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04年1月2日
別人的歌.自己的路
-澤優
眨眼之間,2003年快要來到盡頭。一年以來,我們成功了什麼,失敗過什麼,得到幾多,犧牲幾多?在這個時候和Phoebus這一位未有直接創作流行音樂的音樂人做訪問,就像在沙漠下一場痛快的雨,將表面粗糙不明的沖刷得一乾二淨,露出本來面目,叫人再三細味。
今年二十四歲,Phoebus五歲開始學習鋼琴和小提琴,在管弦樂團拉小提琴一直至大學畢業,中三那年的暑假在時代廣場第一次在商場彈鋼琴,專長是流行曲即興點唱,至今堅持。他在香港電台第四台主持古典音樂節目,另外又替電視部作曲。無論從那個角度看,他和音樂都脫不了關係。但關係,有很多種…
對Phoebus而言,他和音樂的關係由避難所的角色開始。他跟年長兩歲的姊姊一起學琴,只知「佢有乜自己要有乜」,並不是出於興趣或什麼的。結果姊姊音樂節年年第一,讓他覺得高不可攀,更造成一點自卑心理。父親在大學任教,家裡對孩子的學業最是緊張。在嚴厲的管教下,Phoebus發現練琴既可以拖延做功課的時間,又可以讓自己不被打,於是每天放學6-8是泳隊練習,晚上9-11練琴,11時以後才做功課,將做功課的時間減至最少。他覺得彈琴就是安全的地方,所以喜歡黐住個琴希望延長彈琴的時間。
在泳隊和鋼琴之間,Phoebus 覺得泳隊是team work,鋼琴才是自己的東西。雖然由「唔駛俾人打」開始鍾意彈琴,但Phoebus的學業和音樂並無抵觸,因為他理科的成績很好,大學選科主修biochemistry,副修物理。為什麼當時沒有想到修音樂呢?原來Phoebus的爸爸是個業餘的編劇和填詞人,他看見爸爸這樣做也挺開心,所以也自然覺得音樂應該是業餘的嗜好。加上音樂搵唔到食這種講法還是很易聽得見的忠告,所以Phoebus還是要實際一點。
不過第一年他便發現那條並非他要走的路。當時他每個星期要做32小時lab,做的都是數花粉這等極之細微的工作,他覺得浪費時間,開始想轉修音樂。於是他以交換生的身份回到香港的中文大學。這個方法既可以讓他一嘗讀音樂的滋味,萬一不喜歡,又可以有一條回去加拿大的後路。結果,他就這樣留在香港,完成他的音樂學位。
既然選擇了音樂,Phoebus覺得沒有理由回加拿大。他記得在加拿大的時候,最大的表演也只是在圖書館。他從來沒有懷疑在香港沒有機會,因為他早已經有了基礎。他在時代廣場開幕那年彈過表演之後三年,他從加拿大回來經過,看見一個外籍人士在彈鋼琴,一時心癢,主動找職員想知道如何可以再在那裡表演。結果被職員認出他就是當年那個小男孩,就這樣,開展了他的商場彈奏。也是在這個商場,他被迪士尼的老闆看中,介紹散job,更認識了第一個經理人。
很多人有一個錯覺,就是在商場獻技的都是懷才不遇之輩,Phoebus當初也和一般人一樣,表演的時候不希望碰見熟人或家人。但其實玩音樂不要怕羞。他很記得曾經有一個媽咪跟孩子說:睇呢個哥哥幾叻?Phoebus得意洋洋,但那媽咪接下去的對白竟然是:你要勤力啲讀書呀,唔係大個就好似佢咁喇!後來Phoebus終於克服了這個心理障礙,他覺得如果是喜歡音樂,「駛乜理喺邊度彈,你enjoy就得嘞。」Phoebus慶幸當時沒有因為怕見到朋友而少彈幾天。
Phoebus的音樂路上和商場結下不解之緣,有人覺得他是浪費時間,但他說除非商場棄用他,否則他想一直彈下去。商場到底有什麼使他近乎執迷?Phoebus說大概是因為自己喜歡娛人的性格。在商場裡,他和聽眾可以有眼神的接觸,看得見別人的共鳴。但concert hall反而做不到這一點。燈光打在他的身上,他向觀眾鞠躬的時候只可以靠自己去幻想觀眾的反應。反而當他在商場看見一個很投入的人,心裡便會被elevate,不論彈自己或者別人的歌,只要有人欣賞他便開心。
Phoebus走的路在香港算是一條小路偏路窄路。但看見他雀躍三尺,你可以肯定他正做著自己enjoy的事情。面前有一條大路正路寬路等著他,他要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