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召開桌球項目九十三年度第一次會議紀錄 一、開會日期:九十三年元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
二、開會地點:體育聯合辦公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指導人員: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駐會理事賴復寰先生 四、主 席:沈啟賓教授 五、出席人員:張昭盛教授 台北市殘障桌球隊高英傑教練、張偉諸教練 台中中福桌球隊吳明道教練、王明月教練(請假)、吳政道教練 南投縣傷殘協會陳善修教練(請假) 台南市健力復健協會許晃仁教練 高雄縣桌球委員會黃鐘龍教練 桌球執行秘書:張富貴教練 六、列席人員:運動員代表許志杉先生 七、討論議題: 𡛼說明:二○○四年雅典殘障奧運會桌球項目各級團體配對人選及外卡人選提名審查。 決議:1.入選國家參加雅典殘奧桌球賽選手: 女子第五級魏美惠、蕭淑卿,男子第九級許志杉,男子第八級胡銘福,男子第五級林晏弘、張志榮,男子第四級林文信,男子第三級吳振勝等共八名。 2.申請個人賽外卡名額選手: 女子第四級施祝華,女子第三級陳玉明,男子第八級胡光祖,男子第四級吳及時等四名。
以上人員皆入選為二○○四年雅典殘障奧運會桌球培訓隊選手。
3.申請團體賽配對選手:男子第九級蕭國維(與許志杉搭配),男子第八級侯廷松(與胡銘福搭配), 男子第四級劉明堂(與林文信搭配)。 備註:參加團體賽配對選手,須由今年度(九十三年)國內排名依序選拔選手參賽,惟迄今尚無九十三最新國內排名產生,故改採九十二年會長盃、自強盃及大甲盃三項比賽總積分(如附表),積分最優者入選團體賽配對選手(劉明堂、侯廷松選手),積分第二順位者(吳及時、胡光祖選手),由總會向IPTTC申請個人賽外卡。 九、臨時動議 𡛼本年度總積分累積方式案? 決議:為考量實力,總會希望能以當年度比賽成績最佳之選手代表國家參與國際賽事,故決議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後以總會審定之國內盃賽,各級單打比賽成績作為積分之採計,不包含團體賽、公開賽及公開雙打賽。 雅典殘奧培訓隊隊職員規定: 1.
每位獲選之教練及選手均須簽署培訓切結書。 2.
總集訓地點為國立林口體育學院。 3.
集訓期間三次無故缺席者,取消殘奧選手資格。 本次會議決議,於會後由參與本次會議之教練及代表出面說明宣達。本會亦將會議記錄於本會網站公佈之。 十、散會時間:二十點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