雅典的西方,是當時國際貿易的中心。由於宗教道德敗壞,哥林多以後又為罪惡的中心,因此哥林多又是「不潔」和「淫蕩」的別名。

 

保羅第一次到哥林多是在他第二次旅行傳道時,在使徒行傳第十八章已有記載。他初到哥林多時,和猶太人亞居拉、百基拉同住,靠織帳棚為生。保羅蒙召以後,他本來是先向猶太人傳福音。猶太人拒絕以後,他才到哥林多向外邦人傳福音,有些人得救了,於是哥林多教會便建立起來。

 

三年以後,保羅在以弗所傳道,收到哥林多教會的來信,信中述說教會所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並請保羅指示應如何解決之,這一卷書信就是保羅為答覆哥林多教會所寫的。

 

二 內容摘要

 

(一)祝福問安(一1-3

(二)感謝(一4-9

 

1. 為過去的恩典感謝神 (一4-6

2. 為現在的豐富恩典感謝神(一7

3. 為將來蒙保守感謝神 (一18-9

 

(三)教會的分爭(一10-21

 

1.勸弟兄彼此相合(一10

2.分爭的來源 (一11

3.分爭的性質 (一12

4.責備其分爭 (一13-17

 

1)基督不是分開的 (一13

2)只有基督為他們釘十字架(一13

3)信徒受洗只是加入基督名下(一13-17)

 

5.從福音的性質來看,高舉人是愚蠢的(一18-三:4

 

1)十字架的道理,世人看為愚拙 (一18-25

2)蒙召的人通常不是世人認為偉大的人(一26-29

3)福音的信息是在高舉神而不是高舉人(一30-31

4)保羅來哥林多是在榮耀神 (二1-5

5)福音不是在高舉人的智慧,而是在高舉神的智慧(二6-4

 

a. 原是屬神的智慧(二6-7

b. 神的智慧是隱藏的(二7

c. 有權位者不知基督的日子(二8

d. 聖靈默示使徒向世人傳真理(二 13

e. 聖靈向使徒啟示(二9-12

f. 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能明白真理(二14-16

 

三 祝福問安(一1-3

 

1 保羅是在到大馬色的路上才開始蒙召,奉召作耶穌基督的使徒的,他不是奉人的召,也不是通過別人而奉召,而是直接受主耶穌的呼召。「一個使徒」按文字直譯是「一個奉差遣的」。第一批使徒見証基督的復活,為了要証實他們所傳的信息是由神而來的,他們也有行奇蹟的能力。

 

保羅和所提尼一同署名問安祝福,不知這位所提尼是不是就是使徒行傳第十八章十七節那位挨打的會堂總管所提尼?很有可能是同一人。由於保羅的傳福音,會堂總管不但得救了,而且現在竟在傳福音的工作上幫助保羅。

 

這封信雖然是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不過也可以鼓勵我們:哥林多這樣敗壞的地方也可以建立神的教會,別的地方也未嘗不可以建立神的教會。

 

2 哥林多教會被形容為:「在耶穌基督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成聖的意思是從世界中分別出來而歸給神,表示基督徒的地位,至於他們的實際情形,他們應當每天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

 

有人認為成聖是恩典所做的確實工作,已把罪性連根拔除,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雖然實際上離「聖潔」還有一段相當遠的距離,但事實上,神已認定在地位上他們已成聖。

 

聖徒是包括很多凡求告主名的人,保羅說:「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因此這書卷雖是寫給哥林多教會信徒的,但也是寫給全世界各地凡承認基督是主的人。

 

3 這一卷書信特別題到主的所有權(His Lordship),在討論教會問題及個人問題時,經常提醒讀者耶穌基督是主,我們讀的時侯,特別要領會這個真理。

 

保羅的問安是在第三節。恩惠平安是全部福音的總結;恩惠是祝福的源頭,平安是一個人接受了神的恩惠在生活上表現的結果。恩惠是從神我們的父和耶穌基督而來。保羅在提到神我們的父時,也常提到主耶穌基督,把耶穌基督和神我們的父並列,在新約中這種表達數以百計。

 

四 感謝(一:4-9

 

4 祝福問安以後,保羅就開始為哥林多教會感謝神。

 

保羅有一個高尚品格,就是在信徒身上找些值得感謝的事來感謝神,如果實在找不到適當的,也會為神在信徒身上所做的事而感謝神。哥林多的信徒並不是很屬靈的,然而保羅最少還是神的恩典,在耶穌基督裡賜給他們的恩典感謝神。

 

5 神的恩惠在哥林多教會中顯得特別富足,保羅特別提到口才和知識全備的恩賜,他想哥林多教會有說方言的恩賜,翻譯方言的恩賜,學識又很豐富。羅伯遜(A. T. Robertson)指出,一個人的口才和他的外在表達能力有關,而一個人的知識則和他的內在了解程度有關。也就是說一個人能有口才和知識全備的恩賜,實在不簡單。

 

6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有這些恩賜,就証明神在他們身上所作的是何等大的工作。所以保羅說:「正如我為基督作見証,在你們心裡得以堅固」。(原文為Our witnesssing of Christ has been confirmed in you,譯者註「得以堅固」或者應譯為「得以証實」)。他們聽了基督的見証就信了,神也給他們這種奇妙的能力,以証明他們是真的得救了。

 

7 在恩賜上,哥林多教會並不比別的教會差。但有一點要注意,有恩賜並不表示是屬靈的標記;恩賜是神隨己意給人的,不是按人的功勞而給的,因此一個有恩賜的人,他不應以此而驕傲,而應很謙卑的為主使用這恩賜。

 

聖靈所結的果子則是另外一回事,和恩賜完全不同的一回事。它是牽涉到信徒順服聖靈,受聖靈的管理支配,因此結出果子來。保羅不是稱讚哥林多信徒所結的果子,而是說主在他們身上有主權──這是他們無法控制的。

 

本書信後面,保羅雖然譴責信徒濫用恩賜,但他仍為他們能夠得到此種豐富的恩賜而感謝神。

 

哥林多信徒「正等候主耶穌基督顯現」。有些人懷疑到底是指帖前四章十三至十八節中基督為聖徒而再來的「顯現」還是帖後一章六至十節中主和聖徒一同降臨而「顯現」?前者是基督只向信徒顯現,而後者則是向全世界顯現。不過這兩次顯現都是信徒所期待盼望的。

 

8 現在保羅再進一步表示他有信心,主會保守聖徒到底,叫他們在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不會受到責備,因為他們相信基督,而神也賜給他們恩賜,因此保羅有信心,神會保守他們到基督再來的日子。

 

9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抱著很樂觀的態度,是因為神的信實。他知道神為信徒能分享主耶穌的生命,付了很大的代價,當然不輕易讓他們失去。

 

五 責其結黨分爭(一:10-17)

 

10 從十節起,才開始談到教會的分爭問題。他首先勸勉大家要相合,沒有使用使徒命令的權柄,他以弟兄的身份,用溫柔的態度來懇求大家要和合,在主耶穌基督的名下合一。高舉人只有使教會分裂。保羅高舉主耶穌的名,因為他知道這是可以神的民相合的唯一的一條路。「勸你們說一樣的話」,意思就是同一心志同一步調,那就是忠誠的合一。當信徒都有基督的心志時,合一才能做到。

 

11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有分爭,這消息是來自革來氏家裡的人。保羅為我們立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我們不能隨便傳話,除非能引証及指出此話出自何人之口。如果大家能夠像保羅一樣,教會裡便沒有這麼多的無益閒話了。

 

12 教會內分門結黨已形成:有人說他們是屬保羅的,有人說他們是屬亞波羅的,也有人說他們是屬磯法或彼得的,有人說他們是屬基督的,或許他們的意思是只有他們才是屬基督的,別人都不是屬基督的。

 

13 從十三到十七節是保羅斥責教會之分爭:在教會內結黨就是否定了基督肢體的合一;隨人的領導就是忽略了那位為他們的罪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他說他是屬某人的,那就是他忘記了在受洗時,他曾公開承認受洗歸入主耶穌的名下。

 

14-15 哥林多教會的分爭,使保羅想到:除了基利司布和該猶外,他沒有為人施洗過。免得有人說他是奉保羅的名施洗的。也就是說,保羅不希望有人歸入到他名下,他的目的是要引人到主耶穌基督的面前。

 

16 保羅忽然想起來,他在司徒反家裡為人施洗過,除此以外,他就記不起來,是否還為別的人施洗過沒有?

 

17 保羅說基督差遣他來,主要的是來傳福音,而不是來施洗,他說這話並不是不信「受浸」的道理,事實上他已說過他曾經為幾個人施洗過,如果他不信受浸之道理,他怎麼會為幾個人施洗呢?保羅說這話是表示他主要的工作不是施洗,也可能他把施洗的工作早已交給教會其他的弟兄了。當然有些人因為這句話,誤會保羅並不重視「受浸對得救的重要性」。果真如此,保羅怎麼又會為基利司布和該猶施洗呢?

 

18 保羅說:「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而希腊人是喜歡智慧或崇拜智慧的,然而在福音裡卻沒有一個地方提到有學識智慧而足以自豪的。對得救的人來說,福音是神的大能,他們聽到福音後就憑信心接受了,他們生命中就有奇蹟發生,請注意這一節中只有兩種人:一種是滅亡的人,一種是得救的人,沒有中間的。人可以愛他們的智慧,但只有福音才能引人得救。

 

19 以賽亞就預言福音會消滅智慧人的智慧,賽二十九章十四節:「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強生(S. L. Johnson)在他的聖經註解裡說,當猶大同受到亞述王西拿基立的壓力威脅時要想和埃及聯盟對付之,神就當眾指責這種智慧人的智慧。神為了要完成一件工作,祂常喜歡用世人認為笨拙的方法,常喜歡用聰明人認為荒謬的方法,然而神卻用這種方法很準確很有效的完成了工作。譬為聰明人想憑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方法救自己,但福音卻不包含有人的努力,只靠著人的努力是不能到神的面前。

 

20 保羅開始向世人挑戰:智慧人在那裡?文士在那裡?辯士在那裡?神設計救恩計劃時,曾向他們請教過嗎?靠他們自己的聰明,能想出一個贖罪的救恩計劃來嗎?他們能推翻神所說的任何一句話嗎?他們能推翻神所作的任何一件事嗎?當然是「不」。這不是神叫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

 

21 人不能靠自己的智慧來認識神,幾千年來神曾給世人機會,但是卻失敗了。因此才用十字架的道理(世人認為愚拙的道理)來拯救那些信他的。當然我們並不以為是愚拙的,而是那些沒有光照的人認為是愚拙的。大詩人歌德( Godet)說,這一節經文包含了整個歷史哲學,有很深的真理在裡面。

 

22猶太人喜歡求神蹟,他們的態度是為果能看到神蹟就信。而希腊人倒喜歡智慧,他們對推理辯論邏輯很有興趣。

 

23 但保羅對這些都不感興趣,他說:「我們傳基督釘十字架」,因此有人批評保羅:「他既不是愛神蹟的猶太人,也不是愛智慧的希腊人,他只是一佪愛救主的基督徒」。

 

對猶太人而言,基督的十字架是絆腳石,猶太人所盼望的是一位大能的軍事領袖把他們從羅馬人的壓迫下救出來,而福音所傳的卻是救主被羞辱的釘在十字架上,太叫他們失望了。對外邦人而言,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是愚拙的,他們不了解基督為甚麼會這麼軟弱,基督的失敗(死)能解決他們的問題嗎?

 

24 但奇妙得很,猶太人和外邦人所要找的東西卻可以在耶穌身上找到。對那些了他的呼召就相信他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他就成為神的力量和神的智慧。

 

25 事實上,神既不愚笨也不軟弱,保羅說:「在人眼中看來,神的『似乎愚拙』卻比最聰的人還要聰明,神的『似乎軟弱』卻比任何人更有力量。」

 

七 福音所傳的(一:26-31)

 

26 保羅向蒙召的人傳福音,他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蒙召的人按照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不多」,他沒有說:「沒有」,他只說「不多」。其實「不多」和「沒有」只有少許差別,不過「不多」並不是「沒有」,還是有很少數的會得救。一位很有地位的婦女見証說:「他就是『不多』的有尊貴地位而得救中的一位。」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並不是社會上的高級知識份子,響亮的哲學沒有影響他們,但簡單的福音卻感動了他們。

 

依人的看法,要建立一個教會,應該去找那些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但本節告訴我們,人認為尊貴的,神卻不要,神召的人大都不是世界所認為偉大的人。

 

27 神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聰明的感到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感到羞愧,希梢埃(Sauer )說過一句話:「當簡單和複集都能達到同一標準時,到愈簡單愈好﹣﹣這是主的榮耀。當兵多兵少都可達到同樣勝利時,則兵愈少愈佳﹣﹣這是對征服者的讚美。」

 

神叫以色列人吹角,使耶利哥城傾倒;神也叫基甸用三百人(而不是三萬二千人)打敗了米甸人;神也叫珊迦用趕牛棍子打死了六百個非利士人;神也叫參孫用驢腮骨打敗了敵人;我主也用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吃飽。

 

28 神揀選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的是叫人能榮耀神。有些基督徒看重那些有地位的弟兄,而輕看那些地位卑微的弟兄,這幾節經文也以用來責備這種基督徒。

 

29 神的目的是要人歸榮耀於神,不是歸榮耀於人。因為救恩是出於基督,只有他是值得讚美。

 

30 本節更進一步強調,我們得到「茬耶穌基督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第一: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基督是神的智慧(24節),神的智慧選擇祂為救恩之路。

 

第二:基督成為我的公義──我們信祂,神就算我們為義。

 

第三: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我們自己沒有一件是聖潔的,但在耶穌基督裡,我們在地位上就成為聖潔,由於祂的能力,我們就被改變成為聖潔。

 

第四:基督成為我們的救贖:這是講到將來主再來時,祂把我們帶到天上與祂在一起,到那時我們就完全被救贖──靈魂體都得救贖。

 

基督以外的智慧就是愚蠢,基督以外的公義就是定罪,基督以外的成聖就是骯髒,基督以外的救贖就是奴役。

 

皮爾遜(Pierson)把本節和主的傳道生活列為有關連,他說:「主耶穌的行為言語和生活表現祂的智慧。祂的死、埋葬和復活是和我們的公義有關。祂復活後四十天向門徒顯現,其後升天,降下聖靈,現在坐在神右邊,這些和我們成聖有關。主的再來又和我們的救贖有關」。

 

智慧────第一至四章

公義────第五至十章

聖潔────第十一至十四章

救贖────第十五章

附記────第十六章

 

31 神安排所有的祝福都是從耶穌基督而來的,保羅一開始就強調「為甚麼要榮耀於人?人不能為你做甚麼」。

 

1 保羅現在又再提醒信徒,他是要榮耀神,不是要榮耀人,他來到哥林多為神作朏証並沒有甚麼高言大智,也不是來自我表現,表示他是一個演說家或哲學家。

 

保羅知道屬靈的佈道和屬魂的佈道有很大的差別。屬魂的佈道是用人的辨法引人發生興趣,通常是訴之於人的感情和情緒,而屬靈的佈道是對眾人隨述神的話語、神的真理,使眾心被恩感。

 

2 保羅的信息是耶穌基督和他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是指祂的人,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是指祂的工作,基督的人和工作形成基督徒傳福音的實質。

 

3-4 保羅進而強調,他自已既不風度飄飄,也沒有甚麼吸引力。他在哥林多時,既軟弱又害怕又戰兢。福音的珍寶是藏在瓦器裡,能力是出自神,而不是出於他自己。保羅述說神為何使用他這個軟弱的瓦器,他的談話他的佈道都沒有智慧的說服力,有說服力是因為聖靈的能力在他身上。有大論到保羅的談話的資料,也有人談到保羅佈道的舉止風度,有人認為保羅談話是對個人作見証,也有人認為保羅講道是對群眾釋放信息。以也界的標準來衡量,保羅參加濱講比賽永遠也得不到獎的。然而聖靈卻給他能力,使他釋放的信息能使人認罪而歸向神。

 

5 保羅知道:如果會眾對他或對他的人格更感興趣,超過了對主耶穌的興趣,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保羅知道自己沒有能來祝福別人,沒有能力救別人,因此他決定要引人只信真神,而不是信人的智慧,任何人傳福音或講道,都麼有此同一意念。

 

九 福音的性質(二:6﹣19)

 

6 福音中也講智慧,那是屬神的智慧。所以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這種智慧不是也上的智慧,也不是有權有勢人眼中的智慧,也人的智慧和他自己一樣,一日之間就要死亡。

 

7 一神的智慧過去是隱藏的,到新約時代才向信徒顯露出來。福音的奧祕包括了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的真理,也包含了耶穌將要再來接信他的人,以及信徒並不都要經過死亡而是都要改變。

 

8 現在世上有權位的人不知道隱藏的神的智慧(基督釘十字架),不知道謀殺神的兒子會導致滅亡,否則他們不會將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

 

9 從九節至十六節說到啟示(Revelation)默示(Inspiration)及光照(Illumination)的進行過程:先是聖靈把真理啟示給使徒,然後聖靈默示使徒,要將此真理講給我們聽,最後聖靈光照我們,使我們能聽得懂而且接受這真理。

 

A 啟示(Revelation)(二9-12)

 

本節是引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四節而來的。神的真理不是由人的感覺可以發現的,他只向愛他的人顯現。我們邂常可以籍著眼睛、耳朵、頭腦或人心來接受世上的事物,但不能籍此而接受(領悟)神的真理,能接受(領悟)神的真理是要靠聖靈的力量。

 

保羅在新約中第一次談到這真理,人不能由科學或人文的調查來發現這個真理,人的頭腦不能發現這個奧祕,人的理性不能找到神的真理。

 

10 在舊約裡雖早有記載這個真理,但當時的人並不明白,到新約時代,神才向使徒顯明出來。本節中「只有神籍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這裡所指「我們」是指新約各卷的作者,神的靈開導使徒和先知明白真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最深奧的事也能參透。也就是說聖靈是三而一神的一位,他有無窮的智慧,能了解神的真理並隨己意分給別人。

 

11 拿我們人來說吧!除了他自己以外,沒有人知道他在想甚麼。如果他自己不說出來,誰也不知道他在想甚麼。要了解一個人,一定要有人的靈,一個動物沒有辨法了解我們人的想法。對神來說也是為此,只有神的靈才能了解神的事。

 

12 第十二節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本節中「我們」是指新約各卷的作者,當然也是指聖經的作者。因為使徒和先知受了聖靈,所以他們才了解神的深奧真理,沒有神的靈,使徒沒有辨法知道新約中神的真理。

 

B 默示(Inspiration)(2:13)

 

13 在談完聖靈為何啟示聖經作者接受神的真理後,保羅又繼續談聖靈為何默示使徒將此真理傳給我們,這一節講到用言語講解聖經。保羅很清楚的強調,對我們講真理,沒有用智慧人的言語,只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也就是說,聖靈叫他怎麼說,他就怎麼說),他也確信,聖經上的話,就是使徒或先知記錄的原稿,也就是神說的話。

 

使徒和先知只不過是記錄神的話,既是記錄,就不允許作者有他自己的風格,這一點引起很大的爭論;譬如保羅所寫的書信和路加所寫的,在風格或調上確有不同之處。我們能否把他們化為一致呢?有些地方我們真不懂,神所說的同樣的話,為甚麼不同的作者要為它寄上不同款式的衣服?當一位主管口述事情要秘書小姐記錄下來時,他要祕書所記錄的和他所說的一模一樣,沒有參入祕書的任何觀代和表情。如果祕書對主管如此忠實,難道聖經的作者還可以不尊重神嗎?

 

「聖靈的事和聖靈的比較」(Comparing spiritual thingswith spiritual)可以有幾種解釋:

 

1. 用屬靈的話講解屬靈的真理。

2. 將屬靈的真理授給屬靈的人。

3. 將聖經中某段屬靈的真理和另一段屬靈的真理比較。

 

我想第一種解釋比較適合本節經文。保羅講到「默示」包括了用聖靈所選擇的言語來傳達神的真理,所以新版譯為「用屬靈的話來表達屬靈的真理」(Expressing spriitual truths in spiritual words)(註中文譯本為:將屬靈的話能釋屬靈的事)。

 

14 福音不但是靠神啟示給使徒,不但靠神默示使徒照著去傳,而且沒有聖靈的能力,我們現在還是不能領受。世人不能領受聖靈的事,而且反把屬靈的事當作愚拙的;世人不能了解屬靈的事是因為屬靈的事只有屬靈人的人才了解。

 

哈納(Havner)說:「對著沒有重生得救的來講解神的救恩計到,聰明的基督徒不會浪費時間在這方面,因為這好比把珍珠丟在豬,也好像對著瞎子描述太陽下山的美景,也好像對著紀念碑(死人)討論核子物理。屬血氣的人不會領受這些,除非是經過聖靈重生或神自對他說話,否則他們聽你講神的救恩,好像是在聽國人講話,不知所云」。

 

15 相反的,一個人如果受到神的光照,他就能認識這個真理,他不能是一個沒有甚麼學識的木匠、修水管的工人或漁夫,但卻

 

能了解聖經上的話。烏特(Wnest)說:「一個受聖靈管理支配的基督徒,他能研究審察聖經以致於他能了解其中意義」,他可能沒有唸過大學,他不能沒有讀過甚麼書,但他卻懂得聖經的奧祕,還能教導別人。對世人來說,這是一個謎,他們無法了解的。

 

16 現在保羅又反問:「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這個反問就是答覆,用人的智慧沒有辨法認識神。只有那些蒙神揀選的人才能認識神。那些有基督的心的才能了解神的深奧真理。

 

第一:啟示(二:9﹣12)籍著聖靈神把未知的真理啟示給使徒或先知道,這個真理只有籍著神的靈才能使人知道。

 

第二:默示(二:13)把此真理傳給別人,聖靈告訴使徒(聖經各卷作者)甚麼話,使徒就傳甚麼話,記甚麼話。

 

第三:光照(二:14﹣16)真理不只要啟示要默示,而且要籍著聖靈的能力,使聽人和看聖經的人都能明白。

 

Go to Chapter Two

 

第二課

 

不要高舉人 (3:1 - 4:21)

 

一、內容摘要

 

(三)教會的分爭(一:10 ─ 四:21)

 

5.從福音的性質來看,高舉人是愚蠢的(一:18 ─ 三:4)(接上)

 

5)福音不高舉人的智慧,而高舉神的智慧(二:6 ─三:4)

 

.因為他們是屬肉體的,保羅無法對他們講較深奧的真理(三:1 ─ 4)

 

6.從傳道的性質來看,高舉人是愚蠢的(三:5 ─ 四:21)

 

1)傳道人只不過是僕人(三:5)

2)傳道人不能使別人的靈命生長(三:6 ─ 7)

3)將來傳道人的工作也會受到審判(三:8)

4)我們都對神負責(三:9 ─ 17)

 

a. 保羅為哥林多教會立好根基,別人在上面建造(三:10)

b. 這根基就是基督(三:11)

c. 三種工程(三:12 ─ 17)

 

──經得起考驗要得賞賜(三:12 ─ 14)

──經不起考驗要受虧損(三:15)

──毀壞神殿者,必被毀滅(三:16 ─ 17)

 

5)真的智慧是認自己一無是處(三:18 ─ 20)

6)萬有都是屬我們的(三:21)而我們又是屬基督的(三:23)

7)信徒領袖都是神的僕人和管家(四:1 ─ 5)

 

a. 管家要有忠心(四:1 ─ 2)

b. 不要論斷人(四:3 ─ 4)

c. 只有神能判斷(四:5)

 

8)驕傲是分爭之源(四:6 ─ 13)

 

a. 榮耀世人領袖是愚昧的(四:6)

b. 沒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四:7)

c. 時候未到,信徒就自己作王了(四:8)

d. 使徒卻仍在苦境中(四:9 ─ 13)

 

9)對分爭的訓誡(四:14 ─ 21)

 

a. 希望信徒效法保羅(四:14 ─ 16)

b. 打發提摩太去提醒他們保羅的行事為人(四:17)

c. 若果許可,保羅會去哥林多(四:18 ─ 19)

d. 保羅要知道製造分爭的人,其權能何在?(四:19 ─ 20)

e. 保羅去哥林多的態度,完全取決於哥林多信徒的意願(四:21)

 

二、哥林多信徒是屬肉體的(三:1 ─ 4)

 

1 當保羅第一次到哥林多傳道時,對於初信的人,因為他們還很軟弱而且信心小,所以對他們只講簡單的真理。

 

2 沒有講較深的屬靈真理,因為他們在基督裡,好像是初生的嬰孩,只能喂他們吃奶,不能喂他們吃飯,正如約翰福音十六章十二節主所說:「我還有好些事情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

 

3 哥林多教會經過了一般很長的時間,竟然還沒有長大成人,還不能吃乾糧,還不能領受較深的真理,保羅深感失望。他們還是屬肉體的,他們之間仍有嫉妒分爭,這種性格是屬現今世人的性格,而不是受神的靈巳改造的性格。

 

4 哥林多教會和世人一樣,結黨分爭;有的宣稱他是屬保羅的,有的宣稱他是屬亞波羅的,這就是為什麼保羅說:「這豈不是你們和世人一樣嗎?」前面保羅巳講過高舉人是愚蠢的,現在他又進一步談到,為了傳福音,傳道人各有觀點或見地,信徒以傳人及其觀點為中心而結黨,而高舉宗教領袖或傳道人,那更是極端愚蠢的事。

 

三、我們都是僕人(三:5 ─ 8)

 

5 亞波羅和保羅都是神的僕人,要把哥林多人引到主耶穌面前,引他們信耶穌。保羅和亞波羅只不過是神的經紀人,而不是競爭的對手。哥林多信徒把他們兩人由僕人的身份抬高為主人,這是很不聰明的。艾忍賽得(H. A. Ironside)博士批評得很恰當:「好像一個家庭裡,佣人在結黨分爭」。

 

6 保羅以種田來比喻一個僕人所作的很有限:保羅種植了,亞波羅澆灌了,但只有一位神才能使植物生長。今天我們對世人傳福音,為沒有得救的親友禱告,然而他們能否確實得救,是在乎神。

 

7 這樣看起來,比較起來,種植者和澆灌者並不是很重要的,因為他們沒有能力給人生命。既然如此,神的僕人(或稱工人)之間還有什麼值得嫉妒和敵對的呢?

 

8 每個人都當盡他的本分,他經手所辦的事如蒙祝福就當喜樂。種植的和澆灌的都有同一目標,他們彼此之間應該沒有嫉妒,至於他們的貢獻都是相等的,將來在主的審判台前必得勞苦的賞賜。

 

四、各人對神負責(三:9- 17)

 

9 每個人都要對神負責。神的僕人就是神的同工,在田間一起工作,或者說在建造同一個房子。在欽訂版本(King James Version)中說:「我們是和神在一起工作」,其實愛德曼(Erdman)可能說得更正確:「我們是屬神的工人,我們彼此正在一起工作」。

 

10 保羅再繼續談建造房屋的比喻,他首先說明,他能做任何事情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的意思是指他得到那他不配得的能力,當他初到哥林多來傳基督,傳基督釘十字架,有些人得救了,於是建立教會,好像是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以後別的僕人來,在原有的基礎上再繼續建造。保羅無疑是指他離開哥林多以後,別的僕人或教師來了,在他巳立好的根基上再造就弟兄姊妹,保羅小心的說:「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他的意思是說:在地方教會造就信徒、教導信徒是一件莊嚴的事,有些人來到哥林多教會竟然講些分爭的教義,教導一些違反聖經的道理。

 

11 一棟房子只有一個根基:根基巳經立好了,就無需再另立根基。保羅巳為哥林多教會立了根基,這根基就是基督──基督本人和他的救贖工作。

 

12 以後地方教會中的教導有不同程度的價值:有的教導有永恆的價值,就像金子和寶石的價值一樣,這裡所謂的「寶石」並不是指鑽石、紅寶石或珠寶等,而是指建造聖殿用的花崗石和大理石等;在另一方面,有些教導則沒有什麼多大的價值,或者毫無價值,就像草木禾稭一樣,一燒就完了。

 

這節經文是指基督徒的生活,我們每天都在建造,在立好的根基上建造。我們建造得好或壞,到主再來的日子才會宣佈我們的建造成果。如果我們留心來讀這節經文,就知道這節經文不是對所有的信徒講的,而是對牧師、教師或其他如長老執事等同工講的。

 

13 將來有一天,各人的工程(事奉)都要受到考驗,這一天當然是主再來時「基督的審判台前」的那一天。到那時,各人的工程(事奉)都要受考驗,考驗的方法是好像用火來燒一燒。你的工程(事奉)如果能榮耀神及祝福人,那末你的工程就像金銀寶石一樣,火也燒不壞。如果你的工程(事奉)會帶給信徒一些苦惱麻煩,不能造就信,那末你的工程就像草木禾稭一樣,經過火一燒就燒掉了。所以保羅說:「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14 基督徒的工程(事奉)可分為三種:本節說到第一種工程,對人有益的事奉,這種事奉經得起「基督的審判台前」的考驗,他的事奉會得到神的賞賜。

 

15 第二種工程沒有功效;這樣的信徒雖然是得救了但是好像是從火中救出來一樣,燒是沒燒掉,然而巳經受到虧損。羅傑茲(E. W. Rogers)說得好:「他們的損失,不只是把他們原有的東西失去了,而且把他們原本有希望得到的東西也失去了」。請注意,「基督的審判台前」不是審判信徒的罪,耶穌在十字架上巳擔當了信徒的罪,一次就付清了罪的功價。信徒得救問題不是基督審判台前的問題。基督的審判台前是在考核信徒的事奉,考驗信徒對聖殿的建造工程。

 

羅馬天主教對本節有誤解,他們不清楚救恩和獎賞之間有分別,因此他們就根據這節提出煉獄的道理。如果仔細讀本節經文,就知道根本沒有煉獄之意,「用火試驗」不是試驗信徒的品格,而是試驗信徒的事奉,試驗信徒的工程,看看他的事奉是屬那一種工程,縱使他的工程被火燒掉了,但是他本人仍是得救的。

 

以賽亞書五章廿四節及耶利米書廿三章廿九節都說到「神的話有時像烈火」。神的話,今天在我們身上也有效力,假如我們現在是按照聖經的教訓在建造屬靈的聖殿,那末我們的工程,將來是會經得起考驗的。

 

16 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他們就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面。雖然每個信徒都是神的殿,聖靈住在每個信徒裡面,但此處並不是指個人,而是指教會。保羅把教會當作一群體,希望他們了解「你們是神的殿」,這稱呼是多麼的聖潔高貴。

 

17 第三種工程(事奉),對教會不但沒有益處,而且有害處。這種事足以破壞教會、毀壞教會,保羅是指假教師進入哥林多教會,他們的教導反而引導人多犯罪而不是成聖,然而信徒不以為事情會嚴重到破壞神的殿,因此保羅大聲疾呼說:「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意思是說,若有人進到教會來作假見証、曲解聖經、破壞神的殿,神就要毀壞這個人。由本節後段「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說明這種假教師其實不是主的真實信徒。

 

五、真智慧(三:18-23)

 

18 基督徒在生活上和事奉上,常有自欺欺人的情形:也許有人來到哥林多在教會做教師,表現得很有世人智慧的樣子,任何一個人高舉個人屬世的智慧是危險的。在世人面前倒不為變為愚拙的,這樣他才能在神的面前變為聰明,這一點歌德(Godet)意譯為:「無論是哥林多人或別地方的人,如果他傳福音時自以為有智慧,自以為是一位有名氣的思想家,我想他是得不到真的智慧。除非他經過一

 

次危險,在危險中他自以為那了不起的屬世智慧完全沒有用處了,他自以為了不起的屬世智慧消失了,然後他才能接受從上頭來的屬天智慧」。

 

19 世人的智慧,在神看來是愚拙的。人靠著「研究」找不到神,人的智慧也沒有辦法設計出一套救恩計劃──就是神道作肉身來到世上、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以拯救世人。本節經文後半段「主叫有智慧的人中了自己的詭計」是引自約伯記第五章十三節,它的意思是:神勝過了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很有學問、很有能力的人也沒有辦法阻撓神的計劃,不但不能阻撓,而且神常向他們啟示,他們實際上是貧窮的毫無能力的人。

 

20 本節引自詩篇第九十四篇十一節,說明神知道世上聰明人的各種理論,神也知道他們是虛空而無用的,為什麼保羅這樣輕看世上的智慧?只有一個理由──就是哥林多的信徒很看重這種智慧,而且大多數信徒都盲目的跟著這種有屬世智慧的領袖走。

 

21 從上面所說的來看,我們不應該榮耀人,我們不應該自誇是屬某人的,而應該有一個認識──他們是屬我們的,因為神說:「萬有全是你們的」。

 

22 有人說這一節是說到「神的兒女擁有的東西(恩賜)」:

 

1.基督的工人是我們的──無論是傳福音的保羅,或當教師的亞波羅,或當牧人的磯法都是我們的。他們既是我們的,為什麼我們反屬他們中間的一個人呢?這不是很傻嗎?

 

2.世界也是我們的──因為我們和基督同為後嗣,將來有一天我們會擁有這世界。就是現在,這個世界也是我們的,因為這是神的應許。

 

3.生命是我們的──不只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上,而且我們的生命是真實的、是豐富的。

 

4.死亡也是我們的──我們不再懼怕死亡,不再懼怕死亡帶我們到黑暗裡去,相反的我們現在是報好消息的使者,把人的靈魂帶到天上去。

 

5.現今的事將來的事也都是我們的──世上的萬事萬物都是在為人效力,而人又是為了事奉神。

 

23 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屬基督的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宣稱他們是屬基督的而排除其他屬別人的,他們終於形作所謂「基督黨」,而基督是屬神的這才表現出信徒的真正尊嚴。保羅很勇敢的斥責教會中結黨分爭是何等的愚昧。

 

六、基督徒領袖是神的管家(四:1-5 )

 

1 為了要使聖徒對保羅咖其他使徒有一正確的看法,保羅說聖徒應該把他們看作是基督的執事和神奧秘的管家。「執事」的意思是「僕人」,而不是現在目前一般人認為的「他是教會的負責人」。管家也是僕人,是照顧別人或照顧別人財產的僕人。神的奧秘是以前屬隱藏的秘密,而現在則巳向新約時代的使徒或先知顯明出來了。

 

2 做一個管家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要有忠心。我們常常看重人的頭腦聰明和健康身體,但神卻看重這個人在凡事上是否對耶穌有忠心。

 

3 保羅了解以我們人的能力來論斷別人對神是否有忠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也就是說人的論斷是靠不住的,既然人的論斷靠不住,又何必去重視它呢?所以保羅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保羅不在乎別人的論斷,而且又加上一句「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因為他知道,人生來就是自私的,自己的論斷總是站在對自己有利的觀點上。

 

4 當保羅說:「我自己什麼都不知道」,他的意思是: 對於基督徒的事奉,他並不知道別人對他是否有不忠心的批評。這並不是說他不知自己的罪,這並不是說他不知道他自己的缺點;他是說他不知道別人對他的批評是否忠心事奉主?雖然如此,他也不認為他可以稱義。簡單來說, 保羅表示他沒有能力來論斷自己,更何況論斷他人。能論斷人的只有主。

 

5 因此,在論斷基督徒事奉時,我們要特別小心。我們往往傾向於讚揚那些很壯觀和有聲有色的事奉,而忽略了那些默默的和不引人注意的事奉。因此最安全的辦法是「不論斷別人」,而等主來時聽主的論斷。主不但能論斷到 我們看得見的,也能論斷到我們看不見的(就是別人心裡想的),不但能論斷到他巳做的,也能論斷到他做的動機何在;到那時他會宣佈結果。當然阿!不用說,我們的事奉如果是為了炫耀自己,那是得不到獎賞的。

 

保羅又說:「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到稱讚」這不是一個平淡的應許,在那一天,並不是每個信徒的事奉都會受到稱讚,而是只有那些值得受獎賞的才會受到神的稱讚。

 

七、驕傲使人分爭(四6-13)

 

6 以後這八節,保羅很清楚的指出:驕傲是哥林多教會分爭之源。第六節首先指出,以他自己和亞波羅作例子,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傳福音、傳道時,他們自己聲稱或跟保羅或跟隨亞波羅或跟隨其他的人;換言之,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不只是有些人打著擁護保羅和擁護亞波羅的招牌而結黨,而且還有些人也擁護其他的人而結黨,保羅把這一件事情完全轉移到亞波羅和他自己身上。既然保羅自己並不贊成結黨,也不以自有什麼了不起,擁護他的信徒就更不應該高舉保羅,就更不應以結黨為榮。保羅希望信徒能以聖經上的話來評審任何一件事情和任何一個人。

 

7 假如一位教師比另一位更有恩賜,那是因為神給他恩賜。他有的任何東西、任何恩賜,都是從主領受來的,事實上我們每人所有的東西都是神而來。既然如此,有什麼值得驕傲的呢?我們的天資和恩賜並不是自己努力或聰明的成果。

 

8 哥林多的信徒發了財富足了,他們有很多屬靈的恩賜,很值得驕傲,生活奢華舒適,沒有什麼缺乏。他們好像是巳經作王了,但沒有和使徒一同作王。保羅但願他們作王的時間巳經來到,這樣保羅可以同他們一同作王。基督再來在地上建立王權的時候,基督徒要與主耶穌一同作王,我們現在活在世上的時間就是訓練時期──就是用來訓練準備將來與主一同作王的時間。在另一方面,基督徒也要和救主同受世人的棄絕。在我們萬王之王的耶穌還沒有戴上冠冕之前,我們就去追求冠冕,這是極不忠的。保羅和其他使徒還在因基督的名受苦,而一些信徒卻很「富足」、很「榮耀」,主耶穌還在困苦中,而他們卻很愉快。在一個國王加冕典禮時,一定是君王先加冕,然後才輪到貴族們的小加冕。然而哥林多教會卻反其道而行之,在主耶穌仍受人棄絕時,他們卻加冕作王了。

 

9 保羅談到使徒的命運,卻和自滿的哥林多信徒剛好相反,他形容使徒好像是被拋在競技場,和野獸相鬥,場台四周有許多人和天使在觀看,詩人歌德說得好:「教會在寶座上,使徒在刀劍下,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那裡有心情自滿自誇呢?」

 

10 為了基督的緣故,使徒成為愚拙,被人看為傻瓜,而信徒卻表現得很聰明。使徒是軟弱的,而信徒沒有什麼痛苦,使徒受到羞辱,而信徒卻享受榮耀。

 

11 在使徒(保羅)看來,勝利或王權尚未到,因此他們到今還是又飢餓又口渴,又沒有衣服穿,受人家的逼害,又被人家追趕,甚至連固定的住所都沒有,也沒有人供給生活費。

 

12 他不得不一面傳道,一面親手作工來養活自己。別人咒罵他們時,他們還要為咒詛的人祝福,別人逼迫他們時,他們並沒有還擊,而是默默忍受。

 

13 別人譭謗他們,他們還勸他們信耶穌。總而言之,別一把他們看作世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假如保羅今天仍活著,他也會對我們說同樣的話:「你們沒有和我們一同作王,你們倒先作王了。」

 

八、對分爭的警告(四:14-21)

 

14 從十四節到二十一節,是保羅對分爭的事作最後的譴責,他列舉的是鐵一般的事實,他並不是有意來羞辱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而是很愛他們,像愛自己的兒女一樣,所謂「愛之深,責之切」。保羅譴責他們,並不是痛恨他們,而是為了他們屬靈的長進。

 

15 保羅提醒他們,雖然為師的可能有千千,但為父的卻只有一位。保羅帶領他信主,他就是他們屬靈的父親,別的人可能是教師,但沒有人像保羅一樣溫柔地把他們帶領到羔羊面前。保羅說這話並不是貶低教師的重要性,而是說有許多教師可能是參加事奉的人,事奉是事奉基督,事奉的人並不一定對信徒很關心,而一個帶領人到主面前的人卻毫無疑問的是關心那些被帶領的人,正為父親比老師更關心兒子一樣。

 

16 因此保羅勸他們效法他,效法保羅對基督的忠心和無私,效法保羅對信徒那永無止息的愛和幫助。

 

17 為了要達到此目的,保羅特別差遣他那屬靈的兒子, 也就是在主裡面有忠心的提摩太來到哥林多,告訴他們,保羅在主裡面的行事為人如何,在各教會是如何的教導人。在這一節中,保羅說明他怎麼樣教導別人,他自己就怎麼樣行,他也希望每個事奉神的人都應如此:言行一致或言出必行。

 

18 當保羅說他巳差遣提摩太到哥林多來時,哥林多教會一些誹謗份子可能很快就會誤會,說:「保羅不敢來。」

 

19 然而保羅知道他們的心思意念,所以保羅隨即說,如果主許可,他會很快的到哥林多來。到那時,他會揭發那些自高的人只會講,卻沒有屬靈的能力。

 

20 因為神的國最關心的不是言語而是行為,不在乎信仰的表白,而在乎信仰的真實性。神的國不在乎言語,而在乎權能。

 

21 保羅下一次到哥林多教會去,會採取那一種態度對待信徒,這就要先看信徒自己的態度了:如果信徒存有反叛之心,他會帶著刑杖去責打他們;如果信徒心存謙卑順服,他會帶著慈愛溫柔之心來安慰他們。

 

Go to Chapter Three

 

第三課

 

道德上和肉體上的敗壞(5:1-6:20)

 

一、內容摘要

 

(四)教會的管教(五:1-13)

 

1.管教的需要(五:1)

2.教會的態度──自高自大(五:2)

3.保羅的判斷──把這種人交給撒旦(五:3-5)

4.延誤的危險──罪好像酵擴散很快(五:6-8)

 

1)影響全教會(五:6)

2)一定要清除(五:7)

3)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守節(五:7─8)

 

 

5.每天生活中,無法不和邪惡世人接觸(五:9─10)

6.不可與犯淫亂罪的弟兄相交(五:11)

7.神會審判教會外的人(五:12─13)

8.我們審判教會內的,把惡人趕出教會(五:12─13)

 

(五)聖徒間的審判(六:1-11)

 

1.聖徒怎可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判(六:1-5)

 

1)聖徒要審判世界(六:1-5)

2)聖徒要審判天使(六:3)

3)聖徒可以審判今生的事(六:3-4)

4)教會中最少有一位智慧人(六:5)

 

2.弟兄告弟兄的錯誤(六:6─11)

 

1)要情願吃虧或受欺(六:7)

2)真的欺壓弟兄(六:8)

3)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六:9-10)

4)巳脫離罪和不義,就不該回頭(六:11)

 

(六)審判的原則(六:12-20)

 

1.有些事情雖然合法,但沒有益處(六:12)

2.有些事情雖然合法,但卻轄制人(六:12)

3.有些事情雖然合法,但無永恆價值(六:13)

4.淫亂是敗壞的(六:13-20)

 

1)身子是為主(六:13)

2)主是為身子(六:13)

3)身子要復活(六:14)

4)我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六:15─17)

5)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六:18)

6)身子是聖靈的殿(六:19)

7)身子是用基督的寶血買來的,是屬神的(六:20)

 

二、罪要對付(五:1-8)

 

第五章討論到教會中一個人犯了嚴重罪惡,應受教會的懲罰,懲罰可使教會在世人眼前保持聖潔,同時也使聖靈能在教會中不致憂傷。

 

1 哥林多教會一個人犯了淫亂罪,這件事很顯然巳有很多人知道,而且這個淫亂罪不是普通的而是非常嚴重的罪,這種罪甚至在外邦人不信主的人中也是很少有的,就是有人和繼母行淫。他的繼母可能不是信徒,因為沒有聽到教會批評或攻擊他繼母。

 

2 哥林多教會對此事的反應如何呢?他們不但不難過,而且自高自大。也許他們認為他們能寬容這麼大的犯罪者而引以自豪,也許他們認為他們有很多屬靈的恩賜,不屑注意這件犯罪寀子,總之他們沒有因這件淫亂的事而受到震撼。保羅批評他們「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假如聖徒能在主面前採取正當謙卑的態度,主必定會對犯罪者採取了某種處置行動。愛德曼(Erdman)說:「他們必定了解,教會的真正榮耀,並不在乎教師有雄辯的口才和多才多藝的恩賜,而是在乎聖徒的純潔品德和生活楷模」。

 

3 雖然哥林多教會對這件淫亂罪漠不關心,但保羅卻很關心。雖然保羅不在那裡,但卻如同在那裡一樣,巳經判斷了這個犯罪的人。

 

4 保羅想到哥林多教會聚會的時候,他雖然身體不在那裡,但心卻在那裡,和他們一同聚會,在靈裡面一同敬拜我們的主,主耶穌也給了教會權柄,給了使徒權柄,來制裁教會各種犯罪行為,因此保羅說他用主耶穌的權柄。

 

5 保羅說:「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旦,敗壞他們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有的註譯者並不贊同這種說法,有的人又認為這是逐出教會之意,因為教會以外是撒旦的領域(約壹五19)。因此「交給撒旦」就是逐出教會。也有人認為「把這樣的人交給撒旦」,這是神特別給使徒的權柄,這種權柄現今沒有了。

 

本節經文中「敗壞他的肉體」,其意義如何?各人的解釋並不一致,很多人認為是神使他在肉體上受痛苦,以粉碎他生命中的情慾罪性,也有人認為「敗壞他的肉體」是給他肉體慢慢受苦,使他有機會和有時間悔改,只要他悔改他的罪也就被赦免了。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要記得聖徒受到管教,神的目的是要他們和主恢復交通或要他們更靠近主。「逐出教會」並不是「最後的目的」,而是達到「最後目的」之一種手段,「最後目的」就本節中所提到的「使他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換句話說,並無永遠定罪之意。因他所犯的罪,才受到神的管教,然而在主再來的日子,他仍然是得救的。

 

6 保羅譴責哥林多教會自高自大,他們可能會對保羅辯論說:「只發生生過一次,請原諒」,然而他們該知道,一點酵麵就是代表道德上的敗壞,保羅是說如果他們容許教會中有點道德上的敗壞,這罪惡會很快的擴大到整個教會,到不可收捨的地步。為了維持教會的聖潔,及時而嚴厲的管教是必須的。

 

7 保羅叫他們清除舊酵,意思是要他們嚴格的對付罪惡,以便能成為新人。保羅說:「你們既是無酵的」,意思是耶穌的寶血巳洗清了他們的罪,他們在神面前是無酵的,在耶穌基督裡,神看他們是無酵的,公義的,純潔的,在他位上他們是無酵的,他們是無酵的,他們的行為也應和他們的地位相稱,實質應和名義相稱,行為應和教相稱。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巳經被殺而獻祭了」,想到無酵的麵,保羅就想到逾越趩的宴席,在逾越節的頭一天晚上,猶太人要把他家裡的有酵的東西都清除,甚至放過有酵麵的地才都要擦洗乾淨。晚上還要點著燈再檢查一下,看看有什麼地方遣漏沒有,最後他才敢舉起聖潔的手對神說:「神啊!我巳經把我家裡所有的有酵的東西都清除了,假如還有我沒有注意到的酵,願我的心巳潔淨了」,這是一幅描寫棄絕罪惡的圖畫,現今的基督徒也應該遵守。宰殺逾越節的羔羊,是預表主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這一節是新約聖經的主要教訓,舊約中的人和事是新約中事情的影兒。很多的人都指出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犧牲他自己來洗清我們的罪。

 

8 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夕,摩西吩咐守逾越節,每家要殺一隻無殘疾的羊羔,以羊羔的血抹在門上,以色列人要在抹過血的門內吃無酵餅。當然新約時代的信徒不要守逾越節,不過保羅是按屬靈的意思講:信徒信靠耶穌接受耶穌的寶血洗淨,如同以色列人守逾越節,基督徒一信主就開始過除罪和奉獻的生活,這就是保羅所說「我們守這節」的屬靈意義。所以這個「節」不是指逾越節,也不是指主的晚餐,而是指信徒的聖潔生活。每日嘉言錄(Daily Note)有一句話:「我們在主裡面有喜樂,因此對人,我們就不會存有任何惡念」。從這一點,我們知道保羅並不是指字面上的酵,也不是指發麵包的酵,而是有屬靈的意義,用酵來形容罪的快速擴大,只要你和罪一接觸,罪就會像酵一樣擴大污穢你的心志,所以我們要用無酵餅守這節,要活出一個真正誠實無酵的生命來。

 

三、教內與教外(五:9-13)

 

9 保羅說到他以前也曾寫信告訴他們,不可和行淫亂的人相交。事實上這封信巳經找不到了。我們並不需要保羅所寫的每一封書信,但凡是被納入聖經中的,我們一定要接受。

 

10 保羅再進一步解釋,他警告他們不要和行淫亂的人相交,並不是要他但不和世人相交。只要我們活在世上一天,就得和世人做生意或交往,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這些世人所犯罪惡的深淺,如果要和世人隔絕,老死不相往來,那只有不活在這個世界上。

 

保羅這節經文,並不是要我們和世人犯淫亂的、貪婪的、勒索的、拜偶像的一概不相交,一概不往來。「淫亂的」是指在道德上犯了姦淫罪,「貪婪的」是指生意上, 財務上不誠實的人。「勒索的」是指用不正當手段(如以死或傷害威脅)獲得錢財肥己。「拜偶像的」是指那些敬拜別的人或物超過敬拜神的人而犯嚴重罪惡的通常都是和拜偶像有關連的。

 

11 保羅真正目的是要警告教內的人不要和犯嚴重罪惡的信徒相交,或者我們可以意譯為:「對於那曾承認他是基督徒,而現在卻是淫亂的、或是貪婪的、或是勒索的失們不能和他相交,甚至和他在一起吃飯都不可以」。

 

不錯,我們常常要和世人接觸,我們也常籍此接觸來對他們作見証,這種接觸沒有危險。如果我們和信主而又常犯罪的人接觸卻有危險;如果我們和信主而又常犯罪的人交往,他會解釋為我們巳寬恕了他所犯的罪。

 

除十節中所列的罪惡外,本節又加上「辱罵的」和「醉酒的」。保羅勸聖徒也不要和辱罵的和醉酒的相交。不過我們要小心。如果一個信徒偶然發脾氣說了一句粗話,我們是不是也把他逐出教外?當然值得考慮。所謂「辱罵的」是指那些時常辱罵,辱罵成為習慣的人,我們不能和他相交,要把他逐出教外,至於那些偶然發脾氣說了一句罵人的話,雖然我們不必把他逐出教外,們要提出嚴重警告。艾忍賽得(Ironside)博士說得好:「很多人在罵人之後說是無心的這好比拿著一支機關槍在掃射,卻說這掃射是無心的」。

 

犯了以上錯誤(罪惡)的基督徒,保羅要我們不和他們相交,他們不能和我們一同擘餅享受主的晚餐,我們也不和他們同參加社交活動。不過還是有一個例外:譬如一對夫婦都是基督徒,後來丈夫犯了某種罪,教會弟兄姊妹不和他相交,不和他一起吃飯,但他的妻子還得和他在一起吃飯。一般的情形是一個承認主名的人,如果犯了以上十一節所列舉的罪狀,信徒不再和他相交,此舉之目的是使他悔改。有的人認為:耶穌曾和稅吏及罪人在一起吃飯,為什麼聖徒不可以和犯罪的基督徒相交?不錯,耶穌是和稅吏及罪人在一起吃過飯,不過當時這稅吏和罪人還沒有認他們是他的信徒。而本節的教訓是:我們不能夠承認仍活在罪中的的基督徒為弟兄或姊妹。

 

12 本節中保羅提出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基督徒不負審判世人的責任,在主來的日子,主會親自審判世人。第二個問題是教會有責任審判信徒的事,這是地方教會的責任。

 

也許又有人說,主不是說過:「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為什麼你們可以審判人呢?不錯,主是說過「不要論斷人」的話,但那是指「動機」而言,我們不能論斷某人作某事的動機如何?但神的話也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如教會內有明顯的罪,我們就應該審判以維持教會的聖潔,並使犯罪的弟兄悔改和主恢復交通。

 

13 保羅又解釋,對於教會以外的世人(未曾得救的人),神會負責審判他們,們哥林多教會可以神的話作標準來審判教會內的人和事,要把教會中犯罪的惡人趕出去。一方面要在教會中以難過的心情當眾宣佈,某某弟兄因犯了某某罪,我們教會不再和他交通,另一方面大家要以難過的心情來接受,並且以後還要不斷的禱告,使這位弟兄真正的悔改並和主恢復交通。

 

四、基督徒與律法(6:1-11)

 

第六章前面十一節談到信徒之間告狀的事,保羅聽到信徒之間告狀告到外邦人面前,告到世上法官面前,因此他就寫這篇教會中很有價值的訓誡。

 

1 哥林多教會的弟兄有爭執,跑到教外在不義的人面前,在不信的人或官員面前求審判,這件事令人驚奇。保羅發現這是一件非常矛盾的事:信徒在基督裡巳成聖,信徒是披帶神的公義,但卻反而去求「不義的人」來審判;基督徒求公義,去向沒有公義的人求公義,真是難以想像!

 

2 第二件很矛盾的事是:一個將來有能力審判世界的人,怎麼卻沒有能力審判他們自己之間的小事呢?在聖經中有很多地方都告訴我們,當主將來在榮耀中再降臨時,信徒要和主同掌王權,一同審判世界。既然基督徒將來能審判世界,為什麼現在不能處理發生在他們之間的一些小事呢?

 

3 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他們將來衰要審判天使。我們知道在猶大書第六節,彼得後書第二章四節都說到犯罪的天使也要受審判。約翰福音第五章二十二節又說到天父巳把審判權柄交給基督。因為我們與主聯合,我們才能在主來的日子審判天使。我們既有資格審判天使,就應當更有能力處理日常所發生的各種問題。

 

4 教會內部的事麼由教會內的去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麼」,保羅的意思是說教會要派受人尊重的人去審判,而不是隨隨便便派一個人去審判。沒有信主的人來審判教內的事,是得不到地方教會的支持。未信主的人他可能在世界上很有地位名望的人,他可能是得到世人尊敬的人,但他對教會的事無權管轄。保羅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問:「當你們中間發生事情需要第三者來審判時,你們是不是跑到教外,去求那些對教會毫無屬靈認識的人來審判呢?」

 

5 -6 保羅說他問這個問題,會使他們感到羞慚,為什麼呢?哥林多教會既自稱有智慧有各樣屬靈的恩賜,為什麼找不到一個聰明人能解決他們的爭吵?弟兄告弟兄,把家務事告到世人面前,這顯然是教會內找不到一個聰明人能解決他們的紛爭,這是何等可悲的事。

 

7-8 現在保羅再進一步指責,弟兄彼此告狀巳是大錯,他們不應該有此行為。也許有的人不以為然,要反駁保羅說:「保羅,你不知道呀!某某弟兄在生意上欺騙了我」,保羅回答:「他欺騙了你,你就自認倒霉吧!為什麼不肯吃虧呢?」,這才是基督徒應有的態度。我們仍可原諒弟兄,而不可以自己再犯同樣的錯誤。然而哥林多林教會沒有採取這種態度,反而「以牙還牙」報復對方,自己也欺壓人虧負人,欺壓自己的弟兄,虧負自己的弟兄。

 

9-10 神是聖潔的,一個人的品格如果不是公義的,他是不能承受神的國。保羅在第九、十節中列舉了一些犯這罪的人是與神的國無分的。基督徒可能在未得救以前犯過這些罪(九節至十節所列之罪),但蒙恩得救以後就不會犯這些罪,如果再犯這些罪就不是基督徒。

 

11 保羅並不是說哥林多教會現在犯了第九和第十節所列舉的罪,而是提醒他們在未信主以前,可能也犯過以上的罪,但耶穌的寶血巳洗清他們的罪,使他們成為聖潔、成為公義,現在仍靠著神的話(聖經)和聖靈的光照,繼續除去他們不潔的,使他們從世界中分別為聖。保羅警告他們如果信徒仍犯罪,與蒙恩得救的地位不相稱,仍然不配承受神的國。

 

五、如何判斷善惡(六:12-20)

 

12 在下面幾節,保羅談到判斷善惡的幾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一件事情它可能是合法的,但不一定是有益的。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這裡「凡事都可行」並不是絕對的,譬如本章九節、十節各罪惡,保羅並不是說,偷竊、姦淫、貪婪……等都可以行。我們要了解,保羅此處所說的「凡事」是指道德上無關重要的事:譬如說保羅時代,基督徒對是否可以吃豬肉或吃牛肉而起了爭論,吃豬肉或吃牛肉是一件道德上無關重要的事,神也不在乎我們基督徒吃不吃豬肉。不過假如某件事是合法的可行的,我可以這樣做,但我做了卻使人跌倒,我就仍可不做。因此第一個原則是:合法的事情如果對有益處,基督徒可以做:合法的事情如果對人沒有益處,基督徒就可不必做。

 

第二個原則是:不受任何事物的轄制。有些事情是合法的但卻使我們做這事的奴隸。保羅說:「我總不受他的轄制」,現在最明顯的就是有些「癮君子」受煙酒的轄制,做煙酒的奴隸。我們基督徒也要不受任何事情,任何喜好的轄制。

 

13 第三個原則是:有些事情是合法的,但不是永恆的而是短暫的。保羅說:「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叫這兩樣都廢壞」。這意思是:肚腹的設計組成是為了要能接受食物並消化食物,而食物的組成也是可以適合於肚腹的,然而我們卻不是為食物而活著,因為食物只有短暫的價值。食物在信徒的生命中不應佔重要的地位。

 

雖然我們的身子是神奇妙設計的,有腸胃能消化食物。但有一樣是可以肯定的,我們的身子並不是為了姦淫,而是為了主,主也是為了我們的身子。在神計劃造人身子時,不是為了一個卑賤之目的,而是為了一個高尚之目的,這個高尚之目的就是榮耀神和事奉神。

 

在這一節中不可忽略的是:不只是「身子是為主」,而是「主也是為身子」。意思是主對我們的身子、福祉和身子的正常使用都很關心。神要我們把身子當作活祭獻給他,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

 

14 「主也是為身子」在本節中更作了進一步的解釋,神不但是叫耶穌復活了,而且祂也要叫信徒復活。縱使我們有一天死了,神還是很關心我們的身子,祂要叫我們信徒復活,像耶穌復活一樣,我們的靈魂不會永遠脫離肉體,神會叫我們的靈、魂、體三者再合而為一,享受永恆的屬天榮耀。

 

15 為了要強調人生命的聖潔,並防止身子被污穢,保羅提醒我們,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既是基督的肢體,怎麼可以和娼妓的肢體聯合呢?當然不可以。

 

16 創世記二章二十四節,神早就說過:「……二人成為一體」。假如信徒和娼妓聯合,那不是將基督的肢體和娼妓的肢體聯合在一起嗎?

 

17 有肉體的聯合成為一體,也有靈的的聯合成為一靈。一個人信主以後,他就是和耶穌基督聯合在一起,信徒和基督的聯合可以說是靈的聯合,在靈裡面合而為一;這種靈裡的合而為一是最完全的聯合,最密切的聯合,這種聯合是不容許另外一種聯合來拆散的。皮爾遜(A.T. Pierson)說:「羊可能離開牧人而走失了,枝子可能從葡萄樹上砍下來,肢體可能從身體上切下來,兒子可能疏遠父親,妻子可能離開丈夫,然而當兩個靈聯合成為一靈時,沒有什麼力量可以使他們分開,沒有任何外面的(外表的)聯合能像靈裡面(內在的)的聯合是那麼樣的完善和堅固。

 

18 保羅警告哥林多教會要逃避淫的事,遠遠的逃避。創世記三十九章有一幅美麗的圖畫,就是埃及護衛長波提乏的妻子三番四次的引誘約瑟和她行淫,約瑟儘量躲避她,最後一次更遠遠的逃跑了。

 

保羅又說:「人所犯的,無論是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大部份人所犯的罪對自己的身子沒有什麼影響,但行淫的罪則直接到身子本節中較難說明的:「無論是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我們相信保羅這句話是籠統話,因為吸毒和醉酒的罪,也是在身子內所以有說,得罪自己身子的罪, 除了行淫以外尚有醉酒、吸毒等。

 

19 保羅再一次對哥林多教會提出一個神聖的質問,難道靈他們忘記了他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嗎?聖經上嚴肅的告訴我們:聖靈住在信徒裡面。聖靈在裡面的身子難道可以做卑賤的事嗎嗎?當然不可。

 

不只是有聖靈在我們裡面,而且我們的身子不是屬我們的而是屬於主的。既然身子不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就沒有權柄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來使用我們的身子。

 

20 我們是屬於主的──起始於神創造我們,以後神又救贖我們。自從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那一天開始, 我們就是屬於祂的。祂看我們為至寶,就用祂毫無瑕疵的寶血買了我們來,祂為我們付了很大的代價。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該想到我們的身子是屬我們的,假如把身子當作是自己的並隨己意來使用它,那末我就是賊,偷了不屬自己的東西。身子既是屬神的,我們就要用身子來榮耀神,榮耀我們的主人。

 

Go to Chapter Four

 

第四課

 

婚姻問題(7:1-40)

 

一、內容摘要

 

(七)有關婚姻和獨身的教訓(七:1-40)

 

1.不結婚固然好(七:1)

2.為避免淫亂,奉勸各位還是結婚好(七:2 -6)

 

1)只和一人結婚(七:2)

2)夫妻要彼此合宜相待(七:3 - 4)

3)暫時分居,只為專心禱告(七:5 - 6)

 

a.是暫時的(七:5)

b.是雙方同意的(七:5)

c.是准許的,不是命定的(七:6)

 

3.勸告獨身者(七:7 ─ 9)

 

1)獨身是好的,但仍要看各人領受的恩賜如何? (七:7)

2)勸未結婚的和寡婦守身如玉(七:8)

3)若是禁止不住,還是結婚為妙(七:9)

 

4.勸告信主的夫妻(七:10 - 11)

 

1)結婚後夫妻不可分開(七:10)

2)若巳分開,還要恢復和好(七:11)

 

5.對告信主的丈夫(妻子未信)或妻子(丈夫未信)(七:12-24)

 

1)信主的人不可離棄對方(七:12 -13)

2)不信主的對方若要離去,讓他離去,但仍希望對方得救(七:15-16)

3)要守住原來的身份(七:17- 24)

 

a.守住原來的種族身份(七:17 - 20)

b.守住原來的社會身份(七:21 - 24)

 

6.勸告尚未結婚的人(七:25 - 38)

 

1) 一般而論,還是獨身的好,理由有三:

 

a.現今世界的苦難(七:25 -28)

b.主來的日子近了(七:29- 31)

c.獨身更能專心事奉主,無家務分心 (七:32 -35)

 

2)若覺得獨身不合宜,結婚也好(七:36)

3)若能自禁,不結婚更好(七:37- 38)

 

7.勸告寡婦(七:39-40)

 

1)丈夫死了,可以再嫁(七:39)

2)若守節很快樂,就不必再嫁(七:40)

 

二、基督徒該結婚嗎?(七:1-6)

 

1 在寫此書信時,保羅巳接到由哥林多教會寄來的許多有關婚姻方面的書信,現在寫這一章,就是要答覆信徒提出的許多問題,保羅第一個答復就是「男不近女倒好」,也就是說不結婚比較好的意思。但保羅的意思並不是說「不結婚比結婚更聖潔」,而是說:如果一個人要專心事奉主,為了不因家事而分心起見,不結婚是最好不過。

 

2 不過保羅又知道,不結婚有時會受到情慾的引誘,因此馬上補充說明:「且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神的意思是要祂的選民維持當時的一夫一妻制,一個男人有他自己的妻子,一個女人有她自己的丈夫。因此也可以這麼說,為了要避免淫亂的事,消極的方法是「男不近女倒好」,積極的辦法是「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結婚以後,男女雙方互為依賴,彼此待以「合宜之分」。這裡所謂「合宜之分」,似乎是指性生活方面,要盡夫妻同居的本分。丈夫對妻子要盡丈夫的責任,妻子對丈夫要盡妻子的責任。有人說保羅在這一節中,說話說得很優美、很含蓄,一點也不粗俗。

 

4-5 簡單說來,男女結為夫妻,應遵照神的聖命令,夫妻均應了解,丈夫的身子是屬於妻子的,妻子的身子是屬乎丈夫的,這兩句話的另外一個意思是:丈夫(或妻子)沒有權柄讓自己的身子和外人發生關係。說得更明白一點,那意思是當丈夫(或妻子)向妻子(或丈夫)要求同房時她(或他)應滿足他(或她)的要求。當夫妻雙方履行這一實際性生活時,他們會發現婚姻給予他們奇妙的滿足,他們會發現婚姻關係如此的實在,有根基,並不是虛浮的,也不是空中樓閣。也許有些初信的人認為男女結合不符合基督的聖潔,保羅矯正這一錯誤觀念,他很堅定的告訴他們,信主的夫妻不可虧負對方,他們應該同房居住。暫時分房也只有以下兩種情況才可以:第一是夫妻雙方均同意暫時分房。為的是專心禱告(有的版本是說專心禁食禱告,有的版本則將「禁食」兩字省略了)。第二是分房是暫時的,以後還要同房,以免受到魔鬼的試探和誘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保羅說這一句話,引起了很大的臆測和爭論:有的人認為前面保羅所說的話,全部是保羅准許的,不是神命定的,不是神啟示的。這一解釋是難以獲得支持的,因為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七節保羅說: 「……我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因此我們倒認為保羅第六節所說的只適用於第五節──保羅說在某種情形下(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夫妻才可分房──保羅只說這一禁戒是准許的,不是命定的。不過另外有一派人,他們認為保羅是說男女結婚是准許的,不是命定的。

 

三、勸告未婚者和獨身者(七:7-9)

 

7 保羅現在開始勸告守獨身者。前面巳經說過,保羅覺得守獨身較結婚更好,但是要看各人的恩賜如何。當保羅說「我願意眾人像我」,這意思是像他守獨身一樣。對於保羅的獨身有不同的說法,保羅是不是一直就是單身漢呢?或者以前結過婚而在寫此信時,他的妻子巳死,他是一個鰥夫,我們不知道,也沒有辯論的必要。

 

一個人能否守獨身,全在乎神給各人的恩賜。為什麼神賜各人的恩賜不一樣呢?因為神給各人託付不一樣:有的人,神要他結婚;有的人,神要他守獨身,結婚或守獨身並無一定之規限。

 

8 說完了獨身問題,保羅又對未婚男女及寡婦提供他的意見,如果他能和他一樣守獨身更好。

 

9 不過,保羅再三強調,獨身不是由自己的意志就可以,而是要有神的恩賜才可以;如果沒有神的恩賜守獨身,他(她)會「情不自禁」「慾火攻心」,這樣就不如結婚為妙。因為「慾火攻心」,會給魔鬼留地步,很易受到誘惑而陷在罪裡。

 

四、勸告信主的夫妻(七:10-11)

 

10 這兩節是對信立的夫妻的忠告,第十節保羅說:「甚至那巳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妻子不可離開丈夫」。他說這話,雖然不是神啟示的,但是主在地上時曾經說這樣相同的話,主曾明白的命令我們不能離婚(太五:32,十九:9 ,可十:11,路十六:18 ),所以保羅說:「乃是主吩咐」。為什麼先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而不先說丈夫不可離開妻子呢?可能是當哥林多教會有些女信徒,信主以後認為她們應有更多的自由,想和丈夫分開所以才寫「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保羅說:「若是離開了……」,這並不是准許妻子離開丈夫,而是在某種情況下,可能在保羅寫此書信時,有些妻子巳經離開了丈夫。這個不幸的事實巳經發生,補救的辦法有二:1.她不可再嫁;2.她應和丈夫和好。這種離開或離婚或離棄,並不是神所能承認的,在神看來,他們的婚約並未解除,因此她不能再嫁,再嫁就犯淫亂罪,應和丈夫恢復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毫無例外。(譯者加註:在某種情況下,妻子離開了丈夫: 譬如丈夫墮落、行為不正、犯罪、睹博、酗酒……,丈夫屢勸不改,妻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離開丈夫,其目的想讓丈夫反省悔改。此時妻子離子離開丈夫,但不嫁人,等丈夫徹底悔改以後,妻子就應和丈夫恢復和好)。

 

五、勸勉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對方未信主〕(七:12-16)

 

12 從十二節到二十四節都是夫妻有一方未信主的,保羅勸勉信主的一方,保羅首先就說:「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保羅這樣說並不是強調是他說的不是主說的,他是要解釋他下面十二節至二十四節所說的話,主耶穌在世上沒有說過這類的話, 主耶穌沒有提到夫妻之中有一人信主以後,要怎樣對待那還未信主的配偶,因為主耶穌在世上時還沒有遇到這種事情,然而現在保羅受聖靈啟示,主耶穌指示保羅這樣說。

 

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是對哥林多信主的弟兄姊妹講話,第十節十一節是對夫妻均信主的人說的,現在「對其餘的人說」,這「其餘的人」當然是指基督徒和不信的人結婚,而是他們結婚是在信主之前。結婚以後,有一方信主,另一方未信主。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保羅為何說這話呢?這得先了解一下當時的時代背景。在舊約時代的誡命中規定:猶太人若和外邦人女子結婚而且生了孩子,要把外邦女子和孩子趕出去(請閱以斯拉記十章二至三、尼希米記十二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保羅在哥林多傳道有些人信主以後,就發現這個問題:丈夫信主而妻子沒有信,他們認為和不信的妻子或丈夫在一起生活,會使自己變為不聖潔,這個怎麼處理?難道要像舊約時代把不信的妻子(或丈夫)趕走嗎?保羅不得不答覆他,而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是舊約律法時代之誡命不能用於新約的恩典時代。假若基督徒有不信的妻子,而妻子又願意和他同住,丈夫就不能離棄她。這並不是說信主的人可以和不信的人結婚,而是在信主以前他們就巳經結婚了。

 

13 同樣的,妻子若有不信的丈夫,丈夫願意和她同居而且負責贍養她,她就應和丈夫同居。或許由於妻子的溫柔和虔誠的見的証,她會領丈夫信主。

 

14 在不信主的人家中,如有信主的人,就可以影響對方成為聖潔。所謂「因著妻子成為聖潔」,並不是因著妻子信主,不信的丈夫便可以得救或成聖,而是他被放在一個特別恩典的地位上,他很幸運有一位信主的妻子跪在神面前為他禱告,她的生活見証在家裡把神活出來,他受屬靈的影響,將來實際得救的可能性較大。從世人的眼光來看,一個人有信主的妻子,另一個人則有不信主的妻子,則前者將來得救的可能性較後者為大。

 

保羅這節所說的「不信主的丈夫就因著相信主的妻子成為聖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為聖潔」,其中的「成為聖潔」不是指靈性方面的聖潔,而是指身體方面的聖潔或婚約的聖潔,也就是指夫妻性生活關係而言,因為上下文都提到夫妻同居的生活問題。哥林多信徒有一錯誤觀念,以為信主以後和不信的丈夫或妻子同居是不聖潔的,保羅向他們解釋,不信的丈夫或妻子會因對方信了主而成為聖潔,因信主的丈夫或妻子明白性生活的意義,不致在性生活上過份放縱,也就使他們的性生活成為聖潔。

 

保羅又說:「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兒女是夫妻同居生活所生出來的,如果夫妻同居這事不聖潔,他們所生兒女也不聖潔。但夫妻同居生活是聖潔的,因此所生的兒女也是聖潔的。由保羅這一句話更証明「因著妻子成為聖潔」,「因著丈夫成為聖潔」,是指身體的聖潔、婚約的聖潔、性生活的聖潔。

 

在屬靈方面來說,夫妻中有一方是信主的,是愛神的。信主的一方在家中會傳福音、會有見証,聖靈也住在他裡面,因此兒女得救的可能性也就很大,兒女成聖的可能性也很大。

 

15 如果不信主的妻子(或丈夫)要離開信主的配偶,那麼信主的配偶應採取什麼態度呢?答案是讓她(他)離去。「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約束」,這句話也有不同的解釋:有的人認為它的意思是:不信的人既然主動要離開信主的配偶,讓他離去,被離棄的信徒就得了自由,原來的婚約結束了,他可以再嫁娶。主張這樣解釋的認為十五節是插入的,十六節應接在十四節之後:

 

1.第十四節是最理想的情形,信徒要留住不信的配偶,影響她(他),使不信的配偶成為聖潔。

 

2.第十六節是信徒不要離開不信的配偶,信徒可以帶領她(他)信主。

 

3.第十五節是插入的如果不信的硬要離開信主的配偶,就讓他離去,被離棄的信徒可以再嫁娶。

 

但有些人不以上述說法為然,他們堅持第十五節只講到「讓他離去」,但不是准予他們離婚或再嫁娶的意思。准他離去是為了和睦,與其吵吵鬧鬧,不如讓他離去,落得安靜和平,神要我們與人和平相處。不信的配偶要離去,你也不能用「鬧情緒」或用法律途徑來阻止他。

 

那一種解釋才對呢?我們沒有辦法來作決定。不過馬太福音十九章九節告訴我們,夫妻一方犯淫亂罪才可以離婚,此時無罪(清白的)的一方就可以再婚。至於本章十五節不信的配偶離棄信徒而去,被離棄的信徒就可以再婚,這種說法是否正確,我們不能肯定。有一位基督教作家這樣說過:「不信主的人離開信主的丈夫或妻子,他會很快的和別人再結婚,只要不信的一方再婚了,原來的婚約便自然解除,如果一定要那位被遺棄的丈夫或妻子不再嫁娶,那是給他(她)負他(她)不能負的軛。

 

16 十六節如何解釋,要看你對十五節如何解釋而定:

 

1.假如你不同意十五節可以離婚的說法,你是同意不信的人硬要離開時,就讓他離開,但不離婚,因為一離婚,夫妻和好就不可能;一離婚,對方得救的希望就沒有了,也許離開一段時間以後,受了打擊之後他會回心轉意。

 

2.假如你認為十五節,信徒被對方離棄之後可以再婚, 那末本節就是接在十四節之後,而十五節是插在兩者之間,而以括號括著的。

 

八、守住原來的身份(七:17-24)

 

17 一個初信主的人,他有一種強烈的觀念,想要改變生命中各種關係(身份),包括並無罪惡的婚姻關係在內。有時甚至過去所學所知的一概否定。事實上,為了達到改變的目的,基督徒不應該用激烈的手段,而應該用和平的手段。從十七節到二十四節,保羅為我們立下了一些原則,這些原則不但可適用於婚姻關係上,而且也可適用於種族關係及社會關係上。

 

每個基督徒都要遵照神的呼召去行。假若神要他結婚,他就要遵照神的呼召而過結婚的生活;假如神呼召他過獨身生活,他就得接受此一呼召去過獨身生活;假如他蒙恩得救時有了妻子,而且妻子未信主,他就應該維持這一婚姻關係,並盡可能帶領他的妻子信主。保羅說這話並不是專對哥林多教會,也是對各教會說的,所以保羅說:「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18 十八節和十九節談到種族身份和社會身份:假若一個猶太人得救時,他巳經受了割禮,他就用不著廢掉割禮;假若是一個外邦人得救時,他沒有受割禮,他就用不著割禮;說得明白一點,一個猶太人蒙恩得救以後,他用不著害怕和猶太人妻子住在一起;一個外邦人蒙恩得救以後,他也用不著隱瞞他的身份背景;受割禮或不受割禮,猶太人或外邦人,這些外表是無關重要的。

 

19 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無關重要,最重要的是守神的誡命。也就是說,神最關心的是我們的內心,不是我們的外表;也可以說,神最重視我們內心的改變和屬靈地位的改變,而不是外表的改變和屬世地位的改變。因此當我們成為基督徒時,也就用不著強要改變我們屬世的地位和身份。有一位基督徒作家說過:「因著信心,信徒的地位巳被提升到超越了任何環境」。也就是說,一個信徒是不在乎外在的環境如何,也不在乎屬世地位如何。

 

20 「蒙召」是指信徒蒙神從世界中選召出來。這蒙召是屬靈生命的更新,不是屬世職分或地位的更換,所以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份,就應守住那身份。守位那原來的身份是指本身無罪的身份。如果原來的身份是與犯罪有關,原來的職業是犯罪的職業(如販賣煙酒毒品),那末信主以後就應當離開那身份,離開那職業。所以保羅說:「守住那身份」是指正當的身份。

 

21 一個奴僕,在得救以後他應當做什麼?應否背叛他的主人?基督徒是否要堅持去爭取人權?保羅答覆如下:

 

1.「你是作奴僕蒙召的麼?不要因此憂慮」,這意思是:你蒙恩得救的時候是奴僕的身份,但不要為此而憂慮,你雖然肉身是奴僕身份,但現在脫離了罪的捆綁,在基督裡仍可自由的享受基督的愛和祝福。

 

2.「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福音帶給人的思想是「自由」,在基督裡我們巳不受罪的轄制,巳經自由了(心靈自由);但在肉身上,還是作主人的奴僕。雖然肉身上不自由,但不影響心靈的自由。當然呀,能夠求得肉身的自由更好,若是不能求得肉身的自由,卻也無礙於信仰,作奴僕的人一樣可以事奉神,像許多自由的人一樣。

 

「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這句話另有兩種解釋:一種解釋是「你若能以自由,就儘量利用你自由的機會」,另一種解釋是「奴僕若能以自由,基督徒也不應該利用他的自由,而應該作主耶穌基督的奴僕為主作見 証」。雖然許多人贊成第一種解釋,但第二種解釋更能符合主耶穌在世上的教訓。

 

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蒙召時是奴僕,他就是主所釋放的人。「釋放的人」並不是生下來就自由的,而是被釋放之後才成為自由的人。他雖然蒙召時奴僕的身份,但不必擔心,不必憂慮,因為他是主所釋放的人,他巳經從罪惡中,從撒旦的捆綁下釋放出來。

 

「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如果蒙召時是自由之身,原先他雖然不是人的奴僕,但卻是罪的奴僕,魔鬼的奴僕。蒙召以後他不再作罪的奴僕,而甘心情願作主耶穌的奴僕。

 

23 每個基督徒都是用重價買來的,既是買來的,主權就屬買主。所以基督徒是屬買主的──主耶穌的。因此我們成為基督的奴僕,而不是人的奴僕。

 

24 因此,不管社會地位身份如何,他能在神面前守住那身份。一個人若能與神同在,站在神的一邊,雖然是奴僕的身份,但同樣的能享受心靈裡的真正自由,神的同在能使我們的身份地位變得更尊貴。

 

七、再勸獨身者(七:25-38)

 

25 保羅說:「我沒有主的命令……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這句話又引起了一些人的批評,他們批本章內容不是神的啟示,而是保羅自己的意見,甚至有人攻擊保羅是一個偏激主義者。其實保羅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意思是主在地上時沒有談到守獨身的事。而保羅受了神的啟示和託付,把神啟示他的告訴他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一般而言,不結婚比結婚好。所謂「現今的艱難」是指時局的艱難及現在地上世人所受的種痛苦;也許在保羅寫此書信時,當時地上還有特別的苦難。現在世上的苦難愈來愈多,一直到主再來時才會停止。

 

27 保羅在本節中勸巳經娶妻的人,不要去求解脫婚姻的約束;而沒有妻子纏著的人,也用不著為娶妻焦急。「沒有妻子纏著」廣義的解釋,並不是一般人所指的鰥夫寡婦,它真正的意義是不受婚姻約束者,也包括沒有結婚的人在內。

 

28 保羅沒有說結婚是犯罪的。事實上世人還沒有犯罪以前,神就在伊甸園內為人設立了婚姻制度,創世記第二章十八節「那人獨居不好」,希伯來書十三章四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

 

保羅說:「你若娶妻並不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初信主的人不會想到婚姻關係還會有什麼不對,但保羅加上一句,人結婚肉身會有苦難,這可能也包括生產之苦,也可能因戰爭而離子散之苦。當保羅說:「但我卻願意你們免受這苦難」他可能是指:一、免你們因婚姻所受之肉身之苦,特別是為了家庭重擔所受苦;二、其他一連串的痛苦如戰爭……。

 

29 保羅在這節強調「時候減少了」,我們要把這些合法的婚姻關係放在次要地位,而把事奉主放在第一。主來的日子近了,夫妻除了有信心來履行他們共同的責任外,要記住把基督擺在他們生活中的首要地位。有人說:「時間過得很快,主來的日子近了,每個人都要警醒,不要因追求個人的安適而阻礙了對神的虔誠敬拜」。「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有妻子的因為戰禍而分開了,和沒有妻子的一樣。

 

30 世事變化萬千:有時快樂有時痛苦,有時富裕有時貧窮;有時苦盡甘來,有時樂極生悲。因此應該把世事看得很淡,就不至因世事變遷而灰心失望了。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是因境遇由壞轉好;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是因境遇由好轉壞。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是因所得的不能長久。這種對物質世界採取消極態度,乃是要準備我們的心,對神的國和屬靈的事採取積極態度,趁著白晝多作主工。

 

31 我們活在世上,沒有辦法不接觸世上事物。信徒也沒有辦法不使用世上的東西,而且神也許可我們使用這些東西。保羅提醒我們,我們可以使用世上的東西,但不能濫用:譬如基督徒也要吃東西,穿衣服,也要喜樂,但吃穿不能成為我們的偶像。婚姻、財富、商業、政治、科學、藝術等在世界上有它們的地位,我們可以喜愛這些,但不能防礙我們屬靈的長進。

 

保羅說:「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用劇場舞台來解釋比較清楚:舞台上的佈景每幕都不同,佈景時常在變,每幕的佈景最多維持數十分鐘。人生如舞台,人生的舞台上佈景也時時在變。莎士比亞說:「世界是一個大舞台,世人無論男女都是演員,每個演員都有他一定的時間進場,一定的時間出場,一個人也可能演幾幕」。

 

32 保羅勸基督徒不要掛慮,掛慮會防礙他對主的事奉。他自己守獨身,他覺得獨身的人較能掛慮神的事,較能討神的喜悅。

 

33 保羅並否是說;結了婚的人就不能專心事奉主,而是根據一般的觀測,娶了妻的人會掛慮妻子,對神的事奉就受到許多限制;沒有結婚的人沒有什麼掛慮,更能專心事奉主。

 

34 保羅說:「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情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沒有出嫁的,他有較多的時間為主工作,後半句的意思並不是未出嫁的更聖潔,而是未出的有更多的時間來追求身體和靈魂的聖潔。「巳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這也並不是說出嫁的就更貪愛世界,而是她不得不花些時間來照顧這個家,盡為人妻子的責任,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保羅並沒有責怪他們,他只是說明事實──未出嫁的有較多時間和精力來事奉主。

 

35 保羅說這一段話,並不是要勸他們都守獨身生活,他只說明獨身生活無家務分心,更能專心事奉主。是否嫁娶或守獨身,完全由自己決定。

 

36 從三十六節至三十八節,恐怕是本章中甚至本書信中最難解釋的幾節。三十六節原文為:「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以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有幾種解釋如下:

 

1.一般的解釋:保羅那時代,男人在家中有絕對的控制權,女兒嫁不嫁,完全由父親作主,沒有父親的答應,女兒是不能嫁的。女兒過了年齡還沒有出嫁,就是父親對女兒有不合宜之處,他可以把女兒隨時嫁出去,不算為有罪。

 

2.修正標準版(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解釋為: 把「女兒」譯為「許配的女子」或「許配的未婚妻」,而「自己」是指「未婚夫」,不是指父親。未婚妻過了結婚的年齡,未婚夫和她成親並是是罪。(然而這一說法似乎不通)

 

3.威廉凱利(William Kelly) 的解釋:他把「處女」翻譯為「處女身份」或「處男身份」,他的解釋是男子能維持他處男的身份固然好,若不能維時他處男身份,他結婚也是無罪的。

 

4.約翰達秘(John Nelson Darby)的解釋:一個男子如果過了結婚年齡,他能守獨身最好,如不能守獨身,他可以結婚也不是犯罪。

 

綜合上述各解釋,可以這樣說:一個人如果超過了結婚年齡,如果他覺得他沒有繼續再守獨身的恩賜,他結婚也沒有錯。

 

37 由這一節可知不結婚守獨身有四個條件: 一、心裡堅定──就是對神的旨意很清楚,沒有疑惑,他要專心事奉主。二、沒有不得己的事─環境上沒有困難,沒有訂婚。三、並且由得自己作主──一則無人干涉,一則自己控制得住。四、心裡又決定──聖靈又感動不結婚。

 

38 結論是:結婚固然好,但不結婚專心事奉主更好。

 

八、勸告寡婦(七:39-40)

 

38 最後兩節是勸告寡婦們的丈夫在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丈夫的律法所約朿的,這個律法就是神所設立的婚姻之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她有自由可以隨意再嫁,這個真理在羅馬書七章一至二節也宣佈過。不過保羅特別加上一個限制,「只是要嫁這在主裡的人」,換言之,她雖然可以隨意再嫁,但一定要嫁一個基督徒。其實「在主裡面」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在主裡面」還有「在主的旨意中」的意思。也可以說他可能嫁給一個基督徒,但不一定在主的旨意中。所以寡婦對於再嫁這麼重大事情,她應禱告尋求主的帶引,使她不但是嫁給一個基督徒,而且是合乎主的旨意的基督徒。

 

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保羅坦誠的下斷語,認為寡婦不再結婚比較快樂。但在提摩太前書五章十四節又勸年青的寡婦再嫁,保羅這兩處說法是否自相矛盾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本節所言是一般性的,而提摩太前書五章十四節則是特別情形(年青的寡婦)。最後保羅加一句「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有的人批評保羅這口氣,他自己也不敢肯定他是不是受神的靈感動的。但我們則不以為然。我現在知道保羅寫此書信是受聖靈的啟示,遵行保羅的教訓是會蒙福的。

 

Go to Chapter Five

 

第五課

 

基督徒的自由(8:1-9:27)

 

一、內容摘要

 

(八)吃祭偶像之物(八:1-11:1)

 

1.愛心與知識(八:1 ─ 3)

 

1)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八:1-2)

2)愛心是必需的 (八:3)

 

2.論到偶像(八:4- 6)

 

1)偶像算不得什麼 (八:4)

2)假神 (八:5)

3)只有一位獨一無二的真神(八:6)

 

3.扶助軟弱的弟兄(八:7 -13)

 

1)在特殊情形下,要放棄吃肉的權利(八:7 ─ 8)

2)絆倒軟弱的弟兄是件嚴重的事(八:9- 12)

3)如因吃肉絆倒弟兄,寧可不吃肉(八:13)

 

4.為了別人的好處,保羅放棄自己的權利(九:1 - 27)

 

1)保羅作使徒的憑據(九:1-3)

 

a.主曾向保羅顯現 (九:1)

b.主曾祝福保羅的工作(九:1- 3)

 

2)保羅作使徒應有的權利(九:4 -14)

 

a.別的使徒有權利 (九:4-6)

b.以世事來說明 (九:7)

c.以摩西的律法來說明(九:8-11)

d.哥林多教會供應其他的傳道人(九:12)

e.舊約時代祭司的供應(九:13)

f.主耶穌的命令 (九:14)

 

3)保羅不想用盡傳福音的權柄(九:15 - 18)

 

a.他傳福音沒有什麼可誇的(九:15 -17)

b.叫人不花錢而得福音(九:18)

 

4)保羅為何不用權柄,為要多得人歸主(九:19 -22)

 

a.向猶太人 (九:20)

b.向律法以下的人(九:20)

c.向外邦人 (九:21)

d.向軟弱的人 (九:22)

e.向所有的人 (九:22)

 

5)保羅的律己生活 (九:23 -27)

 

a.賽跑的得獎賞 (九:24)

b.較力的得冠冕 (九:25)

c.保羅自律生活的見証(九:26 - 27)

 

二、知識和愛心(八:1 - 3)

 

從第八章到十一章第一節,都是談到吃祭偶像食物的問題,這是一個初信主的面臨到的一個實際問題。也許他們被邀請去參加一個盛大的社交宴會,而在宴席上放滿了曾祭過偶像的食物,也許你到市場去買食物,而有些食物卻是祭過偶像的,雖然祭過偶像,但食物的品質並未改變,基督徒遇到這種情形要不要吃呢?要不要買呢?在以下三章中,保羅告訴我們答案。

 

1 保羅一開頭就說明,關於能不能吃祭偶像的食物,大家不是不知道,哥林多教會都知道。祭過偶像的食物和沒有祭以前並沒有什麼不同,色香味全是一樣的,營養也是一樣的惟一的不同就是祭過假神。

 

本節所說「知識」是哥林多人對拜偶像食物的知識,但保羅卻把這方面的知識,作原則性的推論,與愛心比較,以應用在信徒生活各事上。祭偶像的食物能不能吃,哥林多教會受過保羅的教訓,他們有此知識。但保羅提醒他們,「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在考慮任何事情時,不應只顧到自己,也應顧慮到別人的權益。

 

2 知識是有範圍的,一個人所能知的非常有限,但人最常犯的毛病就是以為自己比別人強,其實人的知識是不能夠超越人的智慧和思想能力範圍。假如一個人認為他什麼都知道;其實他什麼都不知道。

 

3 沒有愛心,就沒有真的知識。一個人若能愛神,他是神所知道的。神一方面知道每一個人,一方面又特別知道誰是信主的。「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這個「知道」是表示神的恩寵。所以這節的意思是說:一個人不吃祭偶的食物,不只是要有知識,而且是要發自愛神和愛人的心,神會對他微笑說:「我知道了」或說:「我知道你愛我了」。

 

三、萬物是屬基督的(八:4-6)

 

4 說到祭偶像之物,基督徒都知道偶像不是神,它沒有能力、沒有知識、沒有愛心。保羅否定了偶像的實際存在,他知道那些用石頭雕刻的偶像是虛無的,是人想出來的,它本身算不得什麼,而它的後面卻是撒但的權勢。

 

5 在外邦人中有許多假神,譬如羅馬神話中的主神、女神、財神、。有些假神是被認為住在天上,有些假神則認為住在地上,如羅馬神話中的穀神、海神。他們拜很多的假神和很多的主,甘願做這些假神的奴隸。

 

6 基督徒知道天地間只有一位真神,就是我們的父神,萬物都是屬於祂的。這意思是說:我們的父神是萬有的源,而我們也是為祂而造的。我們也知道我們只有一位主,就是主耶穌基督。「萬物都是籍著祂有的」表示主耶穌是中保,是神的代理人,而「我們也是籍著祂有的」是表示我們是因祂而造的,是因祂而得救贖的。

 

當保羅說:「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並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時,並不是說主耶穌基督不是神,而是特別表示這兩種身份的任務不同而巳:父神的任務創造我,主耶穌基督的任務是救贖我們。

 

四、扶攜軟弱的弟兄(八:7-13)

 

7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知道這個道理在基督裡面有自由的道理,偶像算不得什麼的道理),特別是初信的人。一個出自拜偶像家庭的人,因為拜偶像成了習慣,當他一吃到拜偶像之物時,就自自然然想到拜偶像,他把偶像當作是活的,這種舊觀念使他的良心受到控告,這樣他就因食物而污穢了。

 

本節經文中「軟弱」兩字,並不是指身體的軟弱,也不是指靈性的軟弱,而是指良心的軟弱。譬如信徒吃豬肉,神並不以為是不對的,雖然舊約時代猶太人是不能吃豬肉的,但現在新約時代,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對吃東西有充分的自由:然而初信主的猶太人,他卻仍是很躊躇不敢吃豬肉,這樣的基督徒就是本節所說的軟弱的弟兄或良心的軟弱,這意思是他沒有充分享受基督裡的自由。其實只要他想到吃豬肉是不正當的而他仍繼續吃,那就是罪,「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就是這個意思。假如我們的良心反對某件事,而我們仍繼續做某件事,那就是罪,羅馬書十四章二十三節說:「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8 我們不能因吃什麼食物或不吃什麼食物,叫神更喜悅我們成為更好的基督徒,「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這個「損」「益」不是對身體而言,而是對靈性而言;食物對身體或者有益或者有損,但食物對靈性卻沒益損,因此凡對身體有益的食物都可以吃。如果我們不吃某項食物,不是因為它是祭過偶像的,而是1.對身體有害,2.會絆倒別人。

 

9 基督徒有吃東西的自由,他可以吃曾祭過偶像的食物,他有這種自由。不過如果他這樣做會絆倒軟弱的弟兄,他就不麼該吃。「軟弱人」是因拜慣了偶像,而在觀念中認為偶像對某種作用,存著這種意念來吃祭偶像之物,就是犯罪跌倒。

 

10 「在廟裡坐席」當然不是台灣的吃拜拜,吃拜是不能去的。此處「在廟裡坐席」大概是受邀去參加在廟裡舉行的結婚宴、慶賀宴或其他社交宴,縱使如此,也是不去為妙,因為這會影響別人,會絆倒軟弱的弟兄。這一節的意思是:如果一位軟弱的弟兄看到你這位很有屬靈知識的基督徒,坐在廟裡自由自在的在吃祭偶像之物:你吃祭偶像食物可能是存著「偶像算不得什麼」的心,你把它當作普通食物吃;可是這位軟弱的弟兄卻不是把它當作普通食物吃,而是潛在意識的把它當作經過偶像「祝福」或「保佑」的食物,這樣你就把他絆倒了。

 

11 一個人因誇耀自己的知識而使軟弱的弟兄沉淪,這「沉淪」並不是指那位軟弱的弟兄因吃祭偶像之物,就失去了永遠的救恩,而是指「跌倒」了。保羅特別提到「基督為他的那軟弱弟兄」,這弟兄雖然在知識上是軟弱的,但還是「弟兄」,基督為他死,正如為為我而死一樣,基督為剛強的死,也為軟弱的死,基督既肯為他而死,我們便更不應該因誇耀自己的知識而把他絆倒了。

 

12 我們雖沒有犯罪,但我們的行動使別人因我們的緣故而犯罪,我們的行動使軟弱的良心受到傷害,我們也就因此而得罪基督了。耶穌曾說過,你們若作好事做在一個小弟兄身上,也就是做在祂身上;傷害某一肢體,也就是傷害到頭。保羅勸弟兄姊妹,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想到耶穌為我們死,要考慮到我們的行動是否會影響別人;假如我們的行動可能會使弟兄跌倒,會使某弟兄因此而犯罪,我們就不應該做這事。

 

13 我們若是絆倒一位弟兄,就是得罪了基督。保羅說:假如他因吃肉而使弟兄跌倒,他寧可輩子不吃肉。在一個人的生命中,神的話遠比麵包重要。雖然對現在的基督而言,吃祭偶像的食物巳不一個問題,然而本段聖靈指示我們的原則,就是「不叫人跌倒」的原則,仍有永恆的價值。今天有許多事情,聖經上雖然沒有禁止我們做,但若我們做了,卻可能使一些軟弱的弟兄跌倒,若是這樣,我們寧願放棄這個可做可吃的權利。

 

五、保羅作使徒的憑據(9:1-3)

 

表面一看,第九章好像換了一個主題;但仔細來看,本章及下一章仍大部份是談到祭偶像食物的事。保羅只不過把題目轉到他自己身上;為了別人的益處,為了支持第八章十三節的原則(不叫人跌倒),他放棄了一些他應該享受的權利。

 

1 哥林多教會有些人對保羅的使徒職份有了懷疑,他們說保羅不是耶穌所設立的十二使徒之一,他的使徒職份不是真的。保羅申述他的使徒職份不是人設立的,而是主耶穌設立的,他申辯的事實根據有二:1.他曾在去大馬色的路上,復活的主曾經親自向他顯現。2.保羅說說:「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的工麼」,哥林多教會是保羅所建立的,哥林多教會能建立就是証明保羅是真使徒,假如他們懷疑保羅使徒的職份,他們自己應該審查,他們是否己得救?他們當然會說己得救。那麼是誰把他們帶到基督面前?當然是保羅。既是如此,那麼哥林多教他們自己便是保羅真使徒的印證。

 

2 別人可以不承認保羅是使徒,因為別人不認識保羅,保羅也沒有把他們帶到基督面前;但哥林多教會的應當認識保羅,因為哥林多教會是保羅設立的,是保羅傳福立音給他們的所以保羅說:「你們就是我作使徒的印記」。

 

3 任何人懷疑到我使徒職份時,我都是這樣的答覆他們,這樣的分析給他們聽。

 

六、保羅應有的權利(九:4-14)

 

4 從第四節到十四節,保羅討論到使徒應有的權利。既受主耶穌的差遣,保羅有權利享受信徒對他的供應,然而他沒有這樣做,他放棄了他應有的權利,他一方面向人傳福音,一方面又親手作工,靠織帳篷來養活自己。但是批評他的人卻以此來攻擊他說:「因為保羅自己知道他不是真使徒,所以他就不敢接受信徒的供應。

 

保羅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權柄福音喫喝麼?」他以責問的人吻語氣來說明,他與其他使徒和主內的弟兄一樣,可以享有相同的權利,可以靠福音養生,教會應該他們生活的需要。

 

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麼?」也許批評保羅的人這樣說:保羅因為知道教會不會供給他和他妻子的生活費,所以他才不結婚,而彼得和其他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則早巳結婚了,所以保羅不能和他們享受同等待遇。保羅在本節中強調:他有權利和信主的姊妹結婚,他也有權利享受教會對他的生活供應(對他和他妻子的生活供應)。「主的弟兄」是指主的母親馬利亞的其他的兒子,這裡沒有指明是誰,但由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六節,十三章五十五節,馬可福六章三節可知主耶穌有肉身的弟兄。

 

6 從本節可知,除保羅以外,傳道人中還有巴拿巴也是靠自己作工養活自己,保羅說:「獨有我和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麼?」,這裡「作工」是指作普通工作如織帳蓬等。當然這一句是反面的責問語,保羅衪和其他使徒一樣,有權利不作普通工作而專門傳福音,由信徒來供養。

 

7 其他的使徒有享受教會供應的權利,保羅在前面責問哥林多教會他為什麼沒有。現在保羅再進一步以世人的眼光來說明:士兵為國家打仗,還不是國家為他預備糧餉;種葡萄的,還不是可以吃園中的果子;牧牛羊的,還不是可以吃牛羊的奶。保羅是基督精兵,為福音爭戰,當然可以靠福音養生;聖經把傳福音的僕人當作是栽種的人,葡萄園的可以吃園中的果子,為什麼傳福音的不能靠信徒供應?聖經又把神的僕人看作牧人,牧羊的人既可以吃羊奶,神的牧人牧養信徒,為什麼不能接受信徒在肉身上的供應?世上的士兵、種葡萄園的、牧羊的既有受供應的權利,事奉主的工人也應有受供應的權利,這是非常合理的。

 

8 保羅不只是根據世事(為上述戰事、農業、牧業)來辯論,而且再以舊約來証他的觀點是正確的。

 

9 申命記二十五章四節:「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也就是說牛在工作時,要任憑牠吃。難道神是為了關心牛嗎?不錯,神是關心牛,但若只是為了關心牛,那也用不著寫在聖經內,既然寫在舊約聖經中,就有它屬靈的意義。其實神要講的不是牛,祂不過以牛來說明一個原理的供應,換句話說,哥林多教會有責任供應保羅生活的需要。

 

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這意是神為我們說這句話,為我們的福利說這句話。當神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的寺候,神是想到我們這些僕人(傳道人)的福利。耕種的存著收獲的指望去耕種,打穀的存著得糧的指望去打穀,這是非常合理的。傳福音好像是耕種和收割(打穀),神的命令是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

 

11 保羅說他曾對哥林多信徒撒過屬靈的種子,把福音的真理分給他們;在主的道上的道上栽培他們,給他們一切屬靈的好處,如果從他們身上獲取一些物質上的供應,也不過是一件很小的事事,比之於他們從保羅那裡所得的屬靈好處,顯得微不足道。

 

12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供應其他傳道人的生活需要,他們覺得他們對其他傳道人有供養的義務,但對保羅卻無此義務。因此保羅就責問:「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那意思是說:「你們認為其他的傳道人有權利受你們的供應,但福音是我傳給你們的,哥林多教會是我建立起來的,但我卻沒有權利受你們的供應,你們說這樣對嗎?」。當然不對,而那些受哥林多教會供應的是猶太教的教師。

 

保羅又說,他雖然有此權利,但沒有用這種權利,因為哥林多人心存不正,誤解保羅,所以保羅寧可不受他們的供給,寧可忍受物質上的貧乏,免得福音受到阻礙,這是保羅為福音所付的代價,這是保羅對主的忠心,而哥林多人還不諒解,反倒以為保羅無權享受這種供養。

 

13 保羅又說到舊約的規章:在聖殿裡事奉的人,他們的生活費是由殿中的收入來支付的,舊約時代祭司有份於祭壇上的禮物,舊約所獻的各祭物總要分點給祭司。也就是說,在聖殿中事奉的利未人和祭司都是吃殿中之物,靠聖殿來養生。

 

14 最後保才談到新約時代的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保羅既是忠心服事主的僕人,當然有資格得到哥林多教會的供應,然而保羅為什麼不堅持要他們供應呢?答案在下面的十五節至十八節。

 

七、保羅不想用盡傳福音的權柄(9:15-18)

 

15 保羅有權柄要哥林多教會供應他,但他沒有用這權柄,他寫這幾節並不是埋怨哥林多教會,更不是希望以後能供應他,而是要教訓他們這個道理。為什麼他不享受這權柄,他不願意「他所誇的落了空」,他寧可餓死,也不願意「他所誇的落了空」,「他所誇的」就是沒有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這件事。

 

16 十六節保羅說他傳福音是「沒有可誇的」,傳福音並不是他自己選擇的職業,也不是他本意去傳的,而神的靈感動他、激勵他,神把這擔子放在他肩上,他不得不挑,他不得不傳。如果他傳,禍患就會臨到他身上。

 

17 保羅說他若甘心去傳,就會得到賞賜。在新舊約中規定,事奉神的人應由信徒負責供應生活費。保羅在這節中所表示的並不是說他不願意事奉主,而是說揀選他擔任使徒的職份,他說「若不甘心,責任已託我了」就是強調責任已交給他了。他不是憑自己在傳,他是受命於主在傳,所以他傳福音是沒有什麼可誇的。

 

傳道不是一種由自己選擇的職業,可以要求一定的資。若是神選召的,只有照神的計劃去執行吧了。保羅既從神那裡接受了這傳道的職責,他是一定要去作的。作得甘心就有賞賜;作得不甘心就沒有賞賜。既然如此,為什麼不甘心去作呢?所以保羅能歡歡喜喜的去作。

 

18 有人說:「神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給保羅了,雖然沒有薪餉,保羅想逃也逃不了,他不得不傳」。保羅為主忠心傳福音,卻不能以此自誇,除了傳福音以外,他還有什麼可誇的呢?有,還有一點可誇的,就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如果保羅傳福音,又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那末哥林多教會就會說:「你雖然傳福音給我們,我們也供養了你呀!」現在保羅靠自己作工養活自己,不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養,那末聽到福音的人,是沒有花錢在保羅身上,那就是「叫人不花錢得福立」。本來保羅有權柄享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但他沒有使用這權柄,所以保羅才敢說:「免得用盡我傳福音音的權柄」。

 

總結起來,在這幾節,保羅辯論的要點是:

 

一、他傳福音不是出自勉強,而是甘心情願,歡歡喜喜的傳;二、神把傳福音的責任託付給他,他只是在執行任務,沒有什麼可以自誇的;

 

三、他有權柄「靠福音養生」,但他沒有用這權柄,為的是「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四、批評保羅的人說:「保羅自己做帳蓬為生,不要教會供應他,就表示保羅不是真正的使徒」。保羅反駁說:自己作工養活自己,不只証明他是真使徒,而且更表現出他高貴的品格。

 

八、保羅為何不用權柄(9:19-22)

 

19 從十九到二十二節,保羅說明他為什麼不用這權柄,目的是要多引些人信主。只要是對道德無關重要的事,只要是跟罪沒牽涉的事,他都可以遷就,但是他卻沒有犧牲聖經中的重要原則。

 

一方面他是自由的人,沒有人能約束他,另一方面他又甘心情願作個服事眾人的僕人,為的是要多救幾個靈魂。只要是不違背真理,他是肯讓步的。

 

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意思是遷就猶太人的習俗和觀點,以爭取猶太人來信耶穌。並不是指他也要去守摩西的律法等,這件事情可從保羅對提摩太和提多的受割禮不受割禮的態度來說明:就提多而言,有些人堅持提多一定要受割禮,否,則能得救,保羅知道這是撒但對福音的正面攻擊,保羅極力反對,沒有要提多受割禮(加二3);但對割禮並無成見,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重要。保羅反對的是把受割禮當作是接受救恩的先決條件。

 

本節前段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後段又說:「向律法以下的人……還是作律法以的人……」,其實「律法以下的人」也就是猶太人,為什麼分兩次說呢?解釋定這樣的㎞「向猶太人」是指猶太國家的風俗習慣,而「向律法下的」是侚們的宗教生活。

 

關於這一點,需要作一個簡單的說明:保羅是生在律法下的猶太人,他本想守律法以期更蒙神祝福,但他發現很難守,律法是使人知罪使人被定罪的,最後他知道靠律法不能得救,律法更使人知道需要一位救主,因此他信靠耶穌基督,這樣他就脫離了律法的捆綁,他自由了,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償還了罪債。

 

自此以後,保羅知道律法不能得救,得救的人也無需守律法,信徒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隨心所欲」,我們高興做什麼;相反的神會阻止我們做這些不該做的事。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信徒的行為品格自會提升,會想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不是在律法之下那種怕受罰的生活,而是在恩典之下滿有愛的生活。在律法下,我們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是出於「怕受罰」的動機;在恩典之下,我們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是出於「愛」的動機。出於「愛」比出於「怕受罰」,其動機是高尚得多。

 

神能約束我們的行為,正如神能約束各行星在它的軌道上走一樣。行星看起來是自由運轉,你沒有看到有一條鍊子捆著行星要它環繞太陽運行,但是神卻約束它在它的軌道上運行亳無差錯。我們基督徒也是自由的,但神會約束我們(看不見的原理、原則在約束),神的愛會約束我們行在一定的軌道上。

 

有了以上的概念,我們再來看二十節後半段:「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當保羅和猶太人在一起時,只要是與道德無關重要的事,保羅就和他們打成一片:譬如猶太人不吃豬肉,保羅也就不吃豬肉;猶太守安息日,為了多得些猶太人,保羅也和和他們守安息日。

 

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是不在律法之下,但保羅卻說:「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此處保羅是為了要贏得一些猶太人歸主,他甘心情願接受猶太人的生活習慣和一些成見。

 

21 保羅並不是個兩面人或多面人,而是一個自律很嚴的人,為了要引各種人歸主,他就作各種人。向那些沒有律法的人,他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其實他不是沒有律法,在神面前,他是有律法的,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沒有律法的人」並不是指叛逆,並不是指那些觸犯刑章的人,而是指外邦人。舊約的律法是給以色列人的,不是給外邦人的,「沒有律法的人」是指外邦人。當保羅和外邦人在一起時,只要不違背救恩真理,他就順從外邦人的風俗習慣,作一個外邦人。雖然他作「沒有律法的人」,但他仍在神的律法之下,他沒有隨自己的高興想作甚麼使作甚麼,他一切所作的完全是為了愛主,榮耀主,服主。我們中國人有句話:「入鄉隨俗」,到一個地方就要隨從他們的風俗習慣,保羅到外邦人去傳道,他就隨從他們的習俗,但千萬要記住,隨從外邦人的習俗只限於文化的習俗,而不能隨從他們的社會道德和異教教條。

 

22 這一節是對軟弱的人或過份審慎的人說的,他們對一些無關重要的事情極為敏感。對這些靈性軟弱的人,保羅就做一個軟弱的人,以便能得著他們。「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並不是叫我們看風轉舵,同流合污,而是說明保羅如何站在對方設身處地著想,體恤別人,儘量在真理信仰無損的事上遷就別人:譬如對不吃豬肉的人,他就吃素食,儘可能用一切可行的方法,和他們接近,和他們在生活上打成一片,以便對他們傳福音,以便他們容易聽他講道。「總要救些人」保羅是說他要救些人:一方面是指這些人並不是馬上就會得救,保羅知道只有神能救人,他不能救人,他們得救不得救在乎神;另一方面還是有「他要救些人」的意思,為主傳福音的人和主有密切的關係,密切到一個程度,他也分享了主救人的工作。由此可知傳福音的使命是何等的高尚,主是何等的高抬那些為祂傳福音的。

 

九、保羅的律己生活(九:23-27)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在前面保羅己說過,為了主的諨音工作,他放棄了許多權利(結婚的權利,不要哥林多教會供養等)。為甚麼他要這樣做?還不是為了福音的緣故。這也該是每個基督徒生活的目標,有了這樣目標,我們才肯為主犧牲自己屬世的快樂,向前奔跑,不停在現今之地步上。

 

24 保羅寫此節時,提到哥林多附近科林斯地峽運動大會(Isthmian James,古希臘之大競技會之一,每兩年舉行一次),哥林多信徒對此競技會知道很清楚,參加競賽者很多,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基督徒跑屬靈的道路,就好像在運動場上賽跑,需要自我節制,需要全力以赴,需要向著一個明顯的目標直跑。但這節經文中「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屬靈道路賽跑,不只一人得獎賞,勉勵我們有多人得獎,叫我們表現作一個得勝者,叫我們跑得像一個得勝者。(譯者註:如果屬靈的道路上只有一人得獎賞,那保羅已得到了唯一的獎賞,我們就沒有希望了)。又保羅這裡所說的「獎賞」不是指「救恩」,而是指為主忠工作的報酬。救恩不是忠心工的獎賞,救恩是神給我們的免費禮物,只要我們相信耶穌是救主,這禮物就會賜給我們。

 

25 保羅又用以角力(又名相撲)來比喻,一個人參加角力比賽,他需要鎮定,需要節制自己。有一次一位角力者(相撲者)問他的教練:「我是否可以抽煙喝酒?」,教練回答說:「你可以抽煙喝酒,你可以角力,但得不到勝利。」當保羅想到這角力比賽時,他想到勝利的一方上台領獎,而獎賞是什麼呢?是一頂能壞的冠冕,冠冕上有花圈,花圈上的花很快的就凋謝。而將來耶穌給我們的獎賞卻是不能壞的冠冕。

 

26 由於這個不能壞的冠冕,所以保羅跑屬靈的道路,不是沒有方向,不是沒有目標,他打拳不是打空氣,他的事奉不是沒有目的。在他的眼前有一個一定的目標,他每一個動作都是有價值的,沒有浪費一點時間和精力。

 

27 「攻克己身」與「苦待己身」不一樣:「苦待己身」是故意要身體吃苦;「攻克己身」是叫身體服我。我們的身體原先有私慾,這私慾支配我們的身體,成為犯罪的工具。基督徒信主以後有新生命住在裡頭,不容許身體作罪的奴僕,而要叫身體服從「我」的支配。「叫身體服我」就是叫身體服我的支配的意思。所以基督徒的生活要有節制,保羅知道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能控制自己的私慾,不能控制自己的情慾,不能制服自己的身體,雖然福音給了別人,自己可能反而被神棄絕不用了。對於這一節經文,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第一種解釋:一個基督徒得救以後,仍然可能會失落的,仍然會滅亡的。不過這一解釋不合新約真理,新約中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第二種解釋:「被棄絕了」是一句很重的話,是指永遠的咒詛。他們認為保羅不是指得救的人會被棄絕,而是說一個不能自律的人,他一開頭就根本沒有得救;雖然他說他信耶穌,其實他根本就沒有重生得救。

 

想到那些假師傅、假教師,他們耽溺於情感和私慾中,因此保羅定下這個原則:告果一個人沒有征服他自己的身體(未攻克己身),這就證明他未重生得救,雖然他可能會對人傳福音,對人講道,然而他自己卻是被神所棄絕的。

 

第三種解釋:這一節保羅不是指救恩,而是指事奉。「被棄絕了」不是指「失落」,也不是指「滅亡」,而是指在基督審判台前「經不起考驗」或「得不到獎賞」。我們問意這種解釋:保羅認為他很害怕,怕傳福音給別人,而自己卻不能節制,不能叫身服我,以後神把他放在一邊不再用他了。

 

總之,「被棄絕了」是非常嚴重的事。每個有心願事奉主的人,都應當深切思考,都應該決定,要支配自己的身體,不要受身體的支配。

 

Go to Chapter Six

 

第六課

 

劃清界限(10:1-11:1)

 

一、內容摘要

 

(八)吃祭偶像之物(續)(八:1-十一:1)

 

5.以色列人因拜偶像及放縱肉體而陷在罪中(十:1-13)

 

1)以色列人所蒙之恩典(十:1-4)

 

a.都從雲中受洗(十:1)

b.都從海中受洗(十:1)

c.都受洗歸了摩西(十:2)

d.都吃同一靈糧(十:3)

e.都喝同一靈水(十:4)

 

2)以色列人所受的懲罰(十:5)

3)以色列人失敗的原因(十:6-10)

 

a.貪戀惡事(十:6)

b.拜偶像(十:7)

c.淫亂(十:8)

d.試探主(十:9)

e.發怨言(十:10)

 

4)教訓實例(十:11-13)

 

a.不要過於自信(十:11-12)

b.安慰受試探者(十:13)

 

6.有關祭偶像食物的教訓(十:14-11:1)

 

1)不可到偶像廟去吃筵席(十:14-22)

 

a.吃主的晚餐是和主相交(十:14-17)

b.以色列人吃祭物是祭壇有份(十:18)

c.到偶像廟吃筵席是和鬼相交(十:19-20)

d.一方面和主相交,一方面和鬼相交,那是不可能的(十:21-22)

 

2)其他要小心的地方(十:23-11:1)

 

a.日常生活的一般原則(十:23-24)

b.市面上賣的肉,你儘管吃,縱使曾拜過偶像(十:25-26)

c.到朋友家庭赴筵,儘管自由的吃,除非軟弱的弟兄告訴你這物是祭過偶像的(十:27-30)

d.基督徒的行為法則是榮 神益人(十:31及十:1-13)

 

二、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十:1-4)

 

當保羅想到信徒需要節制(自律)時,以色列人的歷史便出現在他腦海中,他想到以色列人如何放縱自己,最後為神所棄絕。首先他談到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其次再談到他們所受的懲罰,談到他們失敗的原因,最後再解釋這些事情對我們的鑑戒如何。

 

1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猶太人的祖先都從雲下都經過紅海,在這一節中特別強調「都」字,他想到當時他們從埃及被拯救出來時,是 神奇妙的安排白天有雲柱和晚上有火柱引導他們,想到他們如何過紅海,如何到曠野,他們都經歷過神的引導和神的拯救──這是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

 

2 不僅如此,他們也都在雲中受洗,在海中受洗歸了摩西。「受洗歸了摩西」的意思是認同摩西及接受摩西的領導。當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赴迦南美地時,全國的人都發誓擁護摩西,並認摩西是神賜給他們的救主。本節中「都在雲裡」表示他們與 神的關係,「都在海裡」表示他們從埃及分別出來,這歷史是預表基督徒受浸,脫離撒旦的權勢而歸入耶穌基督說的。

 

3 他們都吃了同樣的「靈食」,這是指嗎哪,以色列人在曠野時, 神特別賜給他們的食物。這裡「靈食」並不表示它不是物質的,也並不表示它是看不見的或是不實在的。這裡「靈食」其意義是物質的食物而有屬靈的營養,物質的食物而有屬靈的意義,也可以說是一種超自然的食物。

 

4 在他們旅途中, 神也為他們預備了靈水,其實是真實的水,加上一個「靈」字是因為神特別奇妙準備的,有屬靈的意義在。若不是神特別為他們準備,有幾次他們會因沒有水喝而渴死。「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並不是磐石隨著他們走,而是:磐石表示河流之意,這河流是由磐石中流出來,並隨著以色列人一直流下去,這磐石就是基督。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基督是磐石,由基督身上流出活水來,供祂的子民喝。這位看不見的「磐石」正「隨著」他們同行,供給他們的需要。

 

三、以色列人受懲罰(十:5)

 

5 在數算以色列人所蒙的恩典之後,保羅現在提醒哥林多人:大多數的以色列人,神都不喜歡他們,因此他們倒斃在曠野,不得進迦南美地。雖然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全國上下都和摩西一條心,然而當他們出埃及以後,身體雖在曠野,但心卻仍在埃及,他們雖然肉體已脫離法老的捆綁,但他們仍貪戀世界和罪中之樂。出埃及時二十歲以上的人中,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進入到迦南美地,其餘的人都死在曠野。

 

我們都知道「都」和「多半」的分別。在第一至四節中有:「都在」「都從」「都吃」「都喝」,而在五節卻是「多半」。他們「都」蒙了 神的恩典,「都」被拯救出來,但「多半」在曠野倒斃,只有「很少數」進入迦南,多麼可惜!這麼多蒙恩的人倒斃在曠野,對現在的信徒來說,在屬靈的意義上是:得救的人雖然很多,但進入安息的卻很少。

 

四、以色列人失敗的原因(十:6-10)

 

6 在出埃及記中有許多事值得我們作鑑戒,保羅寫這些歷史是要我們不貪戀惡事,免得像以色列人一樣的受到懲罰。當我們讀舊約有關經文時,我們不能只把它當歷史讀,而應該把它當作對我們現在的教訓。

 

下面五節,保羅列舉了以色列人所犯的五項罪,也是他們失敗的原因,這五個罪中有幾個是與滿足肉體的貪戀有關。

 

7 本節所指拜偶像是指出埃及記三十二章拜金牛犢,當摩西在西乃山下來時看到百姓在拜金牛犢,在吃在喝在跳舞。

 

當以色列人拜金牛犢時,聖經描寫他們「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哥林多是拜偶像的環境,有些信徒在來信主以前是拜慣了偶像,所以拜偶像的觀念常常很自然的影響他們的信仰。

 

今天我們雖然不拜有形的偶像,但也拜無形的偶像,但也可能有人把「吃喝玩耍」作偶像,求主光照我們,「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

 

8 第八節所提到的罪是指民數記二十五章,以色列人受先知巴蘭的引誘,不聽神的命令而與摩押女子行淫。本節說到因為他們的淫亂,一天倒斃了兩萬參仟個以色列人,而民數記二十五章九節卻說:「那時遭瘟疫死的有兩萬四千人」。有的人批評聖經有很多矛盾處:哥林多前書說倒斃二萬三千人,而民數記是說「遭瘟疫死的約有二萬四千人」,是指整個瘟疫,不只一天而是超過一天。

 

9 這一節保羅是指民數記二十一章,以色列人在曠野對淡薄的食物不滿意,埋怨摩西埋怨神,神使火蛇進入他們當中,咬死了許多人。這是以色列人為了滿足口腹而使自己沉淪。

 

10 這一節說到發怨言的為滅命的所滅,保羅是指民數記十六章十四至四十七節,可拉、大坍、亞比蘭一黨人向摩西抱怨,把他們從埃及帶出來,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給他們為業,有些以色列人沒有攻克已身,叫身體順服自己,他們滿了肉體的貪慾,因此遭到滅亡的懲罰。

 

11 以下三節是擺在我們眼前的實際教訓。首先保羅解釋上述民數記的事情,不只是歷史而且今天對我們也有重大意義。聖經上的記載是警告我們,警告舊約時代的猶太人和新約時代的我們。

 

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這是警告我們不要過於自信放縱自己。會游泳的人往往會淹死,不會游泳的人反而不會淹死。過份自信的人實在是很危險的。

 

13 保羅要安慰那些正在受試探的人,他說每個人都會受到試探,然而我們信實的神不會讓我們受一些我們受不了的試探,祂也沒有答應要把我們從試探中救出來,但祂答應祂會限制試探的程度,祂也答應為我們開一條出路,叫我們能承受得了。當你讀本節時,您會想到歷代聖徒受試探時一定得到 神的安慰。年青的信徒會把神的安慰當作一條救生索,年長的信徒會把神的安慰當作一個枕頭(安心去睡覺)。或許保羅的讀者(哥林多信徒)那時正受到很大的試探,所以保羅才說這話(必不叫你們所受試探過於所能忍受的)安慰他們,同時也警告信徒不要受誘惑。

 

五、我們不能做的事(十:14-22)

 

14 從十四節到下章第一節又回到祭偶像的食物上面。首先保羅提出一個問題,信徒是否可以參加在偶像廟裡舉行的筵席。

 

「我所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而言,這是一個很大的考驗。當時的大筵席都在廟堂裡舉行,信徒雖然信主了,但大部份親友還未信主,親友們邀請信徒到廟裡赴筵,實在左右為難,也許有人認為這是太大的試探,也許有人認為去一次也沒有大妨礙,但聖靈感動保羅忠告他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保羅不是說「讓我們來研究一下」,也不是說「我們再進一步了解後再說」,更不是說「這是一件小事」,而是說「逃避拜偶像的事」,要向相反的方向跑得遠遠的。

 

15 保羅知道他是對聰明人智慧人寫這書信,讀此書信的人知道能明白他說的是什麼意思。

 

16 這一節是指主的晚餐,本節先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祝福的杯」是指我們獻上感謝的杯,基督的死帶給我們很大的祝福,當我們拿起這杯送到嘴唇上時,我們實在是在享受基督寶血流露出來的所有一切的福份,所以我們可以把這節意譯為「這杯是代表一種祝福,這祝福是從主的寶血流到我們身上,為了這杯我們也獻上我們的感謝,並見證信徒與基督的寶血有份」。

 

擘餅也是如此,當我們喫餅時,也是代表我們與基督的身體有份,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身體,我們因之而得救。總之領聖餐時擘餅分杯,是和基督有交通聯合。主設立主的晚餐時,是先分餅後分杯,但本節中卻先提到分杯後提到分餅,也許保羅在此處是按照我們和基督相交的次序來說,通常一個人信主是先知道基督寶血的價值,然後才來認識基督身體的真理,因此這一節也可以說是我們了解救恩的次序。

 

17 信徒雖有許多人,但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因此主的晚餐只有一個餅,許多人分這一個餅是預表許多信徒都有份於基督的身體,有份於基督流露出來的一切恩典,許多信徒在基督裡合而為一。

 

18 保羅在這幾節說到在主的桌子前喫餅喝杯是和主相交。同樣的道理以色列人喫祭肉也和祭壇有份。「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就是按肉身作以色列人,當他們按舊約的律法獻祭的時候,就有份喫壇上的祭物。「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麼?」意思是他們有份於 神的恩典,特別是指平安祭,獻祭的人把祭物帶到祭司那裡:一部份以火祭獻給耶和華神,一部份留給祭司,一部份留下來給獻祭的人和他的親友共享。 神享受人的奉獻,人也享受神的恩賜,這樣吃祭物的就和祭壇有份了。

 

19 上面三節所說的與吃拜偶像之物有什麼關係呢?答案很簡單,信徒喫主的晚餐是和主相交,以色列人獻平安祭喫祭物是和耶和華的壇相交,同樣到偶像廟裡喫筵席就是和偶像和鬼相交。

 

「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保羅的意思是不是祭過偶像之物,它的性質就變了或品質就變了?或者說偶像是真實的,它能聽能看也有權柄。答案是否定的。

 

20 保羅特別強調,外邦人獻給偶像的祭物,不是獻給偶像而是獻給魔鬼撒旦,因為偶像的後面是魔鬼,偶像是魔鬼控制的工具,魔鬼利用偶像來控制那些敬拜者的心。

 

保羅在第八章裡就說,偶像算不得什麼,祭偶像之物也算不得什麼,信徒對一般祭過偶像的食物只管吃,不用問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只為不絆倒人才不吃。但如果我們到偶像廟裡去赴筵席,那就是和鬼相交,意義就不一樣,因為那不單是喫不喫的問題,而是信仰立場問題。

 

21 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喫主的筵席又喫鬼的筵席」,主的杯是比喻從主來的恩典;杯並不寶貴,而杯裡面的東西才是寶貴,杯裡面主的寶血,主的恩典才是寶貴。同樣主的桌子是代表聖餐,桌子是一種傢俱,桌子本身沒有什麼了不起,桌子上的食物才了不起,我們享受主的晚餐,因此這裡主的桌子是代表我們享受主和主的祝福。

 

當保羅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你不能到主的桌子面前來又到鬼的桌子面前來,這不是自然法則不可能,而是在道德上的不能。如果這樣那就是對主耶穌的不忠,是基督的叛徒,所以信徒去喫鬼的筵席和魔鬼相交,那是絕對錯誤的。

 

22 不僅如此,而且我們的主是忌邪的主。愛會生妒;如果你愛一個人,當他對你不忠時,你一定會很難過;如果你不難過,你就是不愛這個人。信徒應該小心,不要使主不高興,更不要激動主使主憤慨。你想我們會比他強嗎?我們能使主傷心,敢冒險去受主的責罰嗎?

 

六、要留心做的事(十:23-十一:1)

 

23 現在保羅再轉到另外一個主題:就是基督徒日常生活的一般原則。當地說「凡事都可行」,所謂「凡事」並不是絕對的。譬如前面所講的謀殺、醉酒等就不可行。所以所謂「凡事」是指與道德無關重要的事情。基督徒生活與非基督徒生活有很大的差別:有些事情就事情本身而論是完全合法的,但為了其他的理由,基督徒還是最好不做為妙,所以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同樣的,一件事情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是合法的,但對這個國家的風俗習慣都不適合。有些事情它本身是合法的,但並不能陶冶人性,不能造就人。所以做任何事情時,信徒要考慮,我做此事對別人是否有益,是否能造就別人。(譯者註:六章十二節也說到「凡事都可行……」但較消極,而本節「凡事都可行……」較為積極)。

 

24 因此我們作任何決定時,不能自私自利只考慮到自己的益處,也要考慮到別人的福祉和利益。這一原則可以應用到我們衣食住行育樂等生活標準上。

 

25 「凡市面上所買的,你們只管吃」,譬如你到肉舖上去買肉,你用不著問老板「這豬肉是否用來拜過偶像?」豬肉沒有問題,不會影響你對主的忠誠。

 

26 為了解釋這一點,保羅特別引用詩篇二十四篇第一節:「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耶和華」。我們吃的食物也是主特別為我們預備的。有人說猶太人在謝飯時常獻詩篇二十四篇。

 

27 保羅又假定一種情況,一位不信主的親友請你(信徒)到他家裡赴筵,你要不要去呢?答案是肯定的,你可以去,這和到偶像廟裡赴筵完全不同。你到一個不信主的家裡去赴筵,凡擺在你面前的食物,你都可以喫,並不要因著良心的緣故而問「這食物祭過偶像沒有?」你可以自由的享受喫。

 

28 但當筵席的過程中,如有一位良心軟弱的弟兄告訴你「這食物拜過偶像的」,你是否可以繼續吃下去呢?答案是否定的。你就要因他良心的緣故而不吃,不是為你自己的良心,而是為對方的良心,為別人而謹守,免得自己的見證受到別人的批評,阻礙了別人因此而不信主。

 

29 信徒不要因自己的良心而禁吃某種食物,吃肉或不吃肉,你有充分的自由,但是如果一位坐在你旁邊的弟兄,他的良心軟弱,你就要為了尊重他的良心而不吃,並不是因你的良心定罪。

 

「我這自由,為什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這句話也可以意譯為:「為什麼我這麼自私,使用我的自由來吃這肉,以致被別人的良心來定我的罪呢?為什麼我要運用我的自由而使他的良心定我的罪呢?為什麼叫我的善被人毀謗呢?」(羅馬書十四章十六節: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一塊肉是這麼重要嗎?為了一塊肉而使耶穌基督的信徒犯罪,值得嗎?保羅在此是以哥林多信徒反對的口吻來質問,以便下面幾節作結論。

 

30 有的聖經版本(英王簷姆斯一世欽定版本),本節經文的翻譯會給信徒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保羅只要為食物感謝過神,不管別人怎麼批評,他就可以吃,然而這種批評的說法,卻和本課保羅所講的剛好相反。本課中保羅說他雖然為食物感謝過神,但如果他吃了又會傷害到某弟兄,他仍可不吃。

 

「我若謝恩而吃……」,爭論是在:在未吃某食物之前已向神獻上感謝,如果因吃這食物被人家毀謗,那末我寧可放棄吃這食物的權利。威廉凱利(William Kelly)對此節解釋如下:「我寧可放棄自己的權利,寧可約束自己的自由,免得被人定罪,免得別人因我們的謝恩而指責毀謗我們」,為什麼我的自由把人家弄得不愉快不平安呢?為什麼我的謝恩反遭到別人的批評呢?

 

31 在我們基督徒生活中,有兩條法則引導我們,指導我們何事可行何事不可行:第一條法則是「榮耀神」,第二條法則是「與人有益」,合併起來是「榮神益人」。保羅在本節中說:「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年青的基督徒常會面臨到作抉擇──這樣做是對的還是錯的?這裡有一法則你可以用,你可以先考慮一下,這樣做 神會不會得到榮耀?在沒有決定如何做以前,你能低下頭來禱告求問主,祂一定會指示你如何做?

 

32 第二個法則是「對人有沒有益處」。如果我做一件事情,或者會使猶太人犯罪或跌倒,或者會使外邦人犯罪或跌倒,或者會使基督徒犯罪或跌倒,我們都不要做。保羅這裡把所有人分為三類:(1)猶太人(當然是指以色列人),(2)希利尼人(是指未信主的外邦人),(3)基督徒。

 

從某一個角度來看,當我們向未信主的人作見證時,往往會觸怒他們(當我們說人人都犯了罪,不信主的常會生氣),但保羅此處不是要我們作見證冒犯別人,而是剛好相反,要我們不要冒犯別人。保羅要我們小心,不要因為做某種合法的事情而使別人跌倒。保羅甚至很誠懇的說他要在萬事上討人的喜歡,他要討人的喜歡不是為了自己的好處,而是為了眾人的好處。也許沒有幾個人能像大使徒保羅這樣為別人著想,生活得這樣的高尚無私。

 

十一1 十一章第一節也許應該放在十章最後一節。保羅前面講到他如何的約束自己的行為,而使別人得益處,現在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效法他,如同他效法基督一樣,為了要幫助別人,他放棄了個人的權利,因此他也希望信徒能不自私,不濫用自由,不絆倒軟弱的弟兄,不致成為傳福音的阻礙。

 

「你們應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保羅一方面勸信徒效法他,另一方面要像他效法基督一樣,他給我們一個標準,最終的目的不是把人引到自己面前,而是引到基督面前,這是我們效法的好榜樣。

 

Go to Chapter Seven

 

第七課

 

婦女蒙頭和聖餐(11:2-34)

 

一、內容摘要

 

(九)婦女蒙頭的教訓(十一:2-16)

 

1.稱讚的話(十一:2)

2.頭的範圍(十一:3)

 

1)基督是男人的頭

2)男人是女人的頭

3)神是基督的頭

 

3.在禱告和講道時,男人不蒙頭女人要蒙頭(十一:4-16)

 

1)女人不蒙頭,是羞辱她的頭(十一:4-5)

2)女人不蒙頭是羞恥的(十一:6)

3)女人要順服男人(十一:7-10)

 

a.男人是神的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十一:7)

b.起初女人是從男人而出(十一:8)

c.女人是為男人而造(十一:9)

d.女人要戴服權柄的記號(十一:10)

 

4)男女是互為依賴的(十一:11-12)

5)由人的天性上可知女人要蒙頭(十一:13-15)

 

a.男人有長頭髮是羞辱(十一:14)

b.女人有長頭髮是榮耀(十一:15)

 

6)使徒和眾教會的習慣是女人要蒙頭(十一:16)

 

(十)領主晚餐時的惡習(十一:17-34)

 

1.責備他們聚會時分門結黨(十一:17-19)

2.責備他們混亂聖餐(十一:20-22)

3.聖餐的來由和意義(十一:23-26)

4.不按規矩領聖餐的後果(十一:27-32)

5.勸告信徒要顧到別人,免受主的懲戒(十一:33-34)

 

二、女人蒙頭(十一:2-16)

 

十一章前半段(二至十六節)談到女人蒙頭的事,而後半段(十七至卅四節)則討論到領受主的晚餐時應注意的事項。女人蒙頭的事引起很大的爭論:有人認為該教訓只能應用於保羅時代,不應用於現在;也有人認為保羅沒有結婚,所以對女人有偏見;也有些人接受保羅的教訓。

 

十一2 保羅首先稱讚哥林多教會,凡事都紀念他,而且堅守保羅傳給他們的,「傳給他們的」,不是指教會的風俗習慣,而是指保羅受聖靈啟示的教訓。

 

十一3 保羅現在開始教導女人蒙頭的事,在他的教導的後面有一個事實存在,就是任何有組織有秩序的社會都是建立在兩大支柱上:一個支柱是有權柄,一個支柱是順服這權柄。假如這兩個原則未能遵守,這個團體就不可能有好的功能。保羅提到三種關係牽涉到權柄和順服權柄:第一,男人的頭是基督,基督是主,人要順服主;第二,女人的頭是男人,頭的部位給了男人,男人是有權柄的,女人要順服在男人的權柄之下;第三,基督的頭是 神。甚至 神作頭時,也要有一位有權柄的(就是神),而另外要有一個基督願意順服他的權柄。這幾個例子誰有權柄和誰該順服權柄都是 神所定的,也是神為這個世界為這個宇宙所安排的。

 

首先要注意的是「順服」並不是「不和」,基督要順服父神,但基督並不是不如父神;女人要順服男人,也不是女人不如男人。

 

十一4 如果男人禱告或講道時蒙著頭,那就是羞辱了他的頭,羞辱了基督。實際上那就是等於說,他不承認基督是他的頭,是大不敬虔的。

 

十一5 如果女人禱告或講道時不蒙頭,那就是羞辱了她自己的頭,羞辱了他丈夫。因為就是等於說,她承認神給男人的地位是頭,但她卻不順服他。

 

假如聖經中只有此處提到女人講道的事,那就很清楚;只要女人蒙了頭,在會中就可以講道了。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卅四節又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提摩太前書第二章十二節又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這樣一來,這一節就難解釋了。但有一點是清楚的:關於蒙頭的事,女人和男人正好相反。換言之,在禱告或講道時,男人不蒙頭,女人就蒙頭總沒錯。

 

十一6 女人若沒有蒙頭,她就像剪光了頭髮一樣,如果一個女人認為剪光了頭髮是羞恥的,她就應蒙頭。沒有蒙頭的婦人和剃光了頭髮的婦人一樣的羞恥,保羅並不是命令要她們去剃光頭髮,而是告訴他們要合乎道德標準。

 

十一7 從第七節到十節,保羅告訴我們,從 神造人開始,女人就是要順服男人的。男人有權柄,女人要順服男人,神造人時就這樣命定的。有的人認為保羅要女人蒙頭,在他那個時代是合宜的,但現在卻不合時宜,其實這種說法是無稽之談。女人順服男人,是神的命定。

 

首先,男人是神的榮耀,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其意思是這樣的:男人在地上是代表神,代表神管理萬有,男人不蒙頭就是默默為此作見證。而女人則沒有這個地位,神沒有授與女人作頭的地位。她若能成全男人的權柄,她就是男人的榮耀。

 

男人不可蒙頭,男人若蒙頭是等於遮蓋了 神的榮耀,是羞辱了聖潔的神。

 

十一8 保羅又提醒我們,神起初造人,不是由女人身體內造出男人來,乃是由男人身體內造出女人來,男人是最先被造的,而女人是由男人身上肋骨造成的。從造人的優先順序,保羅的論點(男人為女人的頭)得到了強有力的支持。

 

十一9 其次神造人的目的是要建立家庭。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的,相反的女人是為了男人而造的。耶和華在創世記二章十八節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十一10 由於女人的地位要順服男人,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句話似乎含糊不清,我們相信這句話的意思是:「為了天使的緣故,女人要在她頭上有一個服權柄的記號,這個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蒙頭,這個權柄不是她自己的權柄,而是她丈夫的權柄。」

 

但是為什麼要加上一句「為天使的緣故」呢?我們認為天使是 神派來教會的觀察員,他把教會發生的各種事情向神報告。這天使在上帝第一次創造人不久後,也把夏娃如何強出頭的事情報告過上帝,男人亞當該作頭的該作決定的,女人夏娃卻強出頭,作了錯誤的決定,因此罪就不幸的到了人間。神不願意再有同樣的事情發生,當天使到地上視察各教會時,神要天使們看看女人是否順服男人,從外表上看她們是否蒙頭。

 

說到這裡我們可能停下來問:蒙頭只不過是一個簡單的外表記號;只有當你內心和外表一致時,你的蒙頭才有真正意義。換言之,一個女人可能蒙頭但並不順服丈夫,在這種情形下,蒙頭就毫無意義了。最重要的是她的心要真正順服丈夫,這樣她的蒙頭才有意義。

 

十一11 保羅又怕人發生誤會,認為他是說男人不需要女人,男人可以獨立,所以他又加上一句「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換言之,男女是互為依賴的,是互為需要的。順服的觀念和互相依賴的觀念並沒有衝突。

 

十一12 起初神造男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女人也是為男人而造的。但保羅又指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他是指出生的過程,女人生產生出男孩來,這就是神造人的奇妙。神造人既完全又平衝──男人沒有女人不能生存,女人沒有男人也不能生存。

 

保羅又加上一句「但萬有都是出乎神」,萬事萬物都是 神所設定的,所以沒有什麼可以抱怨的。不但是這些關係是神創造的,而且造人的目的,造男造女的目的,都是為榮耀神。看到這些事情看到這些關係,男人應該謙卑,女人應該滿足。

 

十一13 保羅現在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挑戰,問女人不蒙頭向神禱告是不是可以?他訴諸於他們的本性的感覺,而人的本性也認為:在神的面前禱告,女人若不蒙著頭,那是不恭敬不端莊的。

 

十一14 人的本性告訴我們,男人留長頭頭是羞辱,還有人認為男人的頭髮按照天性來說,就不會長得像女人的頭髮那麼長,男人若留長頭髮,就表現得無男人大丈夫氣概。再者我們常發現男人中還有禿頭,但女人中卻沒有禿頭。

 

十一15 十五節常使人發生誤解:許多人認為女人留有長頭髮,這長頭髮已蒙著她的頭,就用不著再用白紗或黑紗來蒙頭了,他們這是雙重蒙頭,他們這種說法是大大的違反聖經。我們回到第六節「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如果沒有頭髮,怎麼會有剪髮及剃髮呢?顯然女人是天然的有長頭髮在他們頭上。

 

本節辯論的真正意義是在:靈性和天性是相似的;就天性而言,神給女人有天然的蓋頭的長頭髮,而給男人則沒有這長頭髮;就靈性而言,女人也應該有蒙頭的東西放在頭上。所以可以這麼說,女人的長頭髮是天然性的蒙頭,而頭上戴白紗或黑紗則是靈性的蒙頭。

 

十一16 保羅在談到女人蒙頭問題快結束時說:「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保羅說這話的意義何在?難道他的意思是說,前面所談的不重要沒有辯論的價值嗎?難道說在神的眾教會沒有蒙頭的習慣嗎?難道說他的教訓是可以自由選擇,並不硬性規定要女人蒙頭像守十誡一樣的嚴格嗎?保羅沒有任何解釋。縱使到現在還有許多有這樣的批評或質詢,為什麼保羅不解釋?可能也認為這些質詢並不重要,他不願意浪費時間和他們囉唆。

 

不過這一節最少有兩種解釋,可以符合聖經中其他部份:第一,保羅可能是說他預計有人要想辯論,但他馬上就接著說,我們沒有這樣的規矩,沒有辯論的規矩,我們只是接受主的教訓。第二,保羅說,神的眾教會也沒有女人不蒙頭的規矩。

 

三、主的晚餐(十一:17-34)

 

十一17 保羅斥責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在聚會的時候分門結黨,請注意17,18, 20,33,34節都「聚會時」。在本章第二節保羅曾稱讚他們「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然而從本節中我們知道,最少有一件事是不包括在「稱讚」之內,就是他們聚會的時候「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十一18 斥責的原因,第一是教會內有分門結黨的事,所謂分門結黨或分門別類,並不是教會分裂而另外成立一個團體,乃是教會之內有派系存在。派系是存在內面的,而宗派則是外面不同的教會。保羅對於這個分門結黨的報告是有幾分相信,一則因哥林多教會仍是屬肉體的,二則在本書第三章他也斥責過這種分爭的事。

 

十一19 其實保羅預知哥林多教會早已開始分門結黨,這種分門結黨正漸漸擴大以致到某種嚴重程度。雖然分門結黨會對教會帶來傷害,但最少也有一件好處,就是那些異端自然會顯現出來(譯者註:本節經文為:「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之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經文中是「有經驗的人」,但以馬忤斯課程中是Heresies,意思是「異端」)。這並不是說這是道德上的需要,也不是說神要原諒異端。保羅的意思是說,屬肉體的教會,異端是免不了會發生的。這裡所謂的異端(Heresies),並不是一定指非正統的教訓,而是指教會的嚴重分裂,既然有分門結黨之事發生,這就表示有些人沒有完全明白神的心意。

 

十一20 保羅第二個斥責是他們在主的晚餐時太不尊重,太隨便了。當信徒聚在一起領受主的晚餐時,他們沒有遵照主的指示來領受,從外面上的隨便,從他們的行為和態度,看不出有誠意真正在紀念主。

 

十一21 在教會的早期,基督徒聚會先有愛筵然後才領聖餐,愛筵所帶來的食物本是普通食物,並不豐盛,只不過藉此交通而已,在愛筵以後隨即紀念主領受主的餅和杯。然而後來演變到失去了愛筵的意義,有些信徒不但不等大家到了一起吃,而且各人吃各人的,富有的人帶來很豐盛的食物,貧窮的人沒有什麼食物可帶,帶豐富食物的人也不分點給貧窮人吃,富人吃得酒醉飯飽,窮人則餓著肚子,在紀念主領受主的餅主的杯時,居然有些人還是醉醺醺的,這是對主的大不敬。

 

十一22 對這種可恥的行為,保羅很憤慨的加以責備。如果他們要大吃大喝,也不該到會堂裡來進行。在教會內,他們最少也該尊敬神。在神的教會,在信徒聚會在一起時,放縱情慾食慾,羞辱貧窮的弟兄,這是很不合基督徒的信仰。

 

十一23 為了要了解主的晚餐的真正意義和哥林多教會所行的,保羅又回到當初主如何設立聖餐談起,這不是一個普通餐會或筵席,而是主莊嚴的命令,這命令是保羅直接從主領受,任何違背就是抗命。

 

首先保羅指出主耶穌在他被賣的那一晚拿起餅來,這裡「被賣」真正的文字意義是「當他正在被賣時」,邪惡的人正在屋外面商討如何將耶穌交給祭司長文士手裡,而耶穌正在屋內聚集他的門徒擘餅分給他們吃。雖然主的晚餐發生在晚上,但並不一定我們要在晚上紀念主,白天也可以紀念主。在那個時代,日落即是猶太人一天的開始,而現在我們是太陽一出來才是一天的開始。同時我們也發現使徒的行為和使徒的教訓仍有若干差距。雖然我們並不完全遵照使徒的行為,但卻很感激使徒對我們的教訓,也會遵守使徒的教訓。

 

十一24 主耶穌拿起餅來,首先祝謝,因為這餅代表他的身體,祂感謝神,給祂一個如常人的身體,祂可以用這個身體為世人的罪而死。

 

當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他的意思是不是這餅實際上說是他的身體呢?羅馬天主教堅認這餅就是主的身體,這餅漸漸變質變為主的身體,這叫做天主教的「變質論」(transubstantiation),而馬丁路得的教訓則認為:主耶穌的身體是在這餅以內,這叫做馬丁路得的「聖體合質論」(Consubstantiation)。

 

到底那一種解釋對呢?要回答這個問題,請讀者回想主耶穌設立聖餐時,是為了要門徒紀念他。那時耶穌還沒有上十字架,也沒有流出寶血,因此當主說:「這是我的身體」,是象徵他的身體,吃這餅是紀念耶穌為贖我們的罪而死,而且主還溫柔的說:「為的是紀念我」。

 

十一25 同樣的,在逾越節的晚餐以後,主又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這杯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是指耶利米書三十一章第三十一至三十四節,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祂要施恩給那些不義的人,而且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新約的條款在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二節有記載。現在新約已經生效實施了,可是由於以色列人的不信,他們還未享受此新約的特權。任何人只要相信主耶穌,他就能享受新約的祝福。當以色列人有一天回到主前,他們也就立刻可以享受新約的各項祝福。新約是用主耶穌的寶血所批准的,這就是為什麼主說這杯是用他的血所立的新約,新約的基礎是建立在十字架上。

 

十一26 「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到底多少時間領一次聖餐,沒有明文規定,也沒有規定在那一天。不過從使徒行傳二十章七節可以看出,門徒是每個主日領聖餐紀念主。歌德認為主的晚餐是連絡主的兩次來到這個世上的橋樑,一方面是紀念主第一次來到世上為我們死,另一方面又是保證主的再臨。

 

在主設立晚餐中所有的教訓,有一點值得注意,就是在吃這餅喝這杯紀念主時,沒有聖品人來主領或供職,這是給每一個信徒都有份享受記念主的服待,而每一個信徒都要作起祭司的職份聚在一起,記念主的死直到主再來。

 

十一27 談完聖餐的來歷及參加聖餐的目的以後,保羅又說到不按規矩參加聖餐,其後果是嚴重的:任何人不按規矩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體和主的寶血。一方面固然我們是不配參加莊嚴的聖餐,不配得到 神的恩典和憐恤,但此處保羅不是談配不配的問題,而是講他們有些人不按規矩而行。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清了我們的罪,我們是配到神面前來。而保羅這裡是說到哥林多信徒參加聖餐時,有些人有不名譽的行為,不小心不恭敬,干犯了主的身體和寶血。

 

十一28 當我們來到主的桌子(聖餐)面前時,要自己審察,要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而且求主赦免,要恢復我們和神的和好關係。如果有什麼對不起人的事,要去向他道歉。不按規矩吃喝,就是吃喝自己的罪。

 

十一29 要知道主的身體是給我們除罪的。假若我們仍生活在罪中而同時又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我們是生活在謊言中。白得遜(F.G. Patterson)說過:「假若我們沒有審察自己的罪,就來領聖餐,那就是說沒有看到主為我們的罪捨身流血」。

 

十一30 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沒有自己省察,因此 神的懲戒臨到他們身上,有些人因此患病,有些人因此死了。不過這幾節中的「懲戒」或「死了」,並不是永死。保羅是要告訴我們,如果自己不省察自己的罪,神的懲戒就會臨到我們。

 

十一31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自己先省察,就不會受到懲戒。

 

十一32 神對待我們像父親對待兒女,祂太愛我們了,以致於不允許我們再犯罪,正如牧羊的勒住羊的頸叫羊回頭。有一個人說過:「聖徒可能很適合在天堂上(在基督裡),但不適合在地上作見證」,這意思是在地上作見證很難。

 

十一33 當信徒來聚會參加聖餐或愛筵時,他們應該等待,不能自私只顧自己不顧別人。本節中「要彼此等待」和二十一節的「各人先吃自己的飯」剛好相反。

 

十一34 假若有人餓了等不得,他應該在家裡先吃了來。換言之,愛筵和聖餐是連在一起,就食物來說是普通的食物。忽略了這一性質,而來大吃大喝是會受到主的懲戒。

 

「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在哥林多信徒寫給保羅的信中,除了較重大的問題保羅已經答覆了或將要答覆外,還有一些次要問題或私人問題,保羅答應下次再來時再答覆或處理。

 

Go to Chapter Eight

 

第八課

 

屬靈的恩賜(12:1-20)

 

一、內容摘要

 

(十一)屬靈的恩賜和它的教會的用途(第十二章至第十四章)

 

1.要明白屬靈的恩賜(十二:1-2)

2.聖靈的真實見證(十二:3)

3.恩賜各有不同,但同出一源(十二:4-6)

 

1)來自同一聖靈(十二:4)

2)事奉同一位主(十二:5)

3)發源於同一位神(十二:6)

 

4.恩賜的共同目的是叫教會得益處(十二:7)

5.各種恩賜的名稱(十二:8-10)

6.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十二:11)

7.身體上肢體之比喻(十二:12-31)

 

1)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教會也是如此(十二:12)

2)所有信徒受洗均歸入基督的身體(十二:13)

3)肢體不滿足是愚昧的(十二:14-20)

 

二、屬靈的恩賜(十二:1-3)

 

從十二章到十四章都是講到屬靈的恩賜,在哥林多教會中,就有濫用恩賜的情形;特別是有關說方言的恩賜,保羅為此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予以糾正。所謂說方言的恩賜也指他沒有學過某外國語言,但聖靈給他能說某種外國語。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有此恩賜,但他們沒有用在榮耀神,而用在表現自己,他們站在會中,說別人不懂的言語,表示他們能說外國語,他們高舉恩賜的標記,認為比別人更屬靈;這樣一方面使他們自高自大,另一方面又使別人感到嫉妒自卑,因此保羅寫信糾正。

 

十二1 「論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神不願意看到哥林多信徒不明白屬靈的事或屬靈的恩賜。有的版本沒有恩賜兩字。

 

十二2 在未信主以前,哥林多信徒原是拜偶像的,是魔鬼的奴隸,他們生活在恐懼中,常受到魔鬼的影響而失去自制,說出一些無法想像的話來,做出一些無法想像的事來。哥林多人因拜慣了偶像,講到屬靈的事,很容易用拜偶像的邪靈來領會屬靈的事。

 

十二3 現在他們是得救的人,得救的人知道如何辨別魔鬼的聲音和聖靈的聲音。如果一個人說:「耶穌是可咒詛的」,他一定是受了魔鬼的靈。聖靈決不會叫他說這種話,聖靈要高舉基督,聖靈會帶領我們說:「基督是主」,不只嘴巴如此說,而且是心裡說。

 

三、聖靈所賜各種恩賜(十二:4-7)

 

十二4 保羅現在轉到聖靈的各種恩賜,他說教會有各種各樣的恩賜,而賜恩賜的是三位一體的神。雖然各人領受的恩賜各有不同,但賜恩賜的是同一位聖靈,哥林多教會只著重說方言的恩賜,保羅說:「你們中間並不一定要有相同的恩賜,但應當有聖靈在你們裡面,而聖靈是各種恩賜的源頭」。

 

十二5 保羅又提到教會有各種不同的職事。我們的工作固然不同,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各種工作是為主而作的。

 

十二6 再者,恩賜的功用也各有不同,然而給我們力量的是同一位 神,如果有一位信徒的恩賜較另一位信徒的恩賜為大,並不是前者較後者為優秀,而是 神給各人的力量不一樣。

 

十二7 聖靈顯明在每個信徒身上,聖靈分給每個信徒不同的恩賜,沒有一個信徒是沒有恩賜的,沒有一個肢體是沒有用的。

 

十二8 恩賜是叫人得益處,是用來幫助別人的,恩賜不是用來自我炫耀的,也不是用來自我陶醉的,這是整個討論的關鍵所在。

 

四、幾種恩賜(十二:8-11)

 

十二8b 智慧的信語:這是一種內在超自然的力量,是從神那裡直接得來的啟示,或以此解決問題,或為信心辯護,或用以化解衝突,或用以說服對方。使徒行傳六章十節:「司徒反是以智慧和聖靈說話,使眾人敵擋不住」。

 

知識的言語:一個人領悟了神的話,把這話再告訴別人,使別人得益處,這就是知識的言語的恩賜。譬如保羅在林前十五51「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又如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5「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又如詩篇廿五14「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

 

十二9 信心的恩賜:專心尋求神的旨意,信心可以移山。和神有親密的交通,信心能做出轟轟烈烈的大事業來。慕勒(George Muller)是一個有信心的偉人,沒有向任何人要錢,只憑著信心向 神求,在六十年時間,他收養了一萬多名孤兒。

 

十二10 行異能的恩賜包括趕鬼,把一種東西變為另一種東西,叫死人復活。腓利在撒瑪利亞所行的神蹟,使許多人來聽福音(徒八:6-7)。

 

先知的恩賜:在新約時代,先知的意思是一個人受了神的直接啟示而把這啟示告訴別人。有些時候先知也預言將來的事情(徒十一:27-28, 廿一:11)。不過通常是把 神的旨意告訴我們。使徒和先知也和教會的根基有關(以弗所書2:20),先知自己雖不是教會的根基,但他們傳耶穌基督為教會的根基,教會的根基立好了,就不需要先知了。先知講道都記錄在新約聖經裡,因為聖經已經完成了,所以我們拒絕任何所謂的先知,在聖經以外再加其他的真理。

 

在另一方面,任何傳道人如果他講解 神的話很有權威性,很鋒利有力,我們也常用「先知」來描述他,預言也包括讚美神(路一67-68),也包括勸勉及堅固弟兄(徒十五32)。

 

分別諸靈的恩賜:要辨別先知或其他人所說的話是否出自聖靈還是出自邪靈。彼得有分辨的靈,故能看出西門「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徒八20-23)。

 

說方言翻方言的恩賜:在第十課中另有詳細討論。

 

從所列各種恩賜這一張表看來,列在最前面的是智慧和知識方面的恩賜,而列在最後的是感情方面說方言的恩賜,但哥林多教會卻反其次序而行。他們高舉方言的恩賜超過其他的恩賜,他們認為當一個人不太講道理沒有什麼意識時,這個人才真是在聖靈管理之下,但保羅指出,聖靈最大的恩賜是與理性並才智有關。

 

十二11 各種恩賜都是出自同一聖靈,也是由同一聖靈管理。聖靈也不給每人同樣的恩賜,祂隨己意分不同的恩賜給不同的人。假如我們抓住這一要點,我們就不會驕傲也不會不滿足;因為你現在有某種恩賜,那是聖靈分給你的,你沒有什麼可以值得驕傲的。你沒有某種恩賜,也不是你自己沒有的,而是聖靈不分給你,你又有什麼不滿足呢?每個人都要相同的恩賜,那是錯誤的。在一個交響樂隊中,每人都彈一樣的樂器,那就不成為一個交響樂了,而是一隊怪物。

 

五、身上肢體的比喻(十二:12-31)

 

十二12 人的身體和肢體是一個很好的說明。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雖然肢體不一樣,各肢體的功能也不一樣,但他們聯合起來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基督」,不但是指天上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也是指教會在天上的頭和地上的肢體,所有的信徒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身體也是一個表達的工具,藉著你的身體把你自己表達在別人面前。基督的身體也是一個表達的工具,藉著基督的身體,把神表達給世人看。

 

十二13 保羅繼續解釋怎樣成為基督的肢體,我們是從一位聖靈受洗歸入基督的身體。所謂「從一位聖靈受洗」就是在靈裡面受洗的意思,正如信徒在水裡面一樣。

 

聖靈降臨是在五旬節,從那時起教會才產生,當我們重生得救時,我們就受聖靈的浸,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這裡有幾點要特別注意:(1)受聖靈的浸是神的靈在我們身上運行,將我們放在基督裡,受聖靈的浸和水浸不同,這可從太三11,約一33及徒一5幾節中可以看出。(2)所有哥林多信徒都已從一位聖靈受洗,但保羅斥責他們是屬肉體的,不是屬靈的(林前三1),會說方言並不是一定已受聖靈的浸,也不是每個人都會說方言(林前十二30)。(3)我們不否認,當信徒順服聖靈的管理而上頭加給他力量時,聖靈在他身上作了很大的轉變工作,但這和聖靈的浸是不同的,不可混為一談。

 

這節又說到信徒「飲於一位聖靈」,這意思是他們分享神的靈,他們把 神接納進來住在他們身體裡面,並接受祂的教導。

 

十二14  沒有各種不同的肢體,你就不可能有一個身子。一定要有許多不同的肢體互相合作並受頭的指揮,這身子才有用。

 

十二15 我們知道一個健康而正常的人,需有不同功能的肢體。有不同功能的肢體就有兩種好處:不自高和不自卑。假如腳說:「我不會做手能做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我不重要」。你會覺得他很荒唐。其實腳能站、能走、能跑、能爬、能跳、能踢──而這些是其他肢體不能做的。

 

十二16 假如耳朵說:「我不是眼,所以我要離開身子」。身上有耳朵我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有一天我們耳聾了,才發現耳朵發揮了何等大的功能。

 

十二17 如果你全身都是眼睛,就成了一個怪物,只能在馬戲團裡做附屬表演。假如全身只有耳朵沒有鼻子,當有毒氣漏出來時,你沒有嗅覺,一下子就被毒死了。

 

你知道保羅下面要說什麼?若身子全是舌頭,那是一個怪物。然而哥林多教會都那麼重視說方言的恩賜,他們聚會交通都講方言,這就變成了「只說」,他們能做的就是「只說」。

 

十二18 有無此智慧的 神,祂在我們身上安排了各樣不同的肢體,我們只要信靠「祂所做的都是好的」。祂給我們什麼恩賜,我們就應存感恩的心來領受,並高高興興的應用這恩賜,為的是榮耀 神和幫助人。嫉妒別人的恩賜就是犯罪,就是對神的計劃的反叛。

 

十二19 一個身體只有一個肢體那是不可能的,因此哥林多信徒應該知道,假使大家的恩賜都是說方言,那末這個身體就不能動作了。其他的恩賜雖然不那麼令人激動,但還是需要的。

 

十二20 神已經命定了,肢體雖有許多但身體仍是一個。這個道理這個事實不但是在人體上如此,就是在教會的事奉上也是如此。

 

Go to Chapter Nine

 

第九課

 

恩賜的運用(12:21-13:13)

 

一、內容摘要

 

(十一)屬靈的恩賜和它的教會的用途(第十二章至第十四章)(續)

 

7.身體上肢體的比喻續(十二:12-31)

 

4)肢體不能獨立,各肢體互為依賴(十二:21-31)

 

8.恩賜的使用,要發自愛心(第十三章)

 

1)恩賜若不能幫助人,這恩賜就沒有用(十三:1-3)

2)愛的特性(十三:4-7)

3)永恆的愛和恩賜性格的對比(十三:8-12)

4)愛比信和望更重要(十三:13)

 

二、每個肢體都很重要(十二:21-27)

 

十二21 羨慕別人的恩賜是愚蠢的,輕視別人的恩賜同樣是愚蠢,你認為不需要別人也是愚蠢。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腦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眼睛可以看到事情是如何去做,但眼睛自己不能做,它需要手去做。頭腦知道它要到那裡去,但它不能自己去,它需要腳走到那裡去。

 

十二22 有些肢體看來較別的肢體為軟弱,譬如腎(腰子)就不如手臂那麼強壯,但腎是必須的,而手臂卻不一定是必需的(人沒有腎就不能活,手臂斷了一個還可以活下去)。缺了一條腿,一個手,我們仍可活下去,但是沒有心臟、沒有肺,沒有腦,我們就不能活。雖然在外表上我們看不到心肝肺……等在工作,但他們實實在在是默默在工作。

 

十二23 有些肢體很漂亮很有吸引力,有些肢體則並不怎樣漂亮,對於這些不漂亮的肢體,我們給它穿上美麗的衣服,把它美化,使肢體之間差異很小。

 

十二24 對於那些漂亮的肢體就無需特別的照顧。神將各種不同的肢體結合成為一個有機體。有些肢體漂亮,有些肢體不漂亮,有些肢體公開在工作,有些則在暗中工作,然而 神給我們有一種天性,會欣賞各個肢體,也會了解各肢體是互為依賴的,也會彌補有缺陷的肢體。

 

十二25 身體上各個肢體要互為照顧,以防止分裂,彼此給對方所需的,並接受對方所給的,這是教會信徒相處之道。過分重視某種恩賜會導致教會的分裂。

 

十二26 影響身體上某一個肢體,也會影響到其他所有的肢體。譬如發燒並不是只限於身體某一部份,乃會影響全身。其他病痛也是如此。常常眼科醫生看病人的眼睛,會發現到腦腫瘤、腎臟病或肝病,因為這些肢體雖然功能不同,但是還是連在一個身體上,有密切的關係和密切的影響。因此我們就不應當對自己不滿,也不應當認為自己可以獨立,我們應當在基督凝固為一體。任何傷害到別的基督徒的事都會使我們難過。相反的,假如我們看到別的基督徒受到尊敬,我們也不要嫉妒,而應當和他一樣的喜樂。

 

十二27 保羅提醒哥林多信徒是基督的身子,這不是指「基督身子的全體」,也不是指「一個基督的身子,因為只有一個身子,這只能指「各肢體集合形成基督身子的縮影」。

 

每個肢體都是這個大合作社的一份子,因此每個肢體都要發揮他的功能,履行他的義務,沒有驕傲、自大、嫉妒或無助的感覺。

 

三、恩賜名單表(十二:28-31)

 

十二28 現在保羅又列出一張恩賜名單次序表(在十二章前面也有一張恩賜表),其實沒有一張表是完全的,「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所設立的」並不都是使徒。十二使徒是主委派他們為「傳好信息的」,在耶穌早期傳道時,他們跟隨祂(徒一21-22),而且除了猶太外,其餘十一使徒在耶穌復活後都見過祂。除了十二使徒以外,還有保羅、巴拉巴、主的弟兄雅各、西拉、提摩太等也是「傳好信息的」。新約時代的使徒和先知建立了基督教會的根基(弗二20)。在早期,使徒有特別的權柄,為了避免造成一個印象,現在的使徒也如早期一樣的有特別權柄,所以現在不叫使徒,而叫傳道人。

 

其次是先知,我們已經講過,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在聖經沒有寫成以前,先知就是代表 神的說話,聖經也是藉著先知所寫成的。教師是把神的話解釋給眾人聽,使眾人能懂。行異能大概是指使死人復活及趕鬼等。得恩賜醫病的指立刻把身體上的疾病醫好。「幫助人的」通常是指教會中的執事,「治理事的」是指教會中的長老。長老和執事在教會中是被認為比較屬靈的,在屬靈方面造就教會。最後才輪到說方言的恩賜。保羅把使徒的恩賜放在第一,而把說方言的恩賜放在最後,是有深刻的意義。因為當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很重視說方言的恩賜,而忽略了做使徒的恩賜,保羅要把他們的錯誤糾正過來。

 

十二29-30 保羅問他們,是不是每位信徒都要有同樣的恩賜?是不是都要有做使徒的恩賜?都要有做先知的恩賜?都要有做教師的恩賜?……都要有說方言的恩賜?當然這答案是「不」。現在哥林多教會竟然有人認為,人人都應當有說方言的恩賜,顯然這是不合神的旨意。

 

如上所述,不是每個人都有說方言的恩賜,那末現在有人教導,能說方言才是受了聖靈的浸的標記,所以這教導是錯誤的,因為在十二章十三節中已說明一個真理,信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洗」,為什麼還要受說方言的浸呢?

 

十二31 當保羅說「求那更大的恩賜」,他是對哥林多教會全體講的,不是對個人說的。他是說整個的教會要求各種恩賜的最佳配搭。「更大的恩賜」不只是好看的,而是要給人有益處的。各種恩賜是神給的,沒有一樣恩賜是可以被忽視的。不過事實上有某些時候某些地點,有些恩賜確是比別的恩賜更能對教會會有更大的幫助。

 

「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從這一句話,保羅就介紹十三章愛的真諦,這也是十二章的總結。保羅是說,追求更大的恩賜固然好,但最重要的還是用愛心藉著這恩賜來幫助別人。「愛」會想到別人,當我們看到某弟兄有特別的恩賜,我們會感謝神。但當我們看到這位弟兄以愛心用這恩賜來幫助別人時,我們更會特別的感謝 神。所以保羅所說的「最妙的道」就是「愛」。

 

四、恩賜之運用需要出自愛(13:1-13)

 

有的人把第十三章剔出來,認為這一章是括弧內的。十四章本來連著十二章,都是講方言的恩賜。但十二章十四章講到說方言的恩賜時講得很火爆,為了減輕緊張的形勢,所以把十三章插進去。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十三章是保羅辯論恩賜很重要的一部份。

 

過份重視說方言已經在教會裡引起很大的爭端,把恩賜用來自我炫燿、自我滿足,這是沒有愛心。他們在大眾面前說出他們沒有學過的外國語,得到自我滿足,但對那些聽不懂外國語的人來說,他們坐在那裡聽實在是受罪。愛是要幫助別人,是要叫人得益處,不是僅僅使自己高興。

 

不過反對說方言的人,也不能批評說方言是出自魔鬼。如果這樣說,他們的愛心可能還不如濫說方言的人。

 

因此保羅很有智慧的提醒他們,愛是雙方的。如果他們能以愛心對待對方,問題就大部份解決了,這不是分爭的問題,也不是需要逐出教外的問題,而是有沒有愛心的問題。

 

五、需要愛心(13:1-3)

 

十三1 一個人若能說萬國的言語,包括能說人類的言語和天使的言語,但是若是他所說的話對別人沒有好處,這比那敲鑼打鼓的聲音又好到那裡去呢?如果所說的話沒有人聽得懂,對聽的人也就沒有益處,因此要使所說的方言對人有益處,就應能翻譯出來,不僅要能翻譯出來,而且要能造就人。換句話說,翻出來如不能造就人,還是沒有益處。

 

十三2 同樣,假若一個人受了神的啟示,領悟了神的奧秘,知道了別人不知道的真理,甚至有信心可以移山,但是假如他把恩賜只用在求自己的利益上,而不用在造就教會其他肢體上,那末這恩賜也算不得什麼,有這恩賜的人也算不得什麼,因為他對別人沒有幫助呀!

 

十三3 保羅又說到,如果他自己把他所有的財產去救濟窮人,甚至為了窮人連他自己也被焚燒了,他這樣做如果不是出自愛心,這種犧牲對他還是沒有益處。因為一個人如果為了吸引人的注意,為了求得美名,他善行的表演實在是毫無價值。

 

六、愛的性質(13:4-7)

 

十三4 有人曾說過:「這雖並不是一篇以愛為主題的論文,但卻是新約中的文學精華」。有位神學家指出,哥林多信徒的性格是:不耐煩的、不滿足的、嫉妒的、誇張的、自私的、不文雅的、不太注意別人的利益和感覺,多疑的、憎恨的和吹毛求疵的。

 

針對哥林多信徒的性格,保羅就列出了愛的特性和哥林多信徒的性格作一對比:首先愛是要經得起長久的忍耐和忍耐許多痛苦,愛也是仁慈溫和的,愛是想到別人的利益和興趣。愛不會使你嫉妒別人;相反的,當你看到別人高升或受到尊敬時,你也會高興。因著愛,你不會自我吹噓;因著愛,你不會因有恩賜而洋洋得意。不管你有什麼恩賜,不管你這恩賜有多麼大,這恩賜是神給你的,不是你自己有的,你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十三5 因著愛,你的行為會表現得很合宜。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他是真正的愛別人,他會很有禮貌,會體諒別人,會顧慮週到。愛不是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會關心別人及關心如何去幫助別人。愛是不會容易受激動的。為了愛,常常會受到別人的輕視的侮辱。因著愛,也不會去計算別人的惡,對別人也不會「以惡報惡」。

 

十三6 如果你是真正的愛神,你會只喜歡真理,不喜歡邪惡的事。但是一般人的天性是喜歡不義的事,特別是不義(邪惡)的事對他自己有利益時,這不是愛的精神。愛是喜歡真理獲得勝利的。

 

十三7 「凡事包容」的意思是:愛能夠持久忍耐,並把別人的過錯遮蓋隱藏起來。「包容」也可以譯為「遮蓋」。譬如某某弟兄雖然犯了過錯,在必要時他可能還會受到神的懲罰,但是我們為了愛這位弟兄,並不是把他的過錯宣揚出來,而應當把它遮蓋起來。

 

「凡事相信」,凡事往好的方面去看去想。因著愛,我們希望大家凡事都能做得很好,都能夠有好的盼望。縱使是受到逼迫,受到不好的待遇,因著愛的關係,還能夠忍耐下去。

 

七、愛是永恆不變(13:8-12)

 

十三8 保羅在述說各種恩賜的特性後,再說到愛的特性。其他的恩賜到某一時候自然會停止,但愛的恩賜永不會停止。到永恆裡,愛還是存在的。所以保羅說「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從第八節至十二節有兩種解釋:(一)傳統的解釋是當信徒將來進至永恆時,先知講道之能,說方言之能,知識的恩賜等統統會結束,但愛是永不止息。(永恆光景論)(二)另一種說法是當新舊約六十六卷完成時,除了愛以外,其他的恩賜早已停止了。(聖經啟示完成論)

 

茲將第八至十二節,以這兩種解釋分列如後:

 

十三8 永恆光景論:愛是永不止息,縱使到永恆裡,愛仍然存在。但現在先知講道之能到信徒回天家就沒有了,現在說方言之能到永恆裡也停止了,現在知識的恩賜到主再來時也會停止(保羅說「知識也終歸於無有」,不是指天上沒有知識是指神的真理的知識或天國真理的知識已用不著了)

 

聖經啟示完成論:愛是永不止息,到永恆裡仍然存在。但在保羅寫此書信時,神還要啟示先知把神的話說出來寫出來,但新約完成後,就用不著先知了。在保羅時代仍需要說方言,藉說方言來印證先知使徒的講道(來二3-4),但新約完成後就用不著再印證了。「知識」是指神給先知和使徒的天國奧秘真理的知識,這種知識也早已終止了。

 

十三9 永恆光景論:我們知道的很有限,先知知道的也有限,在聖經裡有許多事情我們不明白,有許多奧秘我們不明白。

 

聖經啟示完成論:縱使使徒先知直接領受了神的啟示,但他們知道的還是有限,他們能預言的仍是有限。

 

十三10  永恆光景論:但當那完全的來到(主耶穌基督的再來),當永恆的世界來到時,有限的知識和有限的預言就將不需要了。

 

聖經啟示完成論:當聖經完成時,當新約最後一卷書完成時,以前那種神對祂僕人(先知和使徒)定期或片斷的啟示和預言就停止了,因為全部完整的聖經已經完成,不再需要其他的啟示和預言了。

 

十三11 永恆光景論:我們現在的生命好像子孩子的生命;說話、領悟力、思想都是有限的和未成熟的。但將來在天上時,我們的生命才像大人的生命,到那時,小孩子的生活就成為過去的事了。

 

聖經啟示完成論:行異能的恩賜是與初期教會有關,行異能的恩賜不是小孩子的恩賜,而是聖靈所賜的一種恩賜,但當神的啟示已可在聖經中全部找到時,則行異能的恩賜就不必要了。

 

十三12  永恆光景論:當我們在地上時,我們看事情看不清楚,正為我們對著鏡子看自己一樣,看得模糊不清。將來我們在天上面對面,中間沒有障礙,我們就看得清楚。現在我們的知識有限,但將來在天上時,我們就知道得更清楚。只有神知道全部所有的事,縱使我們將來在天上也不能知道全部的事,但是比現在知道得多多了。

 

聖經完成停止解釋法:在使徒時代,信徒看事情看不清楚,正如在鏡子內看東西一樣。沒有一個使徒得到 神全部的啟示,每位使徒只得到一部份啟示。但當新約完成時,障礙已除去,他們就能看得更清楚。現在我們的知識有限,正如使徒當時一樣,但當新約完成以後,我們就知道得比以前更清楚。

 

八、最大的是愛(13:13)

 

十三13 信望愛是基督徒品格的三大原則:聖靈的恩典比恩賜更為優越而且持久;換言之,聖靈所結的果子比聖靈的恩賜更重要。

 

愛是最大的恩典,因為它能幫助別人,愛不是以自己為中心,而是以別人為中心。

 

在結束本章以前,有幾點意見提出來討論:

 

第一,上面已講過,從第八章至十二節,有兩種解釋:一是「傳統解釋法」,一是「聖經完成停止解釋法」。而大多數人都接受「傳統解釋法」,然而也有些人仍持守「聖經完成停止解釋法」,他們相信,行異能的恩賜是為了要印證使徒的講道,印證以後先知或使徒才正式寫出新約來。既然新約已經完成了,行異能的恩賜也就在使徒時代的末期自動停止了。不過也有認為,話不能說得那麼肯定。假如神許可,行異能的恩賜現在還是可能有的。

 

第二,不管你持守那一種解釋,第十三章最重要的是:恩賜是有限的、臨時性的,而聖靈所結的果子才是永恆的卓越的。假如我們注重愛的實踐,就可以避免恩賜的誤用,避免恩賜濫用所引起的分爭。

 

Go to Chapter Ten

 

第十課

 

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恩賜(14:1-40)

 

一、內容摘要

 

(十一)屬靈的恩賜和它在教會中的用途(十二章至十四章) (續)

 

9.恩賜在教會中的用途(十四:1-40)

 

1)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更能幫助人(十四:1-5)

2)一個信息,必須使聽眾得懂,才對教會有益(十四:6-11)

3)屬靈的恩賜要能造就教會(十四:12)

4)說方言一定要能翻譯出來才有意義(十四:13)

5)只有信徒聽得懂時,才會參與禱告,才會獻上感謝(十四:14-17)

6)保羅的見證(十四:18-19)

7)在心志上要作大人,要能評估說方言恩賜的價值(十四:20)

8)說方言是對不信的人作見證,先知講道是對信的人見證(十四:21-22)

9)都作先知講道比都說方言更強(十四:23-25)

10)說方言的原則或限制(十四:26-28)

11)先知講道的原則或限制(十四:33-36)

13)以上是主的命令(十四:37-38)

14)先知講道更有益處(十四:39)

15)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十四:39)

16)凡事要按規矩行(十四:40)

 

二、先知講道比說方言更能幫助人(14:1-5)

 

十四1 上一章講到愛,基督徒應當追求愛,也就是說,要常常幫助人。同時也應當追求屬靈的恩賜,為教會求各種恩賜。雖然聖靈是隨己意把恩賜分給人,但是我們也可以向神求,求神給我們教會會有最大益處的恩賜。保羅又說,先知講道的恩賜是教會最需要的,下面就說到何以先知講道的恩賜比說方言更能幫助人。

 

十四2 說方言若不翻出來,就對會眾沒有好處,雖然 神知道他說些什麼,但是人不懂他說了什麼。他可能說了很重要的真理,但別人不能領悟,因此對人毫無幫助。

 

十四3 然而先知講道卻能造就別人、鼓勵別人和安慰別人,因為他講的別人懂,與說方言的大不相同。第四節是說到用說方言來造就自己,但保羅的意思是:說方言的恩賜是用來造就教會,而不只是造就自己,因為在十四章中第四、五、十二、十九、廿三、廿六、廿八、卅三、卅四和三十五節中都提到教會(或會中)。從整個全文來看,保羅並不主張說方言的恩賜用來造就自己,但卻責備那些在會中說方言而不能幫助教會的人。愛是會想到別人,不光是想到自己。如果他是有愛心的話,說方言的恩賜就會用來幫助別人,不只幫助自己。

 

十四4 先知講道是在造就教會,他沒有誇耀他個人的恩賜,他只是很積極的用本國語,講出他從聖靈那裡所領受的。

 

十四5 另一方面,保羅也沒有輕視說方言的恩賜,他知道說方言是聖靈所賜下的恩賜,聖靈所賜的任何東西,他都不敢輕視。他說:「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他放棄了自私的慾望(這自私的慾望是:這恩賜只賜給他和他喜歡的少數幾個人),他的度量和摩西一樣大,摩西在民數記十一章廿九節說:「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他的靈降在他們身上」。但保羅知道,神的旨意不是要我們信徒都有同樣的恩賜(林前十二29-30)。

 

保羅寧願哥林多信徒大家都能作先知講道,這樣教會就被建立起來。而說方言若不翻譯出來,聽眾就不懂,就得不到益處。保羅寧願我們能造就教會,正如剴利說過:「對屬靈的人來說,『令我們驚奇的』,不如『能造就我們的』重要」。

 

三、信息必須聽得懂(14:6-12)

 

十四6 縱使保羅自己來哥林多教會說方言,如果別人聽不懂,對別人也是無益的。無論是用啟示或用知識或用預言或用教訓,信徒總要知道保羅是在說些什麼。解經家認為啟示和知識是內在的接受,而預言和教訓是外在的說出來。保羅指出:信息應當被人聽得懂,教會才能獲益。

 

十四7 首先他用樂器舉例說明,管樂器(如簫、笛)和琴發出來的聲音是不同的;如果相同,那就分不出來是由什麼樂器發出來的了。這不同的聲音包括音調之不同、節奏之不同和韻律之不同等等。

 

十四8 吹號也是一樣,吹號集合士兵上戰場,這號聲一定要吹得很清楚很雄壯,否則士兵怎能準備上戰場呢!假若號聲只吹得長長一聲,單調而無變化,又怎能鼓勵士氣呢!

 

十四9 我們的舌頭也是一樣,除非我們發音咬字很清楚,否則沒有人知道我們講的是什麼,而是對空氣說話了。我們傳福音講道要說得簡單扼要、清楚明白。如果我們說得莫測高深,使人丈二摸不著頭腦,雖然可能會帶給我們某種滿足感,但是真正的對信徒卻一點也沒有幫助。

 

十四10 本節保羅已轉到另外一個真理。他談到世上有許多不同的聲音(注意:本節主題是聲音,不是言語),世界上各種動物有各種聲音,也許保羅想到天上飛鳥的長而尖銳的叫聲、對小鳥餵食的呼叫聲、求偶聲、侯鳥遷移的呼叫聲、動物的低沈和哀叫聲等等。有些動物以某種聲音來警告同伴「前面有危險」。每種聲音都有它特別的意義,每種聲音都代表一種消息。

 

十四11  人的聲音也是如此,你若發音不清楚,是沒有人會聽得懂的。假若他不懂你說的語言,就是多說幾遍也是枉然。

 

十四12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既然是熱心羨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那能多造就教會的恩賜,莫夫(Moffat)先生說過:「求恩賜的目的是為了造就教會」。保羅並沒有不贊成他們求屬靈的恩賜,而是要教導他們,屬靈的恩賜要用來達成一個高尚的目標。

 

四、說方言要能翻譯出來(14:13-25)

 

十四13  一個說方言的人,他應該禱告求 神給他能翻譯出來,或者禱告求另外有一個人能翻譯出來,也許在會中有人既能說方言又能翻方言,雖然這是很少的例外。

 

十四14  在聚會中禱告時,如果一人說方言禱告,他雖然是用他的靈在禱告,但是別人聽不懂,對別人而言,沒有反應,沒有什麼效果。本節後半段「我的悟性沒有果效」,要能夠把「我的悟性」變成別人領悟了我所禱告的,那才會有效果。

 

十四15  那末結論是什麼呢?很簡單,保羅不只是用靈禱告,也用悟性禱告。「用悟性禱告」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只保羅自己知道他禱告的是什麼,而且會眾也懂得保羅禱告的是什麼,他的禱告別人聽得懂,對別人有幫助,這就是用悟性禱告的意思。同樣「用悟性歌唱」也是一樣,自己知道唱的是什麼,別人聽見也知道他唱的是什麼。

 

十四16  如果保羅用他的靈感謝神,用方言感謝神,別人聽不懂他為何感謝神,在禱告結束時,你叫他怎樣說「阿們」呢!

 

十四17  當一個人說方言用外國話來感謝神時,他是真的感謝神,但會眾聽不懂,不能造就教會。

 

十四18  保羅學問很大,他能說幾種外國話,神也給他說方言的恩賜,他說方言的恩賜比哥林多教會任何人都要大要多。

 

十四19  保羅說「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他沒有興趣用他的恩賜來自我表現,他用恩賜的主要目的是幫助 神的百姓,所以他無論說什麼總要說得別人聽得懂。這裡「悟性」的意思是不只是保羅懂得,而且別的人也懂,不只是保羅領悟,而且別的人也領悟。

 

在十八節保羅說過「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保羅雖有說方言的恩賜,但很少在教會中說;尤其是他自己還沒有完全領悟時,如果說出來,別人更無法領悟,所以還是在會中不說為妙,這就是為什麼保羅會說出「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的道理。

 

十四20  保羅勸告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在思想上靈性上要成熟。歌德說過:「一個小孩,他寧可喜歡玩樂的事情,而不喜歡有益的事情,寧可喜歡表面好看的東西而不喜歡踏實的東西」。在靈裡面幼稚的人常把神給他的恩賜用在自我表現方面,這是信徒在思想上靈性上尚未成熟,保羅勸勉一個成熟的基督徒,在心志上要做大人,在惡事上要作嬰孩。

 

十四21  保羅引用以賽亞書二十八章十一節的話,來說明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而不是為信的作證據,因為以色列人拒絕了神的道,不接受神的話,所以神就向外邦人說話,由外邦人的舌頭對以色列人說話。這預言到亞述人攻入耶路撒冷時實現了,這是他們拒絕神的話所得到的結果。(譯者註:說方言的英文Tongues,外邦人的舌頭也是Tongues)。

 

十四22  既然神要用說方言來對不信的外邦人作證據,那末哥林多教會就不該堅持在會中對信的人說方言,最好是作先知講道,因為先知講道才是對信的人作證據。

 

十四23  如果教會裡大家聚集在一起,大家都說方言而且沒有人翻譯,當一位生人跑進來看到這種情形,不但是沒有見證,而且這人會認為這教會是精神病院,信徒都是患有精神病的人。

 

廿二節似乎和廿三至廿五節有點矛盾:廿二節是說說方言是對不信的人作證據,先知講道是對信的人作證據。但在廿三至廿五節中,保羅指出在教會中說方言只有引起混亂而絆倒不信的人,而講道卻能幫助不信的人。

 

看起來似乎是有點矛盾,不過廿二節中「不信的人」是指拒絕神的話的人,對真理,他們的心門已關閉。而廿三至廿五節的「不信的人」是指那些有心受教有心來聽神的話的人,譬如那些願意來哥林多教會聽道的人。也可以說這種「不信的人」實在是慕道的人。這種慕道的人如果聽到講道講的外國語而又沒有翻譯,他們就會受到阻礙。

 

十四24  聚會的時候,若基督徒都講道,用當地所用的言語講道,而不是說方言,這個時候若有不信的人進來,這不信的人聽到你們所講的而且聽得懂,而且受感動承認自己有罪。保羅在這裡強調:一個人若聽不懂你的講道,那是不可能會認罪的。

 

十四25  講道的人講到罪,講到得救之道,正好講到他的隱情,正好揭開他的隱情。其實講道的人並不是講他而是一般性的講,可是聽道的人覺得正是對他講,是神的靈在他身上動工、感動他、使他低頭敬拜神,並承認神真在你們中間。

 

五、說方言的原則(14:26-28)

 

十四26  因為當時哥林多教會說方言已經到了很濫用的程度,因此需要聖靈來訂定幾個管制原則,從二十六至廿八節就是規定說方言的原則。

 

早期教會發生了什麼事情?從本節看來,教會的聚會是非正式的,祂是很自由的,神給教會各人的恩賜,各人可以自由運用;譬如在一個聚會中,一個人在讀詩篇,一個人在說教導的話,另一個人又在說方言,還有一個人又可能把他從主那裡所得的啟示說出來分享給大家聽,又有一個人站起來把剛才某人說的方言翻譯出來,由此可見這聚會是很公開很自由的,聖靈感動許多人在說話,也可以說是很混亂。保羅把實際情形說了以後,就定下幾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任何恩賜的運用都要以造就教會為目的。

 

十四27  第二個原則是:在任何聚會中,如果有人說方言,說方言的人數不得超過三個,最好是只有兩個人。而且要維持秩序,不能同時說,要一個一個的輪流說,不要亂七八糟。

 

第三個原則是:說方言要能夠有人翻譯出來。當一個站起來要說方言時,他應當先決定請誰來翻譯。

 

十四28  如果沒有人能為他翻譯,他就要在會中閉口不言。他應該坐下來,要說方言,他就自己對自己說吧!對神說吧!但絕不能公開說。

 

六、講道原則(14:29-33)

 

十四29  第一個原則是:每次聚會只能有二人或三人講道,其他的人都靜聽,並審察倒底他講的是不是真理,不能全單照收。如講的不是真理,他就是假先知。

 

十四30  前面已提過,先知講道是從主直接得到啟示然後再在教會講給大家聽,但很可能他在講完 神的啟示後就可能繼續自己的講道了。所以保羅定下第二個原則:就是在先知講道時,坐在那裡聽的人若得到了神的啟示,那未先講的人就當停下來,讓後得啟示的人講。理由很簡單,因為一個人講得太多時,他就很容易憑著自己的意志講,而不是憑著啟示講,讓他繼續講下去,就有這種危險──從神的話轉到人的話。

 

十四31  第三個原則是:作先知講道的人有許多,不只是一個人。每個先知都要有講道的機會,不能由一位先知包辦。這對教會有益處,每個人都可以學習,每個人都受到勸勉、受到安慰。

 

十四32  從字裡行間,我們猜想得到哥林多教會有一個錯誤的觀念;那就是一個人愈被聖靈充滿,他就愈不能控制自己。大詩人歌德也說過「一個人愈屬靈,他就愈不理智,愈沒有自覺意識」。對哥林多教會來說,一個受聖靈控制的人,他就沒有辦法來控制他的講道(包括講道的時間和動作),這種觀念是完全不合聖經的。

 

保羅又立下第四個原則:先知的靈是受先知的約束,是順服先知的,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經過他自己同意的,決不會違背他的意志,他自己能夠決定什麼時候該說話並說多少。

 

十四33  「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換言之,如果一個聚會是在混亂中進行,你可以確定,神的靈是不在那裡。

 

七、婦女講道的限制(14:34-36)

 

十四34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命令也可適用在其他的教會。雖然在新約聖經中,我們也看到許多婦女做了很多有價值的傳福音的工作,但是並不是在教會中公開講道,他們在家庭中有無法形容很重要的責任,但在教會中女人要順服男人。

 

我們相信本節中「正如律法所說的」也是指女人要順服男人而言,這在摩西五經中說得很清楚,譬如創世記三章十六節:「……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十四35  有的婦女很聰明,她心裡想:你禁止婦女講道,我就不講,但是我總可以提出問題來問你吧!在會中提出問題來,除了善意的問題外,往往有些問題可能就含有教訓的味道在內,為了要防止這個漏洞或反對,因此保羅又補上一句「他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這意思就是不准婦女在會中提出問題。

 

也許有人要問,如果姊妹沒有結婚或是寡婦,家裡沒有丈夫,怎麼辦呢?保羅講的是一般性的,如果姊妹沒有丈夫,她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父親,或問教會裡的長老。有的人把這一節不翻譯為「丈夫」,而翻譯為「在家裡問其他的男人」。其實這一節的基本精神不是在問丈夫或父親或其他的男人,而是在「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十四36  很明顯的,使徒保羅知道他這一個教訓可能會引起很大的爭論。為了要應付各種辯論,他就斬釘截鐵的問「 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換句話說,對這件事情,如果哥林多教會認為知道得比保羅更清楚,那麼保羅就要問他們,是不是 神的話從哥林多教會出來?是不是只有哥林多教會知道 神的話?假如他們是這種態度的話,他們就是把自己放在最高的權威上。然而 神的話是出自 神,不是出自某一個教會,沒有一個教會能有獨佔權利。

 

八、都是主的命令(14:37-38)

 

十四37  保羅在此強調,以上的教訓不是出自他自己,而是神的命令,任何先知或屬靈的人應該承認這一點。有些人認為保羅的教訓對女人有偏見,特別是婦女講道和蒙頭的教訓。這一節經文可以答覆他們,保羅沒有偏見,這不是保羅私人的看法,而是神的命令。

 

十四38  當然囉!若有人不知道,不知道以上所說的就是神的命令,那就讓他不知吧,一個人若要拒絕神,拒絕接受神的啟示,拒絕順服神,那也沒有辦法,就不必去管他吧!

 

十四39  把上面所說的恩賜總括起來,保羅告訴他們要追求那作先知講道的恩賜,但也不要禁止說方言──一個恩賜是要我們主動去追求,一個恩賜則叫我們被動的去接受。講道比說方言更有價值,因為罪人是藉著聽道而得救,教會也是藉著聽道而得造就。說方言若翻譯不出來,那只是自己對神說話及表現自己能說外國語而已。

 

十四40  最後保羅勸大家,各種事情都要按規矩而行。為什麼保羅要說這一句話?就是因為那時候,那些自稱能說方言的人,在聚會中沒有按規矩而行,而造成普遍性的混亂和毫無控制。因此保羅總結起來,對於在教會裡說方言,訂下了幾點管理辦法:(1)不可禁止說方言(十四39);(2)說方言要能夠翻譯出來(十四27-28);(3)任何聚會,最多只有三人說方言(十四27);(4)同一時間內,只有一個人說方言(十四27);(5)說方言要能造就教會,不能造就就不要說(十四26);(6)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十四34);(7)凡事要按規矩而行(十四40)。

 

Go to Chapter Eleven 

 

 

第十一課

 

復活(15:1-58)

 

一、內容摘要

 

(十二)保羅反駁那些不信復活的人(十五:1-28)

 

1.基督的復活(十五:1-11)

 

1)復活的定義(十五:1-4)

2)親眼看到基督復活(十五:5-7)

3)復活使徒職分是復活的主所賜的(十五:8-10)

4)使徒一致的見證(十五:11)

 

2.否認身體復活的後果(十五:12-19)

 

1)否認基督的復活將有何意義呢(十五:12-13)

2)使徒所傳的是徒然的(十五:14)

3)我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十五:14)

4)使徒是騙子(十五:15)

5)沒有救恩(十五:16-17)

6)在信心裡睡了的人也沒有指望(十五:18)

7)活著的信徒更可憐(十五:19)

 

3.基督復活的結果(十五:20-28)

 

1)在基督裡死了的人有復活的保證(十五:20-22)

2)幾種不同的復活(十五:23-28)

 

4.假若死人不復活,殉道或為基督受苦便是愚蠢(十五:29-34)

 

1)若死人不復活,殉道就毫無意義(十五:29)

2)若死人不復活,使徒冒死就毫無必要(十五:30-32)

3)若死人不復活,就不如去盡情享受(十五:32)

4)有關復活的錯誤教訓會影響德行,不能容忍(十五:33-34)

 

5.復活的方式(十五:35-49)

 

1)復活的身體有些地方和天然身體相同,但屬榮耀的形式(十五:35-38)

2)信徒復活後的身體是不朽壞的、榮耀的,有能力的屬靈的,像基督的形體(十五:42-49)

 

6.主再來時,聖徒的改變(十五:50-57)

 

1)死了的聖徒要復活,活著的聖徒要改變(十五:50-53)

2)信徒勝過了死亡(十五:54-57)

 

7.勉勵聖徒堅固信心,當主再來時會有獎賞(十五:58)

 

二、復活的事實(15:1-4)

 

在本章中,保羅討論到一個與前面完全不同的題目,那就是復活的問題。有些到哥林多教會擔任教師的人,不承認有身體復活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否認死後仍有生命的存在,但是他們間接的表示那是靈的存在,而不是肉體的復活。這一章是保羅對他們的高明的答覆。

 

十五1 保羅提醒他們,他過去把福音傳給他們,而且他們也接受了,不但接受了,而且靠著這信息現在還能夠站立得住。因此福音對哥林多教會而言,還不是一個新的教訓,而是在必要的時候,又要提醒哥林多教會,他們是因著福音而得救的。

 

十五2 保羅接著說「並且他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他們得救是因著復活的福音,沒有復活的事,根本就不會得救。換言之,那些不承認身體會復活的人是直接攻擊福音的真理。對保羅而言,復活是基本信仰,沒有復活就沒有基督教。面臨到這個攻擊,要持守這個真理,要持守這個復活的真理,哥林多教會就面臨到一個挑戰。

 

十五3 保羅從神那裡得到啟示,他把他所領受的啟示傳給了哥林多教會,他得到第一個啟示就是基督為了我們的罪,代替我們死了,祂不是為了祂自己的罪而死的,也不是為了殉道,祂是為我們的罪而死,正如聖經上所記的,為我們償還了罪債。這當然是指舊約,因為當時新約還沒有寫。是不是舊約裡真的說了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呢?答案是肯定的,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五至六節。

 

十五4 基督的埋葬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第九節已經預言了,祂的復活在詩篇十六章九至十節也預言到了,保羅特別提到如經上所說的應驗了。

 

十五5 從五至七節,把親眼看到復活的主的人列出來,第一主首先顯現給磯法(彼得)看,這是很動人的,三次否認主的彼得,復活的主竟然還能單獨向他顯現,可見主耶穌的恩是何等的大,然後又向十二個使徒顯現,當然並不是一次向十二使徒顯現,而是陸續向他們顯現,而聖經裡沒有每次都記載。聖靈只選擇向那些人顯現復活的基督最有用處,就向那些人顯現。請注意,復活後耶穌向婦女顯現,則沒有一個列在這三節中。

 

十五6 主一次向約五百位弟兄顯現,大家都認為是在加利利。在保羅寫此書信時,這五百人大部份還活著,有些已經到主那裡去了。保羅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懷疑主耶穌的復活,可以去問這些現在還活著的人。

 

十五7 為什麼這裡特別提到顯現給雅各看,很多人認為這個雅各是耶穌的弟兄,他不是十二使徒之一,但他是門徒,這一節的意思是他復活後也顯現給其他的門徒看了。

 

十五8 保羅再講到他自己遇見復活的主的經歷,在去大馬色的路上,看到天上有一道很強烈的光,他遇見了榮耀的主。「未到產期而生的人」是表示一個早產的嬰兒,保羅是比喻他自己尚未滿月就生下來了,他比任何一個使徒更小,他比任何一個使徒更未成熟;一方面他也自責,因為過去他是迫害教會的人。

 

十五9 保羅講到他能夠和救主面對面相會是莫大的榮幸,想到他過去雖然他覺得不配,然而 神卻恩召他做使徒,因此他在塵土中懊悔。

 

十五10 他很快就知道,他現在能夠如此,完全是神的恩典,他不只接受了這個事實,而且非常感激並願意為主勞苦。雖然如此,但這勞苦並不是憑著他自己,而是神的恩典,神在他裡面和他一同勞苦。

 

十五11 不管保羅和其他使徒所傳的是什麼,但他們所傳的是聯合一致的為福音作見證,特別是見證基督的復活。

 

三、復活的重要(15:12-19)

 

十五12  從十二節到十九節,保羅說到否認復活的後果(嚴重性)。有人承認沒有死人復活的事,也就是不信基督的復活。保羅認為死人復活是不爭之事實,若是基督沒有肉身復活,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接受這種說法嗎?因為我們所傳的就是基督從死裡復活。

 

十五13  假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耶穌基督也就沒有復活,若是這樣的話,哥林多教會就是在黑暗和絕望中。

 

十五14  若是基督有復活,那末使徒所傳的就落空了,為什麼呢?第一,因為主耶穌說過祂死後三天要復活,假若祂當時沒有復活,那祂就是騙子或者祂是說錯了(祂是神的兒子不可能說錯,說錯了就證明不是神的兒子),是不值得信任的。第二,除了基督的復活,就沒有救恩可談。假若主沒有從死裡復活,那末又怎麼知道祂的死比別人的死更有價值呢?而祂能從死裡復活,這就證明神已接納基督為我們所作的贖罪工作。

 

十五15  很顯然的,假若使徒所傳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信息是錯誤的,那就信得毫無意義了。對一個虛假的信息有什麼可以值得信的。這不止是使徒傳了虛假的信息,而且是違背了神。他們見證神使基督復活,若神沒有使基督復活,那使徒不是作了假見證嗎?

 

十五16  假若復活是根本不可能的,那就應該沒有例外。但在另一方面,假若死人復活是曾經有過的事(譬如基督的復活),那就不再是不可能的了。

 

十五17  若基督沒有復活,信徒的信便是枉然,罪也沒有被赦免,實在信得太冤枉了。因此否認死人復活就是否認基督工作的價值。

 

十五18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些過去信主耶穌而已經死了的信徒,就更絕無希望了,他們就信得毫無價值。本節中「在基督裡睡了的人」是指信徒的身體。在新約中,「睡了」不能用靈魂方面。當一個信徒死的時候,他的靈魂就離開身體而到基督那裡去了,而身體則睡在墳墓裡。

 

十五19  假若基督沒有復活,那末現在活著的信徒就是現今世上最可憐的人,因為他們做基督徒所受的苦、逼迫和試煉都是白白的受了,沒有補償,比不信的人還要可憐。

 

四、復活的結果(15:20-28)

 

十五20  保羅宣佈一個事實「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使信徒大為興奮,不過要注意聖經中的「死人復活」(Resurrection of the dead)和「從死裡復活」(Resurrection from the dead)是有分別的;在前面第十二至十九節,保羅論到「死人復活」是一般性的,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特別的。那意思是說:基督復活了,但不是所有死了的人都會復活,也就是說復活是有條件的。有一位 神的僕人(Vine)說過:「只有基督和祂的信徒才能從死裡復活」。

 

十五21  死進入世界是因著一個人,這個人就是亞當。由於亞當所犯的罪,死就臨到世上所有的人。 神差遣祂的獨生子成為人子來到世上來救我們,要把我們從死裡救活起來。

 

十五22  亞當和耶穌是代表兩種人:在亞當裡的人都死了,在基督裡的人都要復活。對這一節經文,有人誤解為:在亞當裡死了的人都會在基督裡復活,最後大家都會得救,這實在不是本節的意思。這一節有兩個字很重要,就是「在亞當裡」和「在基督裡」,在亞當裡的人都死了,在基督裡的人才會復活。只有耶穌基督的信徒才能從死裡復活和祂永遠在一起。都要復活的人是在基督再來的時候那些屬基督的人(如下節),並不包括他的仇敵,他的仇敵要放在他腳凳如(如二十五節)。

 

十五23  然後就談到復活的次序,基督是第一個復活的,是初熟的果子,果子不只一個而是許多,在正式豐收果子以前,初熟的果子是一種保證,嚐嚐初熟果子的味道,就知道後面的果子也是一樣的味道。基督復活並不是世上第一個復活的人,在新舊約聖經裡都有死人復活的事,如拉撒路復活,以利亞寡婦的兒子復活。但基督的復活和這些人的復活不同,這些人雖曾經復活,但以後仍死了,而基督復活以後就沒有再死,他是永遠活著的。

 

現在有些人認為只有那些對基督有忠心的基督徒,得勝的基督徒才能復活,這是不合聖經的教訓。聖經上明明說,所有屬基督的到主再來時都會復活,與主同活,一直活到永永遠遠。

 

十五24  本節中「再後末期到了」。我們認為這是最後一次的復活,是指千禧年結束的時候,神的仇敵,那些不信耶穌的罪人要從死裡復活站在白色大寶座神審判台前受神的判決(這和聖徒的復活永遠和神在一起完全不同)。

 

千禧年以後,撒旦要被毀滅(啟示錄廿7-10),主耶穌要把國交還給父神。那時基督要把執政的掌權的有能力的都廢掉。在千禧年這段時間,主耶穌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保,是以人子的身份來統治世界,到千禧年結束時,神在地上的目的已達成,仇敵已毀滅了,基督以人子身份在地上的統治就結束了,而以神子的身份在天上的統治就開始,而且到永永遠遠。

 

十五25  這一節的重點是在:基督要在地上作王,一直到反叛者和仇敵完全消滅為止。

 

十五26  縱使在基督統治世界的千禧年期間,人還是會死的,特別是那些公開反叛主的人,然而在白色大寶座神的審判台前,死亡和陰間也都要丟到硫磺火湖裡去了。

 

十五27  神已經命令,把萬物都服在主耶穌的腳下,當然神要把萬有都服在祂腳下,神一定要把祂升高。本節中「神叫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其中的「祂」是指誰呢?是指主耶穌還是指神?我們可以把這節解釋為:神叫萬物都服在基督的腳下,當神這樣說時,所指的「萬物」當然不包括神在內了。

 

十五28  基督常住在我們裡面,神的計劃要基督來執行,基督要來管理這個世界,神的權柄都給了祂,等萬物都服了祂的時候,基督要向神報告,並把國交還給神。在另一方面,神既差遣基督到世上來做救贖的工作,等他救贖的工作完成以後,也仍要回到父神那裡去,服在神的下面,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五、復活的意義(15:29-34)

 

十五29  本節經文為「不然,那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本節中「為死人受洗」,恐怕是聖經中最難解釋的地方,有人認為是:活著的基督徒可以代替那些生前沒有受過洗的死人受洗,這完全不合聖經的真理。

 

似乎合理的解釋是:在保羅寫此書信時,基督徒受到很大的逼迫:當你公開承認基督是救主時,你就會受到很大的逼迫,尤其是當一個人公開受浸歸入主名下時,很多時候他就會受害成為一個殉道者。然而這樣的逼害有沒有阻止人不信主不受浸呢?答案是否定的,還是有人前卜後繼的去受浸去殉道,所以當時受浸的真正意義就是去死去殉道,所以這裡的「死人」是指勇敢為基督作見證而死的人。現在保羅的辯論是:如果死人不復活,這些人怎麼會前卜後繼的去受浸去死呢?那不是好像軍隊去打沒有目標毫無希望的仗嗎?所以本節的意思應該是:「不然,那些不怕死而受洗的人,將來怎樣呢?若為基督作見證而死的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另譯者加註:解經家DR. Vine認為這一節聖經的希臘文,正確譯為英文應係「Elsewhat shall they do which are beptized? It is for the dead, if the dead are not raised at all. Why then are they beptized for then?」,譯為中文似應為:「不然,那些受洗的人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那就是為死人受洗,因何為死人受洗呢?」

 

十五30  「我們又因何時刻冒險呢?」保羅的生命經常在危險中,他每到一個地方,就放膽傳講基督,很多人都要置他於死地。如果保羅不承認基督或不傳基督,他就沒有危險。事實上,如果沒有「死而復活」的信心,放棄基督是會認為聰明的。

 

十五31  有一種英文版本,可以意譯為:對著你們這些主內的弟兄姊妹,我是敢斷言敢誇口說,我是天天在冒死。也可以譯為:對著你們這些主內的兒女們,我很高興的告訴你們,我的生命天天都曝露在死亡線上。

 

十五32  現在保羅回想到他「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這當然不是他被丟在鬥技場和野獸決鬥,而是比喻逼害他的人和野獸一樣的凶猛殘暴。如果保羅不是確實知道,他為主作見證為主殉道後他會死而復活的話,他就不會愚蠢得去冒這麼大的危險。假如死人不能復活,保羅就會很聰明的採取今生盡情去享受的哲學。

 

我們也常聽到有些基督徒說:「假如生命就是一切,我還是仍願做個基督徒」,但保羅在本節中不同意這種觀念,如果死人不復活他情願盡情去享受,因為吃喝玩樂是我們能盼望的唯一的天堂。但是因為死人可以復活,因此我們不敢把生命浪費在這些事情上,我們應當為將來活,而不是為現在。

 

十五33  保羅警告哥林多的信徒不要自欺欺人,濫交朋友敗壞善行,他是指假教師進入哥林多教會來,他們應該知道和惡人相交或和假教師相交,不可能不會受到惡人的影響,錯誤的教導不會把你帶到聖潔的地步。

 

十五34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應該清醒起來,不能跟著惡人犯罪,不要被惡人的教訓所迷惑。「因為有人不認識神,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愧,」一般人都把這句話解釋為:還有許多人沒有聽到過福音,沒有把福音傳給他們,基督徒應感到羞愧。不過我們認為這意思不正確。真正的意義是:有些不認識神的人來到哥林多教會和信徒交通,他們不是真信徒,而是披著羊皮的狼,是偷偷的爬進來的假教師,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居然准許他們在教會裡擔任教師,教些邪惡的道理,這是哥林多教會真信徒的羞恥。

 

六、復活的方式(15:33-49)

 

十五35  從三十五節到四十九節,他估計最少別人會問到兩個問題:(1)死人怎麼樣復活?(2)復活後的身體是什麼樣子?

 

十五36  關於第一個問題,保羅以自然界一個普通例子來答覆死人復活的可能性:一粒種子若不種在地裡死了,就不會長出植物來,所以生命的奧秘是藏在那小小的種子裡。我們可以把種子切開來,放在顯微鏡下觀察研究,縱使在顯微鏡下也看不到生命,生命的奧秘是不可理解的。我們大家都知道,一粒種子種在地裡死了,從那一刻起,植物的生命就開始萌芽。

 

十五37  關於第二個問題,保羅的解釋是:當你種下一粒種子時,你種下的不是將來要長出來的植物,而是一粒種子。長出來的植物和種下的種子不是同一個樣子。雖然不一樣,但兩者有密切的關係:沒有種子便沒有植物,植物是始源於種子,植物是種子的復活。復活的身體和所種的種子是同一類的,也是種子的實質和延續,但是復活的身體比所種的更純潔、更榮耀、更強壯和更有能力。其實復活的身體和所種的(埋葬的)身體是相同的,不過所種的是一種形體,而復活的是另一種形體罷了。

 

十五38  所種的種子, 神都給它一個形體,每粒種子都有它的形體,將來生長出來的植物的大小、顏色、葉子和花等因素都放在這一粒種子裡了。

 

十五39  為了要說明復活的身體的榮光和現在身體榮光的不同,保羅舉例說明,他說各種動物的身體是不一樣的;人有人的身體,獸有獸的身體,鳥有鳥的身體,魚有魚的身體,雖然都是身體,但身體各有不同。

 

十五40  這正如天上的形體(如星)的榮光和地上的形體的榮光不一樣的,因此信徒現在的形體(地上形體)和將來死後復活的形體(天上形體)也不一樣。

 

十五41  不但天上形體的榮光和地上形體榮光不一樣,就是天上各種星體的榮光也是不一樣的,譬如太陽的榮光就比月亮的榮光強得多,別的星體的榮光也是不一樣的。大多數解經家認為「這星的榮光和那星的榮光也不一樣」,是指信徒將來在天上的榮光也不一樣。每位信徒有他獨特的個性,各人的事奉和信心也不一樣,所以將來在基督審判台前所得到的獎賞也不相同。雖然將來在天上,每位信徒都很快樂,但各人喜樂的程度卻有很大的差別。在地上為主勞苦更多的、為主犧牲更大的,他所得到的喜樂也就更大。

 

十五42  從四十二節到四十九節是信徒現在的身體和將來在永恆裡身體的比較。「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我們現在的身體是會生病的是會死亡的,死了以後還會腐爛化為塵土,但復活的身體不會生病不會衰殘不會死亡。

 

十五43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現在會死的身體沒有什麼可榮耀的,但將來復活的身體卻是榮耀的,他沒有皺紋、沒有傷疤、是不老的、是不會死的。

 

「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現在的身體年齡大了就漸漸衰弱,衰弱到沒有一點力氣便死亡,而將來復活的身體不但不受年老力衰的限制,而且強壯到無法形容,譬如耶穌復活以後,他曾進入到鎖了門的房子裡去,將來我們復活的身體也有此能力。

 

十五44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這裡我們特別要注意,所謂靈性的身體,並不是沒有物質的。有人認為復活的身體是脫離肉體的靈魂,這不是復活的真意,也不是本節的意義,我們知道耶穌復活的身體是有肉有骨的,因為路加福音第廿四章三十九節祂說:「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屬血氣的身體和屬靈的身體的差別是:前者只適合生活在地上,而後者則適合生活在天上,前者受魂的控制管理,而後者則適合生活在天上,前者受魂的控制管理,而後者則是受靈的管理。一個屬靈的身體才是聖靈的真正僕人。

 

神造人有靈有魂有體,神總是先提到靈,因為 神要靈來管理人,但自罪進入人心後,次序顛倒了,結果人總是說「體魂靈」,把身體取代了靈的地位。但復活的身體,靈又回到了原來的地位。

 

十五45  「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中的靈」,首先的亞當剛好和主耶穌基督相反。神造人時,將生氣吹在首先的亞當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我們這些後裔也就承受了他的性格,而末後的亞當就是救主耶穌祂成了叫人活的靈(約五21, 26)。兩者的分別是:亞當是承受了肉體的生命或物質的生命,而基督卻承受了永恆的生命並有能力把永遠的生命賜給別人。我們既是亞當的後裔,就和亞當一樣是有靈的活人,卻住在必有一死的肉體內,卻脫離不了屬地的根源。但是我們卻因是基督的信徒,雖然我們現在外面仍披著必死的肉體,然而心中卻常懷著我們在天上的主形象。

 

十五46  現在保羅宣佈一個宇宙間的基本法則,「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這個法則可由三件事來說明:第一,在人類的歷史上,是先有屬血氣的亞當,幾千年以後才有屬靈的人耶穌來到這世上。第二,我們生下來就是一個屬血氣的人,重生得救以後才變為一個屬靈的人。第三,我們先有屬血氣的身體,到將來死後復活,才有屬靈的身體。

 

十五47  頭一個人是出於土,有土的性質,他也是由塵土造成的,因此他的生命他的心是向著土向著世界的。而第二個人是從天上來的主。

 

十五48  在第四十五節中說到這兩個人中,耶穌是第二個人。其實耶穌是永恆存在的,不過就人的身份而言,他是在亞當之後。祂是從天上來的,祂所說的所作的都是屬天屬靈的,而不是屬地屬血氣的。

 

屬土的(亞當)怎麼樣,凡屬土的(世人)都要跟著怎麼樣;屬天的(耶穌)怎麼樣,凡屬天的(真正的信徒)也要跟著怎麼樣。凡屬亞當的後裔都有亞當的性格,凡在基督裡重生的人都是屬天的子民。 

 

十五49  當母親生下我們時,我們就有了亞當的性格(屬土的形狀,將來我們信主的人死後身體復活時,也必有屬基督(屬天)的形狀。

 

七、復活的效果(15:50-58)

 

十五50  從本節起,保羅轉到另一題目,就是當主再來時,活著的信徒和已死的信徒身體如何改變?他首先提到「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意思是我們現在這種身體不適宜生活在永恆的天國裡。我們這個會腐爛的身體不能繼承那不能朽壞的。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身體會生病、會衰老、會腐爛,當然不容許生存在一個不朽壞的國度裡。因此就產生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活著的信徒,他們要有怎麼樣的身體才可以進天國呢?

 

十五51  這是一個奧秘,也是一個真理,過去沒有人知道這真理,現在神已把這真理啟示給使徒,使徒又講給我們聽了:「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不是所有的信徒都要經過「死」,當主再來時,有些信徒乃活著。當主再來時,不管是活著的信徒還是已死的信徒都要改變。復活的真理並不很神秘,因為在舊約裡已有死人復活的事,不過當主再來時,活著的信徒也要改變,這倒是以前沒有見過的。

 

十五52  這改變發生得很快,「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這個「末次號角」並下指世界末日,也不是指啟示錄中世界末日的吹號,而是指主從空中再來時吹號召集他的信徒,吹號叫醒他的信徒。從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我們知道當 神的號吹響時,已死的信徒要復活,活著的信徒吹改變;地和海要把歷世歷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交出來,神要使他們復活,這是多麼重大的時刻,世人沒有辦法來相信這件事,然而我們這些虔誠的信徒,卻能用信心來接受這個預言。

 

十五53  這節是指主再來時兩種基督徒:「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是指那些已死的基督徒,他們的屍體雖已化為塵土,然而他們卻能復活變為不朽壞。「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是指那些仍活著的基督徒,他們的身體本來是一定要死的,但主再來時,他們卻要變為不死的。

 

十五54  當在基督裡死了的基督徒復活時,當活著的基督徒身體改變時,那時以賽書二十五章八節的話就應驗人了:他吞滅了死亡、墳墓和朽壞,這是多麼大的權能。拉撒路死了四天,世人尚且認為很難使他復活,然而當主再來時,千千萬萬死了幾千年的信徒,屍骨早已化為塵土的人,他們卻要在那一瞬間復活而且成為永遠不死的生命。

 

十五55  有的英文版本本節應譯為:「死阿!你的勝利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這是一首嘲笑魔鬼的歌,是當主再來時,信徒和主在空中相會時所唱的一首歌,這是嘲笑「死亡」的。它得到的勝利是局部和暫時的──局部的是因為不是人人都要經過死,暫時的是因為死了的人又復活了,而且活到永永遠遠。我們也嘲笑死亡失去了毒鉤,我們也不怕死亡,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罪已被赦免了,並蒙祂的愛子悅納,我們能活在神的面前。

 

十五56  沒有罪,死亡就沒有毒鉤,死亡就沒有什麼可怕。人之所以怕死,是因為沒有在 神面前認罪,罪未蒙赦免。如果我們確知我們的罪已蒙神赦免,就有信心面對死亡。反過來說,如果你良心上認為有罪,你就會覺得死亡可怕──是永刑的開始。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這意思是律法才能定罪,人若沒有順服 神的命令,律法就宣告他的罪。沒有罪就不能判他死亡,沒有律法就無法定罪。因此歌德說:「死亡的寶座是建立在罪和律法兩個基礎上──律法叫人知罪,罪的工價乃是死。」

 

十五57  藉著我們對基督的信心,我們勝過了死亡,「死亡」身上的毒鉤已被剝得精光。有一種昆蟲,它身上有刺(毒鉤),他們去刺一個人,把他們身上所有的刺都刺在這個人的肉體上,他們身上的刺都刺出去了,身上再沒有刺了,沒有什麼可怕的了。這意思是「恐佈之王──死亡,把它身上所有的毒鉤(刺)都刺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身上已經沒有可怕的毒鉤(刺),因此現在對基督徒而言,恐佈之王(死亡)也沒有什麼值得可怕的了。

 

十五58  保羅知道在主裡面的勞苦不是徒然的,他也確信信基督的人要復活。所以他勸勉弟兄要堅固信心,不可動搖、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復活的真理能改變一切,它能給我們希望,堅固並使我們能面對極艱苦的環境而不氣餒。

 

Go to Chapter Twelve

 

第十二課

 

結語(16:1-24)

 

一、內容摘要(十六:1-24)

 

(十三)捐款的教訓

 

1.捐款的方式(十六:1-2)

2. 捐款如何帶到耶路撒冷去(十六:3-4)

 

(十四)保羅個人的計劃(十六:5-9)

 

(十五)結尾的勸勉和問安(十六:10-24)

 

1.請求接納提摩太(十六:10-11)

2.亞波羅計劃去哥林多教會(十六:12)

3.勸弟兄要站立得穩和有愛心(十六:13-14)

4.請求敬重司提反一家人(十六:15-16)

5.請求接納司提反、福徒拿及亞該古(十六:17-18)

6.亞西亞教會聖徒問哥林多教會的安(十六:19-20)

7.保羅自己問安(十六:21-24)

 

第一節談到哥林多教會收集捐款,送給耶路撒冷的貧困信徒,貧困的原因不詳,有的人認為是因飢荒所致(使徒行傳十一28-30),也可能是因為耶路撒冷的信徒因信主以後受到猶太人的壓逼,他們無疑是失業了或遭遇到其他的經濟壓力。

 

二、捐款之收集(16:1-4)

 

十六1 關於信徒要捐款送到耶路撒冷的事,保羅已有信到加拉太教會,現在保羅也寫信給哥林多教會,希望他們能和加拉太教會一樣的慷慨捐輸。

 

十六2 本節雖是講特別捐款,但是原則永遠不變。七日的第一天就要把奉獻或捐款抽出來分別放著。主復活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五旬節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信徒聚在一起擘餅分杯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現在我們也要在七日的第一日把捐款或奉獻抽出來留著。

 

第二個重要的原則是:奉獻和捐款是人人有份的,無論是窮的富的,自主的為奴的都要從他所有的錢財裡拿出一部份來奉獻損助。同時從這裡也學習到奉獻也要有計劃,每週的第一天就要把奉獻或捐款拿出來放在一邊,這筆錢不能動用,只能用在奉獻及捐項,同時奉獻及捐款是按照收入的多少成正比。奉獻得多, 神便愈祝福他。(譯者加註:外國人也許是發週薪,我們中國人是發月薪,在這種情形下,似乎應該改為每月發薪的那一天,就應該把這一個月應奉獻及捐款的錢拿出來分別放著,不能動用,只能用來奉獻及捐款)。

 

「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保羅知道一個人沒有把心準備好,沒有把錢準備好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會嚴重影響他們的奉獻,他不願意看到他們臨時現湊,因此早來信要他們早點抽出款項留著。

 

 

十六3 對於如何保管信徒的捐款,保羅表現得有深厚的洞察力:第一捐款不是交給一個人帶去,而是幾個人一同帶去,甚至也不能由保羅一個人代為領受。第二這些捐款由誰帶到耶路撒冷去,不是由保羅決定,而是由教會大家決定,當哥林多教會派人送錢去耶路撒冷時!保羅會寫一封介紹信給他們帶去。為什麼保羅要寫一封介紹信呢?可能是耶路撒冷的信徒知道或認識保羅,而不認識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保羅的介紹信可以把哥林多教會的愛心和代表介紹給他們。

 

十六4  如果哥林多教會決定要保羅去,那麼哥林多教會被選派的弟兄就同保羅去,注意經文中是說:「他們可以和我同去」,而不是「我和他們同去」,也許這暗示保羅是使徒有權威。有的人認為保羅去不去耶路撒冷是看捐款的多少來決定,捐款多保羅便去,捐款少保羅就不去,我們相信保羅不會這樣荒謬的。

 

三、保羅個人的計劃(16:5-9)

 

十六5 從第五至九節是保羅的旅行佈道計劃。他寫此書信時是在以弗所,他想從以弗所到馬其頓,到了馬其頓再到哥林多教會去。

 

十六6 如果他能到哥林多教會去,就希望在那裡過冬,以後無論往那裡去,哥林多的信徒都可以為他送行。

 

十六7 但現在保羅不願意去馬其頓和哥林多教會,仍願意留在以弗所。假若 神許可的話,他希望以後有機會去哥林多和他們住些日子。

 

十六8 保羅希望仍留在以弗所一段時間,等到過了五旬節才出發去馬其頓。

 

十六9 保羅發現,現在在以弗所有很好的傳福音的機會,有很好為主作見證的機會,同時也有很大的反對勢力,這對我們的事奉是一個多麼大的挑戰:一方面許多莊稼已經熟透了,要我們去收割;另一方面,仇敵又不眠不休的在和我們搗蛋,它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阻撓來分化來反對我們。

 

四、結尾的勸勉和問安(16:10-24)

 

十六10  保羅推薦提摩太,如果這位年青忠心的提摩太到哥林多教會來,希望大家善待他,不要使他有所恐懼。這有兩種解釋:第一,或許提摩太生來膽小,保羅希望哥林多的信徒無論是說話或做任何事情,不要使提摩太更害怕更膽小。第二,提摩太以神的僕人的身份來到他們中間,他不應該會感到害怕。第二種說法可能是正確的,因為保羅說:「因為他勞力作主的工,像我一樣」。

 

十六11  因為提摩太對主的忠心事奉,沒有人可以藐視他,同時他們也要盡力為他安排,在適當的時候把他平安的送到保羅身邊來,保羅正期待著要和他重聚。

 

十六12  保羅曾勸亞波羅去探望哥林多教會,但亞波羅並不認為是神的旨意。不過亞波羅表示,如有適當機會,他會去探望哥林多教會的,這充分表現出神的僕人間的愛心。有人把這一節看作是一幅很美麗的圖畫,這圖畫的主題是:「沒有嫉妒的愛和尊重」,也表示神的僕人是完全受主的自由引導,而不是受到其他人命令的引導。甚至大使徒保羅也沒有權柄要亞波羅怎麼做,亞波羅就怎麼做。有位神的僕人說,他喜歡這一章,從這一章,他知道 神怎樣帶引他的僕人事奉祂。

 

十六13  下面幾節是保羅對信徒的勸勉。本節的勸勉有:要時有儆醒、要信心堅定、要作大丈夫、要剛強。也許保羅又是想到假教師的危險,在這些假教師前面,信徒要時常儆醒、嚴守陣線,一寸土地都不能失去,作一個真正的大丈夫。然而要在主裡面才能剛強壯膽,才能滿有能力。

 

十六14  凡他們所作的,要能夠表示出愛心來。那意思是勸他們要把生命奉獻給神,也給別人。勸他們把自己奉獻出來。

 

十六15  司提反一家人是亞細亞教會第一批信主的基督徒(譯者註,這個司提反Stephanas不是使徒行傳中為主第一個殉道那個司提反Stephen),從他一信主以後,就把自己奉獻出來專心服事聖徒。這位司提反在本書第一章十六節中保羅曾說到「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有些人堅持司提反家受過洗的人也包括小孩及嬰孩,但由本節中可以證明司提反家受過洗的人不包括小孩和嬰孩,因為本節說「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小孩尚無獨立意志,怎麼能「以服事聖徒為念」呢?

 

十六16  保羅勸勉信徒要順服這種為主勞苦的人,從新約聖經中的教訓,我們很清楚的看出,那些把自己分別出來為主工作的人,他們對神的百姓表現得很有愛心,假如大家這樣做的話,那就沒有磨擦沒有嫉妒了。

 

十六17  司提反、福徒拿都和亞該古要到保羅那裡去,帶給保羅很大的喜樂和鼓勵:哥林多教會對保羅沒有做到的事,這三位都補上了。這裡所謂的「他們補上了」,可能是指哥林多教會對保羅不親切不和藹,而他們三位卻親切和藹,或者是指哥林多離保羅很遠,許多事情都無法幫忙,而這三人都做到了。

 

十六18  有一種Amplified新約版本譯為:「你們待我有不及之處,他們補上了」,他們從哥林多把消息帶給保羅,他從保羅這裡把消息帶回他們自己的教會,因此保羅稱讚他們。

 

十六19  「亞西亞的眾教會問你們安」,這亞西亞不是指現在的亞洲,而是當時羅馬帝國的一省,而且以弗中是在亞西亞省內。亞居拉和百基拉過去曾和保羅在哥林多教會同工,所以哥林多教會知道他們,他們是以製帳棚為業,而且和保羅曾在一起織過帳棚,在寫此書信時,他們也在以弗所,「並在他們家裡的教會」,由此可知當時教會是何等的簡單,信徒在家裡聚會、敬拜、禱告和交通。因此可知他們就不得不在工作時,在市場上、在監牢裡、在任何有機會地方傳福音。

 

十六20  以弗所教會眾信徒都向哥林多教會問安,保羅也吩咐哥林多信徒要彼此親嘴問安。在那時代,男人親嘴問安是一種很普遍性的問安方式,但親嘴是要聖潔的,那就是要純潔要沒有虛偽。不過在現在這個敗壞而又是非顛倒的社會中,親嘴問安若很流行反而會引起嚴重的試探而導致道德敗壞。因此現代社會上,基督徒已漸以「握手」來代替「親嘴問安」。一般而言,我們應遵守聖經上的教訓,但是在遵守「親嘴問安」這件事上,可能違反當地文化背景而導致罪惡之發生,因此我們認為以握手來代替親嘴是合宜的。

 

十六21  保羅寫信的習慣是這樣的:他唸別人代他寫,但在信尾,他自己拿起筆來寫幾句問安的話或再加上幾句,再簽上他的名。這就是為什麼有一句「我保羅親筆問安」的話。

 

十六22  不愛主的人是已經定罪了,不過要到主再來時才正式宣判。基督徒是一個愛主的人,他愛主超過愛世上的任何人,他愛主超過愛世上的任何人,他愛主超過愛世上的任何事物。不愛神的兒子就是罪,就是反對神。有一位Ryle說過:「不愛主的人已經定罪了,保羅說得很肯定,沒有一個人能鑽法律的漏洞,沒有一個能例外。一個人可能頭腦不清楚,但他仍可靠主得救;一個人可能跌倒,像大衛跌倒一樣,但你只要向主認罪,他仍可以站起來。但是一個人若不愛基督,他就與生命無份,他是被咒詛了,他走的是一條寬路,走在引到死亡的寬路上」。

 

十六:23  保羅最喜歡談到恩惠,每封書信都以「恩典」開頭,也以「恩惠」結尾,好像是保羅寫信的註冊商標。

 

十六:24  在讀完了保羅這封書信以後,我們聽到這位虔誠的使徒的感人的話。在他書信中,對他屬靈的兒女,有教導、有安慰、有勸勉也有警告。毫無疑問的他是愛哥林多教會。當他們讀完這封書信讀到此結尾時,也許會感到慚愧,因為他們允許假教師進來,並且還懷疑保羅的使徒身份。

 

Return to Table of Contents

Return to List of Bible Study Courses

 

 

 

Hosted by www.Geocities.w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