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得的「重男輕女」----談陳若曦的女兒的家 蕭淑芳

小說中女主角賴惠馨,克盡孝道,實踐倫理,以二十年的時光,照料父親。但無奈卻在傳統的「重男輕女」觀念的桎梏中,不僅未能得到應有的報償,更遭逢一連串不平等的對待,而產生令人同情的悲悽境遇。

就因為重男輕女,她的父親不許她考大學,強調:出嫁以後是外人,哥哥和弟弟卻要傳遞賴家的香火,這是我們台灣人的傳統。

也因為重男輕女,當她中風的父親沒有留下片紙隻字的遺囑而過世,兩個兄弟便逼她簽字放棄遺產繼承權。

更因為重男輕女,惠馨的先生因她僅生了兩個女兒,沒有兒子為由,在外另結新歡。並且不信她沒有分到財產,將原允諾負責每月的房子貸款給賴掉。

作者筆下,將此不公平現象顯明在服伺盡孝、讀書升學、婚姻地位、傳宗接代,以及遺產分配上,有女性多方面的不受重視。透過惠馨哀怨的角色,陳若曦很寫實地把因重男輕女導致的兩性不平等的社會現象表露無遺。文字簡單樸實,但非常流暢的作品女兒的家雖是淡淡無華的故事,但卻有女兒內心裡強烈、無盡的憤慨與吶喊。更令人感慨的因為嫁出去的女兒已非賴家人」,在老父的墓碑上只刻了兩位孝子和家人的名字---她這時才真正感到哀傷。二十年中父女朝夕相處,相濡以沫,如今一方撒手而去,自己竟連個名字都挨不上一塊冰冷的石碑,至親之情竟不如一撮泥土。而一般男性的自大與自我心理,在惠馨的哥哥一角上也著墨頗多,作者寫道---大她四歲的哥哥,從小享慣了長子的威風,加上多年的小官僚習氣,這種時刻更沒有妹妹反駁的餘地。---然而她沒有勇氣提出內心的疑問。一向服從慣了,一見兄長那張繃緊的國字臉,那幾十年養成的長男威嚴,她只有豎白旗的分。另外,對惠馨的先生外遇處理,父親一味地要她忍耐---古人說「家和萬事興」,這「和」要靠女人維持,女人偉大就在這點上。而婆婆更幫著自己的兒子掩蓋隱瞞,並勸她肚量放大些。在上一代的不正確的兩性觀念壓力下,很不幸地女兒惠馨她真是遭受了所有的苦難。將各種可能的遭遇集於惠馨一身,濃縮在此萬字的短篇小說裡,這應是作者特意的安排。易言之,女兒惠馨即是代表整個傳統惡習下被迫害的縮版。

受過西洋文學洗禮的陳若曦,自是看不得我們女性的受歧視,以此篇小說諷刺這種落後的狀態,猶如她在惠馨兄弟取名上的頗具居心--銘「孝」與銘「義」,是一點兒也不孝、也不講義氣(老父未過世哥哥早已備好遺產繼承書,弟弟未因 惠馨資助他學費有回饋之心)。

最後作者點出改善女性的此等處境的過程:惠馨為保留父親的畫像為紀念,而被哥哥說阿爸的畫怎能掛在「別人」家裡。她咆哮說,不公平,女兒就不是人呀。最後畫像雖得到,但惠馨卻讓生氣的哥哥丟來的玻璃杯割傷。可見女性爭求公平,是有希望、有可為的,但必先經過衝突,甚至要受傷、流血,才得以完成。

全篇隱含女性自我意識的有待抬頭,相信女性讀者已能深切的省覺,並期望男性讀者也可主動打破舊觀念,讓大男人主義成為過去式,多尊重、體諒女性。男女能平等相待,和平共處,真是得靠兩性共同努力去實現的!

雖然,在現今台灣的世代,女權隨女性的自覺已漸高漲,然而既存的事實,如:名字不含帶母親的姓氏、女性婚後冠夫姓、改本籍…種種,仍隱約表明男性已成為父系社會的主宰。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觀念的改變,非一朝一夕之事。就像作者寫道,女兒出嫁以後便是外人,能傳遞本家香火的是男人。既然女性在先天生理上及後天傳統限制下,有不及於男性的優勢,因此,若男性未能替女性設身處地,就如惠馨在老父過世後,出嫁的女兒的家究竟在那裡?是賴家還是曾家(其夫家)?兩者都不是的無奈、悲慘,造成的悲劇問題不是男性該反省並深思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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