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預言:
本課程分為十二課。聖經中的預言是每個信徒該明白的,因為聖經的三分之一就是預言。為要完成這課程,讀者須預備一本新舊約聖經,並須將課程上所引用的經節按節詳讀。
第 一 課 為何要研究預言﹖
第 二 課 以色列過去的歷史
第 三 課 以色列人的現在和將來
第 四 課 預言的雙重應驗律
第 五 課 大間隔
第 六 課 神現在的定旨
第 七 課 表明神計劃的比喻
第 八 課 教會被提和頭一次復活
第 九 課 教會是否要經過大災難﹖
第 十 課 君王的歸來
第十一課 地上黃金的時代
第十二課 聖經中的審判
----------------------------------------------------------
第 一 課 為何要研究預言﹖
雖然研究聖經的預言可能被認為是引起爭論的,但我們相信沒有正當的理由來取消這種課程的設施。的確,如果我們完全取消它,就會使我們自己失去了聖經的主要部份,而這樣就會拋棄了神所賜給直接關於神重要的啟示。因為當聖經的某種特別的教義被濫用時,沒有理由取消那種教義。相反的,我們眾人應該更確定的瞭解它並傳播它。
在開始應該敘述的,是現今在正派信仰的信徒中,有主要的三派解說:(一)無千年國說,(二)災後被提說,及(三)災前被提說。
(一)無千年國說,意指「將來仍是照現在時代進展,不會有什麼千年國;基督也不會親自到屬地的國度裡掌權」。主張這種理論的教導說:「教會就是國度,因此教會將要掌權,或說現在應該掌權」。無千年國說的理論家宣稱:他找出在新約裡許多地方引證舊約的聖經節,那些聖經節原是對以色列人講的,被新約的作者應用在教會時代的基督徒身上。由於這些引證和應用,無千年國的理論家的斷定是說他發現預言都詳盡的應驗在基督教裡,而因此今日的基督教會就是真以色列人。在他發現這個結論的光裡,以色列人將來無任何設立國家的餘地,或在全地上沒有設立基督治理的任何實際國度之希望。
我們相信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聖靈在新約裡引用舊約預言的某些要素,關係到基督徒的教會那是真實的,但是有一點非常重要,就是預言有主要意思的理解和次要意思的應用之不同,我們要分辨清楚。我們應該按照上下文的因素接受主要意思的講解。至於對今日之信徒某些經歷和福氣的應用,祇是表示基督徒已經享受到將來至終要臨到以色列人和列國的某些屬靈的福氣,當他們與神和好時所要實現的。這個原則是眾所週知的「雙重引證律」,我們在以後會能看得更詳細些。
(二)災後被提說,意指教會要在大災難完了時被提,與基督同在。
(三)災前被提說,主張真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要在神的忿怒
傾倒在地上之先被提。本課程是持守後者的見解。
我們要注意三件事:
(1)預言的目的。
(2)誰是預言的主題。
(3)預言的計劃。
(1)預言的目的
預言的目的不是為了充實頭腦,乃是為了充實心靈。預言不是太多屬智力的像屬靈的經驗一樣。如果我們要知道神為明日的計劃,我們必須在今天作順服基督的朋友(看約十五14,15)。羅得雖然是神的孩子(看彼後二7,8),直到審判臨到所多瑪之前數小時,所多瑪之毀滅迫在眼前他還不知道;這件事不是沒有意義的。在另一方面,神卻在關乎這事上,不久之前對亞伯拉罕吐露了秘密。這不是耶和華對待人有偏,羅得在神的孩子中沒有得寵。那末,為什麼亞伯拉罕那樣得寵愛呢﹖答案是在他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而順服神旨意之事實上找出來,而羅得卻在所多瑪與罪妥協了(再閱創十八,十九章)。
正如一個有先見之明的旅客,要到外國某地去,照他所知道的準備在前面幾天或幾個星期所要發生的事,諸如語言、風俗、氣候等等;照樣先知預言將來的知識供給我們,是為要我們現今可以在它的光中生活。因此它的目的是要把將來的光亮照在我們現在的行為上,以致使我們可以照樣模成祂的形像。「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
(2)誰是預言的主題
啟示錄第十九章10節記述,「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這個意思就是說所有聖經上的預言之目標乃是基督,而預言的每一部分無論是直接的或是間接的都與祂有關係。祂是預言的中心,所有預言的路線都集中於祂。摩西,聖經頭一部分的作者,所寫的是關於祂(看約五46);約翰,是結束聖經的,給我們「耶穌基督的啟示」(啟一1)。這個事實就是「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徒十43)。
預言介紹基督是以祂各種不同的榮耀來介紹祂,如先知、祭司、君王。祂是申命記十八章18,19節裡那位有權威的先知;又是詩篇一一○篇4節裡那位麥基洗德的祭司;更是詩篇二篇6節及以賽亞卅二章1節裡的那位公義的王。
倘若我們研究這個題目沒有使耶穌基督真正屬於我們,那我們就沒有達到研究的最高目的。祂和祂的榮耀要充滿將來,而基督徒被命定要共享這些榮耀。這是要以勇氣武裝他使在現今時期一同受苦而事奉祂。
(3)預言的計劃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林前十32)。預言的對象大體關係於三大類別。聖經上用「猶太人」和「外邦人」這些名詞並不是要把人類分成兩個很小的部份,乃是以亞伯拉罕的子孫和有名的大團體外邦人作一對比。至於「神的教會」這一名詞,我們也不是指因受浸構成的基督教大團體說的,乃是指著那些僅限於重生的信徒團體。
聖經上預言大部份是關於以色列國的,正如這裡所說的「猶太人」。舊約的大部份顯然是大先知和小先知書,這些先知書絕大部份是關於以色列民族的。雖然一般歷史家對世界偉大的外邦帝國之興衰,有更多著名的描寫,但在聖經上祇是當列強影響到以色列人──神屬地的百姓時,才受到注意。我們在接下去一課裡將要看到這個原因,但是我們必須在心裡謹記著,預言的聖經在亞伯拉罕的子孫中是清楚有分別的,一方面是以色列人(有時稱為『猶太人』),另方面是外邦人(有時稱為『列國』或『異教』)。
但是還有那些既不屬於猶太人又不屬於外邦人的呢!這些人就是稱為「神的教會」。這個教會乃是限於「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她是被描寫為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27;弗一23,等等)。她既不是一個宗派也不是一個組織,乃是一個賦有基督之生命的有機體,基督是她在天上的榮耀的頭。在這個團體裡既不分猶太人也不分外邦人,乃是在基督耶穌裡同歸於一了。(請仔細地讀林前十二12-13)。
---------------------------------------------------------------------
第 二 課 以色列過去的歷史
從第二課至第四課,我們要討論以色列民族的事。讀聖經的人,都可從聖經中看出以色列,(即猶太人)在神的計劃中佔著重要的地位。首先我們要把以色列以往的歷史,分三部份加以研究:
(甲)宗旨
神為何要揀選以色列族﹖這問題的答案有三方面:
(一)為了宣揚獨一無二的真神。表示認識神和事奉神是很重要的。「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4,5)。「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說明;並且在你們中間沒有別神,所以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也是神」(賽四十三10至12)。
在多神主義的深海中,以色列如同獨神主義的小島嶼。神是獨一無二的真理,只啟示給以色列人,所以他們應當小心保持,向其他民族做見證。
(二)為著接受保存和傳揚聖經。「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體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羅三1至2)。
這「聖言」是指舊約聖經說的,(參閱徒七38,53;來五12)。「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有聰明」(申四5至6)。這真理的奇妙啟示只付託了猶太人。
(三)為著產生彌賽亞。神向亞伯拉罕應許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
新約聖經的頭一節,開始應驗這話(太一1)。羅馬書九章5節,十五章12節;也證明那賜福給萬族的彌賽亞,是藉著猶太民族而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
(乙)地業
神不但應許亞伯拉罕得著後裔,並且還得國土,這國土比迦南地闊太得多了。這無條件的應許,在創世記十二章7節,十三章14至17節,十五章7節,18至21節,十七章8節,廿二章17至18節,出埃及記卅二章13節。請特別注意「永遠」二字。這應許神也繼續傳給以撒(創廿六3至4)和雅各(創廿八13至15)。
這國土的邊界已很明顯的記載在創世記十五章18至21節,出埃及記廿三章31節,申命記一章7至8節,約書亞記一章4節。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這國土,為要完成祂的應許,可是他們居住在這國土上,是有條件的。(參閱申廿八63至68節,三十章19至20節,利廿六27至33節)。實際上以色列人,沒有完全承受他們龐大的地業;就是所羅門王執政,最興盛的時候也沒有。雖「所羅門統管諸國,從大河非利土地,直到埃及的邊界」,而猶太人和以色列人居住的地方,卻是「從但到別示巴」(王上四21至25節,即迦南範圍之內)。
雖然以色列民因不服從神的命令,而被趕出迦南地,然而神向他們的祖宗立無條件的約並未廢去。因此我們深信這應許最後的實現,要等到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將來榮耀的日子裡與神相和,而得復興的時候;那時他們要在彌賽亞恩慈和權柄之下,管理這地方。
(丙)特權
以色列的特權有八種如羅馬書九章4至5節所記:
(一)兒子的名份。是指以色列民,親近神的地位,按民族來說,是神的兒子(出四22;何十一1)。我們信徒個別得著兒子的名分,是新約啟示的道理。
(二)榮耀。是指帳幕和聖殿裡,施恩寶座上的榮耀,象徵神的同在(出廿五22,四十34;利十六2;王上八10;結四十四4)。
(三)諸約。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諸約,有些有條件,有些是無條件的。
(四)律法。是神藉著摩西在西乃山所傳的十條誡命。要以色列人遵行。
(五)禮儀。是指神所吩咐的關乎會幕和聖殿的儀式。節期,獻祭的事,祭司,利未人,以及人民特種的義務。
(六)應許。舊約聖經中充滿了應許,主要的是關乎彌賽亞,和以色列人將來的國度。
(七)列祖。是指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和其他經文所記載那些有信心的人。
(八)彌賽亞(基督)。是以色列人最大的福刀,在此我們要注意
基督的人性和神性;祂的人性是指著祂是由以色列族而生,祂的神性是
說:「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羅九5)。
---------------------------------------------------------------------
第 三 課 以色列人的現在和將來
在上一課我們從歷史上研究了以色列的過去。現今在預言的亮光下,我們來討論以色列的現在和將來。
(甲)以色列的現在
我們來看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從十字架到現在的歷史。我們必須要記得,以色列在政治上的情形,就是她在宗教上的結果。這一個決定那一個。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我們聽見猶太人向彼拉多承認,「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廿七25)。因此,我們就知道必有大災難要臨到他們。我們注意聖靈描寫這個民族現在的景況用三個詞句是很恰當的。即:「跌倒」,「荒涼」
,「昏昧」。
(一)「跌倒」。主耶穌說:「誰掉在這石頭上(指祂自己),必要跌碎」(太廿一44)。羅馬九32;和彼得前書二8,清楚的說明以色列族,已在那要拯救他們且謙卑的彌賽亞身上跌倒了。他們盼望彌賽亞拯救他們,脫離羅馬帝國的管轄,不盼望脫離罪惡的捆綁。因此心眼被弄瞎,不能認識彌賽亞。他們拒絕了祂,就被祂所棄絕。(參閱羅十一11,12,就會明白神如何使他們的失腳,變成外邦人的蒙福)。
(二)「荒涼」。「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太廿三38,39)。在過去二千年中,以色列民在國家方面曾經淪亡,在宗教方面成為荒涼;他們的聖殿完全被毀壞,聖殿的基地也被不信的外邦人佔去,應驗了何西阿三4的預言。雖然正派猶太人抓住了宗教的外殼,而屬靈的生活蕩然無存,在神看來,他們的宗教早已成為荒涼。
(三)「昏昧」。「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神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羅十一7,25)。以上經文是述說猶太人靈性上的情形。
在徒十三6至12記載以呂馬的故事,正如以色列的情形。我們要注意這以呂馬的昏昧是暫時的,並非永久的,以色列也是如此。
(乙)以色列的將來
全部新約聖經有明白的述說:以色列的將來是光榮的(羅馬書十一章有更詳細的記載)。我們已經看見有三個詞,形容以色列現今的情形,照樣也有三個詞,形容他們的將來。後者是:災難,回轉,復興。
(一)災難。學者應評讀主在橄欖山的講論(太廿四),切不可將其他問題參雜其間。那時主向一般有信心的猶太人講道,他們對於保羅書信裡所說的教會真理一概不明白。「聖地」(太廿四15),「猶太」(16),「安息日(20)等名稱,都證明這預言是關乎猶太人的。在廿一節裡主預言一個空前絕後的大災難要發生。這大災難在申四26∼31;賽十三6∼13;耶廿4∼9;結廿33∼38;但十二1∼4;珥三;亞十四等都有明顯的記載,這大災難臨到他們身上,是因為他們拒絕彌賽亞,並在末時接受那從撒但而來的敵基督者,那時以色列人必經過恐怖的審判。
(二)回轉。在這災難的時期中,有少數的猶太人,認罪而轉向神。那時他們的禱告有新的意思:「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還有「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但我們必須分別清楚,那些在大災難裡歸向魔鬼的彌賽亞就是那大罪人),和那些敬虔的少數猶太人混在一起;那少數猶太人必看破那大罪人的虛偽。他們要受逼迫,其中有為主殉難的。(參閱珥二12∼17;亞十二9,10;十三1∼2;耶十六14,15;結卅七;羅十一26;啟一7)。
(三)復興。包括政治和靈性,它不單使猶太人得益處,而且全世界都要蒙福。「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人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羅十一12∼15)。
舊約先知曾熱心的述說,以色列將來的復興,以及與神和好,而使全世界得到榮耀的祝福。舉例來說:當約瑟的犯罪弟兄承認他們的罪後,他才與他們和好;這樣約瑟才能把他豐富的恩典賜給他們。照樣按肉體說,以色列人也是主耶穌的弟兄,當他們承認罪的時候,那屬天的約瑟(耶穌)才能向他們說:「請你們進前來」。那時他們的罪才得以赦免(創四十五4)。
附註:無千年國說,否認了以色列族將來的復興,以為教會就是真的以色列,神向以色列應許的,都在教會上應驗了,並曾以為新約聖經,引用舊約經文在教會上,就證明那些舊約經文是為教會的寫。
這說法是不對的。在第四課我們要討論「雙重應驗律」。無千年國說的錯誤,是由於不明白此「律」而來的。
---------------------------------------------------------------------
第 四 課 預言的雙重應驗律
這個解釋聖經的原則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用這原則來解釋聖經,一定不會明白聖靈在新約聖經裡是怎樣引用舊約的經文,尤其是對研究舊約聖經的預言更為重要。這原則就是:有些舊約聖經的預言可能有兩次的應驗。全部的應驗將發生在指定的時候,而在沒有全部應驗之先,可能先有個局部的應驗。
讓我們舉五個例子來說明這原則:
(一)先知何西阿預言說:「他們必對大山說:遮蓋我們,對小山說:倒在我們身上」(何十8)。這預言顯然指以色列將被亞述所擄的事。假如我們研究這節上下的經文就更為清楚。可是在路加福音廿三28∼30,主曾引用這節經文預言羅馬軍隊攻破耶路撒冷,後來發生在主後七十年之事。但這預言將來必再有一次的應驗,發生在羔羊憤怒的日子,就是大災難的開始(參閱啟六12∼17)
。如此何西阿十8節的預言已有了局部的和民族性的應驗,將來必有全部且普遍性的應驗。
(二)以賽亞書五十二1∼12,無疑的是預言基督將來榮耀的千年國。用不著費神去證明它。因為這段聖經所提將來的榮耀,不可能在現時教會中得應驗的。詳讀本章聖經即可明瞭,請特別注意6∼8節。但是在羅馬十章15節中保羅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雖然保羅引用賽五十二章在現今傳福音人身上,我們切不可認為這全章的經文都應驗在現今的教會裡。保羅不過引用這節經文在現今傳福音的人身上,但將來它必要得著完全的應驗。
(三)第三個例子是耶利米卅一章31∼34。這裡很清楚的預言神要在將來與以色列立新約。我們若不存偏見的心來讀這全章的聖經,就會看出聖靈是述說將來以色列族靈性和國度的復興。這要等基督再臨而他們認罪悔改時才成就。但在希伯來八8∼12,和十16,17,聖靈引用這新約的福分來表示現今聖徒所蒙的恩典。為什麼呢﹖因為基督徒藉著恩典已得著那新約之屬靈的福分。無論現今教會時代的信徒,或將來榮耀的以色列國所蒙的祝福,都是藉著十字架上所流出新約的血而得著的。
(四)第四個例是詩篇一百十八26:「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都知道這節經文是那些歡迎主進入耶路撒冷之人用的(太廿一9)。但是幾天之後,那群人都喊叫說:「除掉祂,把祂釘十字架」。主早已知道這件事,所以向那些拒絕祂的百姓說:「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廿三38,39)。由此可見,詩一百十八篇是適應在主第一次和第二次降臨的事上。
(五)再看珥二28∼32節的預言。請先讀全章,把大意認識清楚,因為片段的經文常常不能完全表達全章的大意。本經文裡有個值得感動我們心靈的預言,就是在基督耶穌掌權時的猶大國和百姓將要得著榮耀和興旺。顯然的我們不可把21∼27節引用在現在的時代上,因為這是指著將來的事,就是千禧年的國度
。28∼32節是預言聖靈降臨在各人身上。這件事發生之前,太陽、月亮、星宿都被震動。其他經文告訴我們,這現象的發生是主在榮耀中降臨到世界時的事(太廿四29,30)。然後有話說:「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因為照耶和華所說的,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珥二32)。
五旬節彼得講道的時候,他引用約珥二章28至32節,並聲明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徒二16)。我們若把這兩段經文來作比較,就能看出,彼得在聖靈的帶領下把珥二32節稍微改變,而把「在錫安山耶路撒冷必有逃脫的人,在剩下的人中必有耶和華所召的」。完全省略了,單單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當彼得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是否指約珥的話就在五旬節全部應驗了呢﹖絕不是這樣。彼得祇應用這預言在五旬節被聖靈澆灌的情形上。如果我們以彼得的話來說約珥二章在五旬節時全部應驗,我們相信彼得也會詫異!
以上新約聖經所引用舊約預言的例子,已經使我們看出他們是合理的應用在現今的時代,然而那些預言,將來還得以全部應驗。如果我們明白這個原則,就可以避免墜入兩個聖經的極端,就是失去聖經對我們個人的教訓,和把神對這世界所有榮耀的計劃置之不理。
---------------------------------------------------------------------
第 五 課 大間隔*****
本課非常重要,因為它所講的真理,是表明神在時代計劃上的要素。在前幾課中,我們曾經看到以色列民有偉大的歷史,光榮的將來,但現在卻被神拒絕,一直在靈性上墮落。然而神卻預知這一切,所以祂準備了「那萬世以前……所定的旨意」(弗三11),就是在這個時期內召聚教會。
舊約的眾先知得蒙啟示,預知兩件關乎彌賽亞的事,就是:基督受苦難和得榮耀(彼前一10至12)。他們這樣看將來的事好像是矛盾的;因為一方面預知一位卑微的,被蔑視,被人厭棄,被釘死的彌賽亞;而另一方面預見彌賽亞要得著最高的榮耀,做全世界末後的君王。(例如:試比較詩篇廿二、六十九篇和七十二、四十五篇;或比較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和三十五章)。這兩種看法怎能相和呢﹖這位彌賽亞怎樣又被厭棄,又做君王呢﹖現在只要兩個字便圓滿地答覆這個問題──復活!那要受死的彌賽亞必要從死裡復活,才能成就祂做君王的計劃。
可是舊約的先知,未曾預知這兩件事中的大間隔,且舉一例說明:當一個人在平原上瞭望一遠一近的兩座山峰,以他的觀點來看,兩座山峰真像是屬於一個山嶺;其實,這兩峰之間,有著巨大的山谷,他卻沒有看見也不能看見。這山谷好比現今的教會時代,而現今的信徒如同站在此谷中間,後望基督受難的「山峰」,同時向前又可以看見基督得榮耀的「山峰」。
這兩個接連的經節之間,可能有巨大的間隔,也許有人以為這樣說是不合本意,是隨意解釋的。所以學者應詳看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至2節;再看路加福音四章16至21節。主念到以賽亞書六十一章2節上半節,就把書捲起來。祂為什麼沒有念完呢﹖這是因為「神報仇的日子」(賽六十一2節下半節)是論到將來的事。現在的時間是稱為「恩年」(賽六十一2節上半節),換句話說,在以賽亞書六十一章2節之中有二千年左右的間隔,這兩千年的間隔是以賽亞當時未曾預知的!
在兩個接連的經節之間,可能有巨大的間隔。另舉一例:以賽亞書九章6至7節給我們看見主第一次降臨,和主第二次降臨的事,都排在同一水平線;但其實第六節是論到主第一次降臨,而第七節卻論到將來必定建立榮耀的千年國。
茲再舉一個例子:撤迦利亞書九章9至10節,第九節在主第一次降臨就應驗了(參太廿一1至9),第十節尚未應驗,要等主回到世上掌權,做君王時才應驗;既然九節是論到過去的事,第十節是預言將來的事,現在教會時代便被安插在這兩節之中。這時代是任何舊約先知所未曾預知的,因為這時代是特別的奧秘,被隱藏在神的計劃中,直等到主被釘死而復活,才藉著降臨的聖靈啟示出來,學者詳讀弗三1至11,西一24至27,便可明瞭。還有其他舊約一連串的經節可以引用證明,有隱藏的間隔時期,但以上所提的足可證明這點了。
但以理書九20至27所說的「七十個七」的預言,最能幫助我們明白這「間隔」的真理。本章經節中給我們看見但以理先知,當時已知道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七十年的時期快要滿了。加百列給但以理(也給我們)看到全部以色列歷史的大綱,從出令重建耶路撒冷起,直到主耶穌基督第二次在榮耀裡降臨為止。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這「七」字在原文可作七天,七月或七年,但在本節裡顯明是指七年,不然,本章之預言便全無意義了。「定」字按意也可譯為「割出」,也就是說:這「七十個七」(490年)是從以色列整個歷史中被割出來,且僅指但以理本國之民,和但以理的聖城(24節),即猶太和耶路撒冷。這四百九十年,與教會毫無關係,因教會大部分是外邦人。假如不了解這整個以色列歷史,割出來的四百九十年,只和猶太人及耶路撒冷有關,那麼對聖經的預言就無法了解。這四百九十年能逐步被應驗,就是當以色列被建立在本國的時候。
同時應注意,但以理本國之民在這四百九十年中,必有六件重要事情發生:
(一)止住罪過:即是止住以色列因拒絕基督所犯的罪過。
(二)除淨罪過:即是除深以色列其他各種罪孽。
(三)贖盡罪孽:即是十字架的救贖。
(四)引進永義:這不但是說公義已預備好了,而且說以色列將要藉著彌賽亞
接受這永義。這預言將要應驗在千禧年裡。
(五)封住異象和預言:即是說全部預言終於得著應驗,那時不憑信心乃憑眼
見。
(六)膏至聖所:這是指著神的榮耀復臨於以色列民(結四十三4)。
以上的事件,在但以理本國之民和耶路撒冷,是否已都應驗了﹖不!絕對沒有,大部份要等到將來。
但九25所記,這四百九十年,是從出令重建耶路撒冷時算起。這是記在尼希米記二章,即波斯王准許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和城牆。(約在公元前445年)。
從那一年算起直到主耶穌基督公開向以色列民宣佈他自己為他們的王時,剛好是四百八十三年(太廿一),亦即七個「七」加上六十二個「七」。安德遜爵士在他的「要來之王」一書中,已證實這四百八十三年,的確是自尼希米二章算起,至主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為王止。學者注意:這六十九個「七」分為兩個不等的部份;即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這七個「七」(49年)是從重建耶路撒冷至猶太人重立他們崇拜的禮節;「艱難的時候」,是指以斯拉和尼希米二書所記之事。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基督)必被剪除,一無所有」。這六十二個「七」必加上七個「七」(25節),共有六十九個「七」,就是四百八十三年。注意這四百八十三年之後,那受膏者才被釘死。不但如此,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26節),這是指羅馬軍隊在主後七十年毀滅耶路撒冷說的
。因此四百八十三年是當主進入耶路撒冷的那一天為止,而在那時之後,就有聖所和耶路撒冷被毀滅的事發生。
現在的時代沒有包括在這個預言裡;只有間接在26節略略提一提──「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此事和主在馬太廿四章所預言的一樣,因此教會時代,是在26和27節中插進的。
本章的末節很重要,「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他」並非指彌賽亞」,乃是指那將要來的王」。這將要來的王是誰呢﹖就是在主後七十年毀滅耶路撒冷人民的王,這毀滅耶路撒冷人民的就是羅馬人,所以那將來的君王也必是羅馬人。「許多人」是指誰呢﹖我們相信這「許多人」是指將來回到巴勒斯坦以色列國的大部份猶太人,他們為要保守自己,防備亞述人,就與羅馬的野獸定七年的盟約。這盟約保證以色列得著七年政治上、國土上、和宗教上的安全;然而,在這一七之中,也就是盟約實行了三年半,這王就背約,把盟約當作廢紙,尤其關乎宗教的問題。
他忽然下令停止猶太人的一切獻祭,和承認神的一切行為,為的是把自己當做眾人唯一崇拜的對象。「他使祭祀與供獻止息」,主在馬太福音廿四章15節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那時立在聖所裡,命令眾人豐拜這偶像,違命者處死刑。
但以理書九章末節也相當重要,「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是因以色列人,那時承認了那偶像,就是撒但的傑作,神必興起一個毀壞者,當作神忿怒的杖,來刑罰那背叛神的百姓。
---------------------------------------------------------------------
第 六 課 神現在的定旨
我們曾在第五課裡看見在基督受難,和祂將來得榮耀之間,有一大間隔時期,這間隔時期,是舊約眾先知未曾預知的。但在新約裡,這時期就是神在外邦人中,為他兒子召出新婦(教會)的時候。
現今神的計劃,並不是全世界回轉而設立看得見的國度,這是要注意的。固然神願意萬人得救,但眾人卻不願接受祂的恩典;只要閱讀路加福立十七章26至30節,提摩太後書三章1至9節,就可明白。路加福音十九章11至27節,說明基督國度,要等主第二次降臨時實現。
現今時代有兩件特別事實:
(一)在天上有一位榮耀的人(弗一20至23,來十12至13)。
(二)在地上有一位神性的靈(聖靈)。
這位曾來到以色列民中,而被他們拒絕的王,已經回到天上,但掌權治理全世界尚未成立,直等到那民族悔改,喊著「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不過在這期間,主耶穌基督已被高舉到神的寶座,作了教會全體的頭。
讓我們注意教會的五個特徵:
(一)教會的宣佈:
聖經第一次提到教會,是在那太福音第十六章(詳讀13至18節)。主向以色列宣佈祂要做他們的王,且聽見他們的正式拒絕,祂才提到教會(太十一16至24,十二24)。當主一提起教會,就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受死並復活(太十六21)。
「教會」這名詞原文是「召出來的聚會」,就是被揀選出來者,也就是從眾人中召出來的一班人。請注意:那時主說:「我要(將來式)建造我的教會」,所以在舊約時代未曾啟示教會,而教會的組成,還要等到主受死、復活,以及聖靈降臨。
(二)教會的開始:
教會是什麼時候開始的﹖教會的開始就是五旬節那一天(徒二1,47,欽定本譯「教會」)。教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弗一23)。身體需要頭,但是基督升到父神的右邊,才被立為教會的頭(西一18)。如此教會的誕辰就是五旬節。復活的基督差來的聖靈,將所有的信徒歸入這個有機體──基督的身體。
(三)教會的組合: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詳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和以弗所書二章11至18節,就知教會是由一切重生的猶太人,和外邦人所組成的。在以前的課文中,我們已知全人類分為三種,(甲)猶太人,(乙)外邦人,(丙)神的教會。當一個猶太人或外邦人,接受基督為救主時,聖靈就把他連絡在基督的身體(教會)上。在那身體中,沒有任何國籍的差異,「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體的,未受割體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西三11)。
(四)教會的特徵:
以上論到教會是「召出來的一些人」。從這點來講,以色列人曾在曠野有一個「聚會」,(原文與教會同字)(徒七38),在使徒行傳十九32,39,40節提到那紛亂的「聚會」。從這裡可明白教會原來是「被召出來的一些人」。所羅門王建造聖殿時,是用那從黑暗的山洞中鑿「出來」的石頭,經過修整後,才作成耶和華的居所(聖殿)基石,如同神藉著福音的信息,鑿出「活石」,為要建立屬靈的居所(彼前二5)。聖經不但用「居所」,也常用「身體」和「新婦」以作教會的象徵。(參看弗二21至22節,一22至23節,五25至27節)。
(五)教會的榮耀:
按著神的定旨,教會光榮的最高峰,就是與基督同在,成為祂的樣式直到永遠。當主回來做新郎時,祂要把被拯救的這些人獻給自己,做一個毫無玷污、無皺紋等病的新婦。壯畯怓菻H羔羊的新婦(教會)(惜雂@9),將來同主掌權治理被救贖的世界,正如亞當管理那無罪的樂園時,夏娃有分於那權勢一樣的。
---------------------------------------------------------------------
第 七 課 表明神計劃的比喻
主用「貴冑得國」的比喻(路十九11至27節),給我們看見神在預言中所啟示的計劃。學者應當悉心熟讀,這個比喻包括主第一次和第二次的降臨。
(一)十個僕人被差遣(13節)。
(二)貴冑去遠方得國(12節)。
(三)本國人拒絕貴冑(14節)。
(四)貴冑得國回來(15節)。
(五)貴冑查究僕人的工作(15節)。
(六)貴冑獎懲祂的僕人(16至26節)。
(七)貴冑除滅祂的仇敵(27節)。
我們研究這七點的時候,務須注意主講這比喻的原因,乃是要糾正門徒錯誤的成見。因為主當時被多數人擁護,(看上下文)又接近耶路撒冷,門徒就以為祂要表現祂為王的權勢,給以色列民以政治解放了。可是主早已清楚看出,這種擁護不過是暫時的;不久,這群眾所喊的「和撒那」,就變成恐怖的「把祂釘十字架」了!因此,祂就給門徒知道將來事件的輪廓。固然時候到了,祂要除滅仇敵,在地上設立祂的國,但這事的成全尚在將來。如今祂有工作托付祂的僕人們,好使他們做祂的代表;所以在祂未離世之先,祂召集祂十個僕人,吩咐他們去做生意;使用這銀子,直等到祂回來。於是貴冑離開他們,要往遠方去得國。之後,本國的人打發使者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做我們王」,原來他們恨祂,決不肯在任何時候服從祂的權柄。然而時候到了,王得權勢回到本國,為要他們承認祂,以及表示祂的權勢。但是最先,祂召集祂的僕人,查究他們的工作;按著各人的工作酬報各人。末後,王就除滅祂的仇敵。
以上的事恰和世代的程序相合,但在本課裡無需詳細解釋。
很明顯的,貴冑是比方主耶穌基督,祂已經在天上,被認定是全世界的王。可是這世界卻還未承認。當那配得權勢的羔羊,從神手中拿了有七印的書卷,就堅定了祂得世界地契的權利,然後祂要回來,用鐵杖治理萬國(啟五)。「僕人們」是指一切的信徒,並非指有職權的信徒。在使徒時代,連做奴隸的信徒,也是神的僕人(西三22至24)。
「一錠銀子」是指神托付信徒的真道(提前六20;提後一14)。神曾把祂的真理,向教會啟示,交給祂的百姓,為要他們順服和傳揚。這真理不僅是福音的信息;更是指著與教會有關全部神所啟示的話語。神的話語交給我們,為的是要我們保守傳揚它(參提後二15至18,三7至8,四4)。
「銀行」可以比方神給我們服事祂,並儲蓄屬靈財寶的時機(弗五16至17;加六9至10)。每一信徒常有機會用這錠銀子去做生意,我們使用它,卻仍保有它!這似乎是矛盾的,但在屬靈的事上,卻是原則,只有捨去才能得著。
那惡僕是誰﹖是比方假基督徒,不是退後的信徒。注意主定他為「惡僕」,因他始終沒有認識主。譬如:有許多摩登派,知道並傳揚一些神聖的真理,但卻不認識主。他有僕人的地位將來要受僕人的審判。「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他的信仰不過是外貌罷了!
總而言之,讓我們注意,正確使用(或錯誤使用)此錠銀的三件用法:
(甲)生意──做生意直等我來。
(乙)銀行──是第二等用法,自己不會用的該交給他人,叫他們為基督的緣
由使用它。
(丙)手巾──是故意的忽略。
當主回來時,忠心的僕人得賞賜,而仇敵受刑罰。
☆(附註:「摩登派」是指一般拒絕基本信仰又自稱是基督徒的)
---------------------------------------------------------------------
第 八 課 教會被提和頭一次復活
新約聖經共有二百六十章,其中主第二次來的真理曾提到了三百十八次,每章超過一次。這真理先由亞當七世孫以諾傳起(猶14),主又從榮耀裡作最後的一次宣告說:「是了;我必快來」(啟廿二20)。新約廿七卷書差不多每卷都提到此事。
主第二次再來,是在千年國之先親自從天降臨。
(一)主回來的應許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十四1至3)。有人以為這個應許是指著聖靈降臨,也有人以為是指著信徒死了回天家。這兩種說法是毫無意義的;我們怎樣知道這個應許,並非指聖靈降臨﹖答覆此問題很容易,因為主回來的大部份預言,是在聖靈降臨以後啟示的(參徒三20至21;羅十三12;林前一7)。主要回來的應許也不是指信徒的死說的,因與主的回來正相反,死亡在這六千年之久有權柄施行在神百姓的身體上,但當主回來時,祂將取消死亡。
主第二次的回來,有兩方面:(甲)不公開的。(乙)公開的。主第一次來有不公開和公開的兩方面。當主降臨到伯利恆,只有一些牧人,東方的博士,西面,亞拿歡迎祂,是不公開的。當主騎驢進耶路撒冷表示自己為王時,被人歡迎是公開的。主第二次來的不公開方面只關係信徒,在那時死了的信徒要復活,還活著的信徒要改變,一齊超然地被提到天上與主同在(帖前四17)。但公開方面;主回來不只降臨到雲中,也降臨到地上的橄欖山上(亞十四4)。
主在橄欖山上預言將來的事,(太廿四,廿五)是說祂和天軍以及千萬的聖徒駕雲降臨(太廿四30參猶14)。那時,大災難的日子已結束,撒但的領袖受審判(啟十九19),餘下的猶太人,得以脫離苦難。以後活著的萬民必受審判(太廿五31至46)。主除淨叛逆者和他們的領袖撒但,就公開設立千年國,耶路撒冷成為全地的首都(詳讀啟廿1至6;賽二1至5,十一1至9,卅五;摩九13至15;彌四3)。
(二)回來的主
使徒行傳一章9至11節: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回來的主,就是那曾被掛在十字架,從死裡復活的耶穌,祂不是差遣代表,而是親身回來,正如以撒親自到田間迎接利百加,主也照樣在空中迎接祂的新婦──教會(帖前四17),這就是所稱「盼望的福」(多二13)。主公開降臨,有大而榮耀的事發生;這些事卻不是教會的盼望,教會更期待的是主自己。
(三)主回來的目的
教會被提(帖前四17;參約十28的「奪去」和猶23的「搶出來」原文是同字)。教會被提詳情記在帖前四16至18;參林前十五51至58;腓三20至21,那時被提出的包括教會和舊約時代的信徒。這件事是不公開的,是有選擇性的,且是忽然成功的。
(甲)不公開的
主第二次降臨到世界上是公開的。如同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太廿四27)。可是主為著教會回來是不公開的。前者好像公義日頭出現(瑪四2);後者好像晨星出現(啟廿二16)。晨星是無言地預告日頭將要出現,但它被較少的人看見。另外的比喻例如在洪水以前以諾不公開的被提去,希伯來書十一章5節說:人也找不著他,意思說;人尋找他。假如他是公開地被提去,人就用不著找他。
(乙)選擇性的
罪人和重生的信徒同時復活,是聖經所沒有的道理。相反的,聖經給我們看見「行善的復活得生」和「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前者顯然是在千年國之先,僅關乎不論是舊約和新約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後者是在千年國之後。對於信徒的復活,林前十五35至54論及信徒復活的身體是不朽壞的、榮耀的,有能力的、屬靈的。那時不但死人要分別出來,連活人也必分別出來;那時,真基督徒,就是有聖靈在心裡的,要改變被提到主那裡,在空中遇見主(羅八11)。沒有重生的就留在世上,受大災難的苦楚。
(丙)忽然地
這榮耀的事要忽然成全,就是在一眨眼之間。主說:「看哪,我必快來」的話,並不論到主何時回來,乃是說主從天降臨到空中,要速速地成全。
---------------------------------------------------------------------
第 九 課 教會是否要經過大災難﹖
經文:太廿四及帖前四13至五10。
當我們還未討論這個題目以前,先研究以下的兩個問題,俾使我們徹底了解本課的意義。
(1)教會的意義是甚麼﹖
(2)何謂「大災難的日子」﹖
如果我們能獲致公正的結論,就可圓滿解決本課的疑問了。教會的意義是甚麼﹖
從消極方面說:一切信當然會承認,真正的教會,並不是現今所說的基督教,也不是其中的任何部份,如羅馬教或改革宗,更不是任何宗派,或其建築物。
那麼教會到底是什麼呢﹖
當主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祂是預言在祂救贖工作完成,從死裡復活以後,榮耀的日子──五旬節的來臨,那日聖靈使一切信徒,歸成新的,屬靈的,有機體的一體,完全超凡而入聖,有聖靈的能力,與寶座上的主發生親密的關係,並有主超然的生命。
所以教會就被稱為主的身體,因為是靠主的生命而活著(弗一);也稱為主的居所(弗二),因為是祂住在其內;又稱為主的新婦,因為教會是祂所愛的(
弗五)。
教會是包括一切屬祂的人,罪的刑罰將不會臨到他們身上(約五24;羅八1)。雖然有時信徒會受天父的管教,但他們卻不會因罪受神的刑罰,這裡是非常重要而必須記牢的。
何謂「大災難的日子」﹖
大災難非指教會通常遭遇的困難;教會歷史使我們知道,教會如何被拒絕,受逼迫。關於這一點,主早已說過:「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保羅也曾說:「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羅五3)。「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這艱難是指信徒在任何時候所經歷的;可是大災難將發生在預定的時候,啟示錄七章14節可作證明。
主說:「必有大災難,從世界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太廿四21)。這裡明顯地看出,祂是指著一段預定的時期,在新舊約聖經中,亦能看到神的憤怒,將發生在這預定的時間內。摩西、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但以理、以及其他先知,都曾提起那日期(參申四26至31;賽十三6至13;耶三十4至9;結廿33至38;但十二1至4;珥三;亞十四),在新約聖經中曾證實,並有詳細的說明。藉著神最大的先知,基督把黑暗時期的詳情說出,並把這時期的過程列出大綱(太廿四14至21;可十三;路廿一)。此外保羅和約翰也曾提起此事(帖前五2至11;帖後二;啟四至十九)。
這可怕的日子,將包含著神的憤怒,撒但的憤怒,以及怨恨神的人的憤怒。那時世上的君王要一齊起來,與臣宰一同商議,如何來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基督)。多數背道的以色列人,在重建的殿裡,加冕那「大罪人」為彌賽亞,少數敬虔的以色列人,幾乎被除滅,那時盛神大怒的碗,將倒在地上(啟十六1)。
這大災難雖然要擴張到地極,但憤怒的中心,卻是在以色列地,及其百姓身上。這時期被稱為「雅各遭難的時候」(耶三十7)。當但以理本國之民(住於猶太國的猶太人),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時,就該逃亡,並應祈求,不要這事發生在安息日(太廿四15至21)。
但以理「本國之民」、「猶太」、「耶路撒冷」、「安息日」等詞都是針對猶太人不是教會,學者要注意。
教會是否要度大災難的日子﹖
在這段時期中,地上仍有聖徒存在,他們將受逼迫,其中有被殘殺的,但他們不屬教會──基督的身體,而是猶太人(啟六9至11)。第10節不是基督徒的禱告(太五44;徒七60)。
關於這段時期主豈不是警戒過門徒嗎﹖是的,主曾警戒過。門徒是代表教會嗎﹖不是的;當時門徒不明白什麼是教會。因為到十字架的完成,主從死裡復活,五旬節來到,教會真理才啟示出來;教會的來源,屬天的性質,目的,及將來的榮耀,亦在那時顯明出來。所以主身邊的門徒,是代表那些將來要把國度的福音,帶到地極的少數敬虔猶太人,請讀馬太十章全章並注意23節,就能證明。那時的史蹟和預言的事件就熔為一爐了,是聖經預言常有的現象。
傳福音的大使命(太廿八19,20),顯然與那些將來傳天國福音的猶太人有關;雖然與教會時代的工作,更有關係。不過這些猶太信徒的心裡,要特別歡喜,因有主與他們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的應許(太廿八20)。
基督的身體(教會),不經過大災難的日子,原因有三:
(1)主的應許
(2)大災難是刑罰
(3)聖經的預表
主的應許
「我就必再來接你到我那裡」(約十四3)。這應許是主在樓上對門徒說的,與祂在山上(太廿四),預言將來事件的大綱不同。主在樓上時,只說到教會被提的事,沒有詳細把這真理說明,因當時的門徒,不完全了解,被提是指何事。直到聖靈藉著保羅,把這真理啟示出來,門徒才完全明瞭。保羅說:「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十五51至52)。主在山上時卻說祂要榮耀的歸來,萬族看見祂,都要哀哭,祂要差遣祂的使者,將祂的選民從四方招聚歸回以色列國(太廿四31)。
主另外的應許是啟示錄三章10節:「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若有人以為這段經文是說教會,在大災難的日子裡要蒙保守,那麼請問,教會將要如何免去那受試煉的時候呢﹖這段經文在新舊庫譯本是:「……所以我也要保守你們,免去那試煉的時辰,就是那降臨於普天下,為要試煉那些住在地上的試煉」。在呂振中譯本是:「……我也要保守你脫離試煉底鐘點,就是將臨到普天下來試煉住在地上的」。這裡所說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崇拜那大罪人的人(啟六10,八13,十10一,十二12,十四6,十七2至8,特別注意十三8至12)。既然試煉的時候,只是影響那些「住在地上的人」,那麼教會又何必經過那時期呢﹖我們注意,主已應許教會脫離那試煉的時辰。
大災難是刑罰
艱難的事對信徒有管教價值,而大災難卻是刑罰。使徒約翰是我們的弟兄,和我們在耶穌的患難裡一同有分,他被放逐到拔摩島,是為著神的道(啟一9),他所受的患難,是為了要給耶穌做見證。這不是神刑罰他,乃因堅守真理的原故。教會既是基督的新婦,不是要受神的震怒,而是蒙神不變的恩典,就連一點大災難的味道也不必嘗到。大災難的艱難,不但是重於以前一切所經歷過的艱難,而且它的性質也不相同。由此足證教會必不經過這大災難,「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祂同活」(帖前五9至10)。
聖經的預表
以諾的被提是在洪水以前或以後呢﹖乃是在洪水泛濫以前。同樣教會也將在大災難前被提。羅得從多瑪城中被拯救,是在那城被審判以前或以後呢﹖在被審判以前。以色列族脫離埃及時,他們得拯救,是在仇敵於紅海中被除滅以前或以後呢﹖在仇敵被除滅以前。解經家都認為以諾、羅得和以色列是預表真正旳教會。這些預表也能幫助我們明白教會被提,是在大災難以前的道理,而且教會被提隨時都可能發生。「我們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
---------------------------------------------------------------------
第 十 課 君王的歸來 (經文:帖後一、二;啟十九)
教會被提的真理,是歷世歷代隱藏的奧秘,及至時候到了,神藉著保羅啟示出來(林前十五51;帖前四15至17)。本課中所要研究的真理,是舊約和新約都有的。猶大書14至15節中以諾首先預言主要回來做王。舊約的先知,也常論此事,下列經文可作證明:詩二、七十二;賽三十二1、三十五4;五十九20;耶三十三15至16;但七13至14;亞十四4。(請詳讀)在以前的課文中,看到舊約先知注重兩件事:
(1)基督已受的苦難
(2)基督將得的榮耀
他們看見一位要來受苦和君王彌賽亞,他們很難明白自己所寫的這兩件事,當然他們並不能看見高峰間的「山谷」,就是現今的教會時代。在第九課中,論及教會被提後,大災難必臨到世上。當主從天上公開顯現時,大災難時期就告結束。以下提出三個問題,並在神的話語中尋找答案:
(甲)祂為何顯現﹖
第一:祂要成全祂的應許:
在馬太福音廿四章29至31節,廿六章64節,祂曾親自預言,祂將在權能和大榮耀中回來治理萬國。祂的應許必定一一成全,否則祂所說的都成為謊言了。
第二:祂要答應以色列餘民的哀求。
他們受逼迫時,要哀求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太廿三39)。那時主就顯現拯救他們。這些以色列餘民,認清了大罪人是虛假之道的敬虔者(帖後二3至4)。他們否認了大罪人,回轉歸於真彌賽亞。他們在大災難的恐怖時期,勇敢的為主作見證。因此他們要忍受種種慘酷的暴行(啟六9至11,廿4)。此際他們哀求主:「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猶太人真君王在榮耀裡回來時,必答應這禱告(太十21至23)。
第三:祂要執行審判,建立祂的國度。
當主要來未來的時候,全世界都在撒但領導之下,充滿了背逆神和祂受膏者的舉動,滿懷義憤的基督,忽然顯現,以對付仇敵。大衛王所預表的恩典時代結束,而所羅門王預表的公義時代就此開始。
(乙)祂何時顯現﹖
「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必定顯現(提前六15,16)。但以理預言的第七十個七結束後,公義的日頭要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究竟主何時回來是人所不能知道的(太廿五13)。
(丙)祂怎樣顯現﹖
(1)「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廿五31)。「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廿四27;帖後一7,8)。
(2)眾天軍要與主一齊來,這天軍是包括無數的天使,及新舊約的眾信徒。
學者必須仔細思考啟十九11至16。
(3)祂將以君王的身份顯現。主在世上時曾有先知的職份,現在天上有大祭司的職份,將來祂再來是君王的職份。
神的政體不是民主政治,而是君王專政,任何亞當後裔得此權柄,都必濫用,歷史足可證明。然而末後的亞當專權時,完全的權柄和恩典就並行不悖了。「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六13)。到那時,「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禱詞,就蒙悅納而實現了。
---------------------------------------------------------------------
第十一課 地上黃金的時代 (經文:詩七十二;啟廿)
本課是研究將來的彌賽亞國度,即將來的黃金時代。千禧年就是人子坐在祂寶座上的復興時候,那時十二個使徒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
世界的歷史可以縮成下列三點:
(1)創造──原來的完全創造。
(2)墮落──罪的結果。
(3)復興──主再來治理萬國。
以下提出有關黃金時代的四個問題,並從聖經中尋找答案:
(甲)復興的開始
「當人子在祂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廿五31)。注意主現今是在至高者的右邊,尚未坐在自己的寶座上,祂以神子的地位與父同坐在寶座上,祂將以人子的地位,在榮耀的日子裡,坐在自己寶座上施行權柄(啟三21)。沒有任何生靈能坐在父神的寶座上,但主以人子的地位,會讓得勝的信徒,和祂一同在寶座上掌權。那麼千禧年的開始,就是主在榮耀裡顯現的時候;那時主要即刻審判眾仇敵,撒但被捆綁,不再迷惑世人(啟廿1至3)。
(乙)復興的期間
在啟示錄廿章裡有六次提到國度將建立一千年之久。若有人以為這一千年乃象徵數目,也就認為黃金時代是個像徵的有限日期,但我們相信這是真正的一千年。
(丙)復興的範圍
以賽亞書十一章9節,撒迦利亞書十四章9節,清楚說明千年國的範圍包括全世界。「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二14)。
(丁)復興的特質
(一)靈性的生命──只有重生的人才能進入千年國(賽六十21;約三3;結卅六25至29)。
那時聖靈要澆灌在一切人身上,使他們因而重生。五旬節不過是局部的應驗約珥書二章28至32節的預言。在千禧年內,出生的人數加增萬萬,但不一定全部重生。故此在千禧年結束時,撒但暫時被釋,尚有許多人跟從他;他們是四方來的背逆者,其沉淪是必然的(啟廿7至9)。
(二)肉身的生命──人在洪水前是長壽的,照樣,在千年國時代裡,人也有長壽。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0至22節說,有些人可能活在整段的千年國時代裡,死亡是稀有的,因只臨到違背主的人而已。
(三)動物的生命──動物的凶猛將歸無有。罪還未臨到世上以前,動物都是吃草的,但是人墮落以後,罪就影響人所治理的一切。在這國度裡,性質較低的動物要變化,一切東西都很和諧(詩八5至9;賽十一6至9,六十五25)。
(四)植物的生命──因亞當犯罪的原故,地就受了詛咒(創三17,四12)。從那時起,地就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五穀百果難以豐登。在千年國裡,地的詛咒取消了,土地肥沃,出產眾多(摩九13至15;羅八18至23)。那時沒有戰爭,一切武器改造成農具,曠野和沙漠必繁盛,生長著草木像玫塊花一樣(賽卅五1)。人群因著地的肥沃,得以飽足。那時人和自然界都因著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得以和好,一同喜樂(西一20)。
---------------------------------------------------------------------
第十二課 聖經中的審判
(經文:約五24;林前十一31至32;林後五10)
在這最後一課,要研究聖經中的審判。學者須明白這些審判各有不同的性質,否則對神的計劃,便模糊不清。在本課中,提出三種與我們有關的審判,就是我們做罪人,神的兒女,以及神的僕人時所受的審判。
以上的經文,似乎矛盾:因為約五24說,我們不致被定罪;林前十一31說不定罪是有條件的,林後五10說審判是免不了的!但須知聖靈在這裡,是以三種不同的觀點看我們:
(1)我們做罪人的審判已過去
在神的面前我們犯罪的是該被判死刑,但救主在十字架上,已代我們受死,所以投靠祂的,就不定罪。神看我們是在復活的基督裡,審判不再臨到我們。「基督……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所以死亡在我們身上已失去權柄,因為我們是在主裡(羅六9)。學者必須用禱告的心情詳讀約五24;羅八1;約三18;約壹四17。
Eb調 4/4
1│35 6 5│321 6│516512│32─│
不 再定 罪 我 的魂哪,這 是神 說的 話;
5│65132│123 6│51232│1──││
你 在基督 復 活主裡,已 經 完 全美 麗。
(2)我們做神兒女的審判是在現今
聖經使我們詳細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約一12;約壹三2;加四6)。所以這審判只是管教而不是刑罰,正如在訓練小孩一樣。彼得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在神家做兒女是一種福氣,可是要負起重大的責任。神既是我們的天父,我們是祂的兒女,就須時常儆醒,行事為人當合乎我們的地位。在哥林多地方有些信徒,疏忽了行為,尤以在領受主聖餐上,便在神的手下受管教,因此就有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如果他們先分辨自己,就不至被管教;但現在受管教,和罪人將來受審判,絕不相同。前者是現在的,後者是將來的。現在天父管教祂的孩子,將來祂要按公義審判那未回轉的人。阿摩司三章2節,說明了這原則:「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希伯來書十二章5至11節加以闡明。
舊約記載該隱和約拿離開耶和華;該隱離開耶和華事事亨通(創四16至17)。而約拿離開時,卻是相反。因為該隱不是神的孩子,約拿乃神所喜愛的。
(3)我們做神僕人的審判是在將來
在基督審判臺前,我們要以僕人的地位被究,所做的工作受評判。這審判不僅在行為,也在內心的動機;行為好的受獎賞,壞的受虧損。其實動機遠勝於行為,只有神能查究內心的動機,因祂了解人的一切。為榮耀神的工作必蒙悅納(林前四3至5)。
列王記上八章17至19節可作譬喻:大衛王本有意建造聖殿,但他沒有機會,神說:「你立意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正如一杯涼水,因奉主名給與一位弟兄,必得賞賜(可九41)。反之,動機如果不善,工作雖是龐大,也必受虧損;但這虧損與永遠得救無關(林前三15)。因此,我們的工作,要蒙主的悅納,才能得祂豐富的賞賜。(約貳8)詩云:
榮耀基督快要再降臨,若今日來如何﹖祂來要試驗各人工程,若今日來如何﹖
為自己作的要被燒焚,為主,又靠主所作工程,在神國中永遠長存;若今日來如何?
BIBLIOGRAPHY FOR FURTHER STUDY
1.Charles J. Woodbridge - Bible Prophecy (Moody Bible
Institute).
2.Tatham C. Ernest - Bible Prophecy (Emmaus Bible College).
3.James A. Stahr - The Book of Daniel (Emmaus Bible
College).
4.Anderson Sir Robert - The Coming Prince (Grand Rapids: Kregel
Publications).
5.Pentecost J. Dwight - Things to Com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Co. 1961).
6.Epp Theodore H. compiler - Brief Outlines of Things to
Come (Moody Press 1952).
7.Feinberg Charles Lee - Israel in the Spotlight (Moody
Press 1975).
8.Smith Wilbur Moorhead - Egypt in Biblical Prophecy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57).
Return to List of Bible Study Cour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