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隧         道          【】  【】                              【】  【】            TUNNEL            【】  【】                              【】  【】                              【】  【】          第 五 十 二 期           【】  【】                              【】  【】【】【】【】【】【】【】【】【】【】【】【】【】【】【】【】【】       1998.2.28               (sd9802e)  ÷÷÷÷÷÷÷÷÷÷÷÷ 本 期 目 录 ÷÷÷÷÷÷÷÷÷÷÷÷  ⒈ 言论自由的目的并非为追求真理              林 达  ⒉ 韩春生向美国之音投稿被判刑八年             报 道  ⒊ 在人民日报工作的回忆                  吴学灿  ⒋ “内参”——统治者的耳目                何 川  ⒌ “专政机关”开始控制国际网络              亚 平  ⒍ 从克林顿性丑闻看中国新闻                 卫  ≈≈≈≈≈≈≈≈≈≈≈≈≈≈≈≈≈≈≈≈≈≈≈≈≈≈≈≈≈≈≈≈≈≈  《隧道》是中国大陆第一份以电子邮件连锁传递的自由杂志,宗旨在于打破当  前大陆的信息封锁和言论压制。欢迎运用任何手段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如  果你愿意提供其他E-mail地址给我们,请寄:voice@earth  ling.net,我们将把每期的杂志发给那些地址;你对杂志有什么意见  和建议,也请寄上述地址。同时衷心希望你投稿或推荐稿件,请寄:tunn  el@earthling.net。发送杂志的地址可能变化,不必奇怪。           ≈ 感谢进行非商业复制和传播 ≈  注:为了节约传输量,我们采用文本格式,建议你用编辑软件调整字行后阅读。  ≈≈≈≈≈≈≈≈≈≈≈≈≈≈≈≈≈≈≈≈≈≈≈≈≈≈≈≈≈≈≈≈≈≈          ◆ 言论自由的目的并非为追求真理 ◆                              ·林 达·   我们在中国想言论自由,认为其作用是考虑到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 普遍认知水平受到局限的情况下,必须避免任何人以“民主”的借口扼杀思想扼 杀真理,或者干脆谋杀了那个口吐真言的倒霉蛋。所以,才必须有言论自由。言 论所表达的思想,是最丰富最无从把握的,其发展是与人类共存亡的。也就是说, 只要人类还存在下去,就没有终极真理和绝对真理。谁也不能仗着人多势众就不 准别人开口。如果把这个问题用通俗化的简单语言来表达,那就是在中国大家都 熟悉的一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一条是:“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 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 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一般认为,在整个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宪法第一修正案 的第一句,即“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简称“不得立法”条款, 是美国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的灵魂。   直到我踏到美国的土地上,我还以为,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做最基本最重要 的权利,也是因为他们和我们有共同的理解:正是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空间里有 可能存在的“潜在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并且迫使别人 服从的权力,或者像我们以前熟悉的说法,真理越辩越明。   可是你一定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个天大的误解。美国人心中的言论自由, 与真理不真理根本不沾边。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的关键就是:言论自由与 真理完全无关。   其实很多国家的宪法都有言论自由这一条,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那么, 美国的权利法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它的特点就是规定了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 种自由。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 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为什么呢?就因为美国人对于这些权 利的理解与我们当初的理解大相径庭。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如 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 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 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 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 说出来,是合法的。   一般情况是,最积极地呼吁言论自由的,都是在某一阶段处于少数、不利地 位的政党、团体和个人。他们总是相信,尽管自己当时处于劣势,声音微弱,但 是真理在手,必须呐喊。尤其当他们的言论受到压制的时候。他们之中也许有一 些人真心相信,如果他们有朝一日成为多数,他们会非常自然地推崇言论自由。 他们在争取自己权益的时候,在宣扬自己的主义的时候,自由常常就是他们宣称 的目标和大旗。但是,我们已经看到过无数先例,情况经常是相反的。在大多数 情况下,言论自由总是在事实上仅仅成为争取胜利的工具和手段,一旦获胜,就 常常被有意无意或是无可奈何地弃之如敝履。   这种情况究竟为什么一再在历史上重演呢?究竟是走到哪一步就出了岔子 呢?言论自由的关键是什么呢?我想,关键就在于它的“内容中性”原则,就是 要把“真理”二字坚决地摈弃在言论自由的大门之外。   只要让“真理”二字一不小心从门缝里溜进来,言论自由就完了。为什么这 样说呢?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 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 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 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 的事儿。   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 么,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 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 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在美国,“言论自由”和“追求真理”之间的界限,是划得非常清楚的。在 这里,这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言论自由只有一个目的,保证每个人能够说 出他自己的声音,保证这个世界永远有不同的声音。而绝不是希望到了某一天, 人们只发出一种声音,哪怕公认为这是“真理的声音”。   对于美国宪法修正案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几乎从一开始,美国最高法院就 挣扎在两难之间:既要维护言论自由的承诺,又惧怕言论引起的非法行为以及煽 动的暴力,甚至担心危及国家安全。因此产生了最著名的,对所有宪法条款都有 效的“清楚与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如果政府无法证明某一言 论是造成了清楚与现实的危险,它就不能对该言论的发表者进行惩罚。这条原则 产生在本世纪初。   但是,新的判断困难随之而来。什么样的程度的危险算是危险了呢?危险的 可能性到什么地步算是“清楚”了呢?离危险相距多远就算是“现实”了呢?到 了美国以后,我们发现美国人对于这一类问题非常顶真,已经到了咬文嚼字的地 步。大概对于他们来说,人命关天,马虎不得。或者更确切他说,个人的自由事 关重大,不得马虎。   由于这一类问题本身的模糊性,也由于“自由言论”在美国的生活中的重要 位置,使它在美国的发展带有很鲜明的历史印记,几乎每一次重大案例的确定都 反映了大的社会变革。在早期,美国的最高法院依据一九一七年的间谍法案判案 时,对于自由言论的理解还是非常狭窄的。例如,在一九一八年,一个曾四次以 社会主义者身份竞选总统的工人领袖,尤金·德布斯,就因为站在大街上公然反 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宣传社会主义而入狱,罪名是煽动不服从,非忠诚和叛变。 煽动拒服兵役和阻碍美国征兵。   五十年代,还有一些涉及美国共产党的案子。我们都很熟悉,在共产党的思 想体系里,要武装革命,暴力推翻政府,这和夺取政权是很合逻辑的事情,美国 最高法院在这些案子里,则竭力试图将直接组织暴动和宣传暴动分开,因为根据 宪法,对前者联邦政府有权干预,而后者却属于信仰范围,政府就是不满意,也 只能干瞪眼。一九五一年,美国最高法院还认定美国共产党领袖有阴谋颠覆政府 罪,但到了一九五七年,最高法院在判案时观点已经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发现, 这些共产党领导人所说的“暴力革命”和“武装推翻政府”,更像是在宣传一种 信仰,也就是说它所可能引起的“危险”,并不是非常“清楚”和“现实”的。   到了一九六九年,在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布朗登堡案的时候,重新规则了“清 楚和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它规定,只有当一个言论所宣传的暴力,有可能直 接煽起“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时,政府才有权干预。在这时,整个美国社会也 已经变得非常宽容。在我刚刚提到的尤金·德布斯被判刑的五十年后,人们再回 顾这个案子,已经觉得完全不可思议。在六十年代,煽动反越战和宣传不论什么 主义,都已被公认为是天经地义的“言论自由”了。这也是六十年代黑人能够取 得民权运动胜利的基础。   这种历史的巨大进步,和最高法院在解释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条款时,所作 出的“清楚和现实的危险测定”,以及规定这种“危险”以“迫在眉睫”为标准, 是分不开的。如果没有这一条,只要是对美国政府不满,或是呼吁大家起来反对 联邦政府的某项政策的言论,都很难逃脱“颠覆政府”的罪名,更不要说像美国 共产党这样公然主张“武装斗争”的政党,也赢得一席合法地位了。有了以上的 原则和标准之后,美国几乎杜绝了以言论获罪。   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它所得到的收获不仅仅是自由,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 就是,美国几乎没有什么地下的秘密政党,因为不再有这个必要。“政党们”发 现自己都可以堂而皇之地站在大街上,宣传自己哪怕是要求大家起来“暴力革命,, 的主张,这样,也就没有了某个“地下政党”和美国联邦政府作“地下斗争”的 所有惊险故事。所有与这种故事有关的血腥气也就都不存在了。当然,美国联邦 政府也因此省了很多力气,它乐得摆出一副“无为而治”的样子。大大小小的政 党们也就全凭自己的“本事”了。民众是任凭你去“呼唤”的,就看你“唤”得 起“唤”不起了。   权利法案在两百多年来的实践中,它简洁的条文必须面对复杂而且活生生的 现实生活,它纸面上的立法必须逐步打破甚至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的习惯势力(如 种族偏见),去真正确立人的尊严。它不断受到不同时代特点的挑战,而且在将 来肯定会遭遇更为严峻的考验,人们为此所支付的沉重代价会一次次动摇自由的 信念。所以,看到了美国的自由之后,我们常常说,自由实在不是什么罗曼蒂克 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地知 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个选择。自由和代 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 【】              【】              【】 【报 道】          ◆ 韩春生向美国之音投稿被判刑八年 ◆   《美国之音》得到的北京一家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北京市一名没有正式 职业的持不同政见者,由于向《美国之音》听众信箱投寄当局所说的“反动信件”, 而在1996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美国之音》星期五得到的一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 示,五十几岁的北京近郊居民韩春生,于1996年5月被捕,羁押于北京市国家安 全局看守所,11月,韩春生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8年, 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此时离中国取消“反革命罪”只差4个月的时间。   判决书列举的犯罪事实是,韩春生自1995年8月至1996年5月期间,书写 并向《美国之音》设在北京的9171号国际邮政信箱投寄了二十余封判决书所说的 “反动信件”,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活动"。判决书指控韩春生在信中“攻击中国 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现行政策,谩骂、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煽动推翻人 民民主专政政权”。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判决书裁决,韩春生写信并向《美国之音》投递的行为 是“目无国法”,“已构成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且罪恶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极 大,必须依法严惩”。法院的判决是为了“严肃国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维护国家的安全。”   信件作者使用了“8964”的化名,这显然是影射1989年6月4号中国军队 在北京镇压抗议学生及其支持者的流血事件。韩春生否认他是信件作者。但是法 院判决书表示,当局有“物证、书证”和没有具体说明的“科学技术鉴定结论”, 证明韩春生就是“8964”。判决书还宣布没收“信件若干”和“半导体收音机一 台”。   判决书表示,当局对韩春生的审判是“公开开庭”的。但是据报道,宣判时 韩春生的家人没有获准到庭旁听,也没有看到构成犯罪的核心证据,也就是那些 信件或者复印本。   美国《新闻周刊》曾在去年9月底以《8964案》为题,报道了小人物韩春生 因写信给《美国之音》而被判处重刑的案例。《新闻周刊》报道说,“韩春生的 案件说明中国仍然利用法庭系统来封堵持不同政见者之口,不管多么弱小,都不 会放过。”名不见经传的韩春生作为“反革命”而坐牢已经是第二次了。是偶然 的机会使韩春生走上了所谓的“反革命道路”。1957年,14岁的少年韩春生因 离家出走、流落街头而被警察收容。受到虐待的韩春生一气之下在墙上写下了“打 倒共产党”,由此成为一名反革命罪犯,在监狱和劳改营渡过了20年。1978年 邓小平出任中国领导人以后,韩春生出狱,两年后平反。   韩春生穷困潦倒,做过工人,卖过蔬菜,摆过书摊,被捕时在养鸡场做工。 北京法庭的判决书称他为“无业”人员。韩春生的妻子有残疾,靠捡废铁罐糊口 度日。韩春生一位朋友对《新闻周刊》记者说,韩春生无法忘掉过去,他心情愤 闷,认为周围的一切都不公平。韩春生的兄弟对《新闻周刊》记者说,“他在监 狱里头一呆就是15年多,最后换来的只是一张纸。”   这张纸是韩春生的平反证书。在他第二次作为反革命罪犯被抓走的时候,这 张纸也被警察收走了。   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在1997年初取消了“反革命罪”,不过,二千 多名在押“反革命”将继续坐牢。新的刑法把一些“反革命”罪行更名为“违害 国家安全罪”。 【】              【】              【】            ◆ 在人民日报工作的回忆 ◆                              ·吴学灿·     在中国大陆,普天之下,莫非党报,办报之人,莫非党臣。广大新闻工 作者无法兑现自己承诺的职业道德,十分痛苦。我在出版界工作五年,在新闻界 工作九年,我的新闻出版界的朋友很多,老中青都有。共产党夺取政权靠的是两 杆子:一是笔杆子,二是枪杆子。新闻界、出版界是笔杆子里面的笔杆子。特别 是新闻界,共产党一定是死抓不放。江泽民总在说「政治家办报」就是这个意思。            ◆ 六四后人民日报遭受大清洗   八九年民主运动之所以能成为几百万北京市各界民界踊跃参予的大规模群众 运动,新闻界的觉醒和奋勇冲在前面,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在六四大屠杀 之后,李鹏立即派遣他的死党高狄进驻《人民日报》。高狄一到《人民日报》就 杀气腾腾地要「坚决清查到底」。在很短的时间内,《人民日报》七位部级社长、 总编、副总编辑就只剩保育钧和李仁臣二人。大概因为他们在七位社级领导中是 最年轻,也是权力最小的两位虽然他们也快五十岁了。在《人民日报》的各部(如 群工部、文艺部、理论部、科教部)部主任、副主任和《人民日报》海外版各版 的主编、副主编这些局级干部中,很快就有二十多人被清洗掉。在一九四九年以 后,《人民日报》社被整得最惨的就是六四大屠杀之后的这次大清洗。文化大革 命中虽然也整了不少人,但时间拖得较长,也没有六四之后这样凶狠。   我的朋友张抒是海外版体育版的记者。他是一个硬汉子。他才华出众,为人 豪爽。在中国体育记者中,他是与登山队员一齐攀登坚持到最后的一人。他爬上 过七千多米高的高峰,那个高峰的名字我记不得了。我不知道还有哪位从事体育 报导的记者登过这样的高峰,他和我一起印刷了《人民日报》号外,并在上面加 了一句话「要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罢免李鹏的总理职务。」在中共以此事审判 我时,他坚持要我的律师在审讯我的法庭上出示他的证言录音,我坚决不同意。 如果出示他的录音,不仅我仍要被判四年甚至更大刑期,他也得被判几年。我的 妻子和律师同意了我的意见,按照我的意思没有出示张杼的证词,他才未被判刑, 弄了个「取保候审」。高狄要把他撵出《人民日报》,不准他工作,不给他记者 证,只给他每月二百元生活费。他坚决顶住,就是不办理调出《人民日报》的手 续。他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每个月二百元生活费,还分出一半送到我家直到我 九三年出牢房。             ◆ 邓拓说真话被逼自杀   共产党只让新闻工作者充当党的喉舌,做党的训服工具,不准新闻工作者按 照新闻工作的要求把最新的真实的信息告诉民众。新闻工作者有自己的良心,决 不甘做共产党欺骗民众的工具、帮凶和传声筒。他们总是在反抗专制暴制,争取 一切机会为民众做事。一九四九年以来已经有许多新闻工作者为了新闻的良心而 惨遭迫害。大家知道,文化大革命中的「三家村」的村长邓拓就是《人民日报》 的社长兼总编辑。因为他坚持讲真话,认为毛泽东的「大跃进」是「一个鸡蛋的 家当」。他认为大跃进是头脑发昏,就象一个人想发财想得昏了头,不去勤勤恳 恳,扎扎实实地做事,而是对著一个鸡蛋想入非非。大跃进劳民伤财,耗尽民脂 民膏,只为了伟大领袖的一句废话。邓拓因为说实话,被迫自杀,保持了自己的 人格独立。   邓拓之后,《人民日报》的编辑、记者以胡绩伟、王若水、何匡为代表,从 来没有停止与扼杀新闻自由的专制势力做斗争。而邓拓、胡绩伟、王若水、何匡 都是老党员、老革命。一九八三年批判精神污染的时候,我在报社里到处大声狂 笑。有人说我疯了,神经病。我实在受不了,我不明白,说真话,究竟犯了哪一 条法律。逼著大家讲假话,逼著我们去骗人,这个日子不是人过的日子。当时我 就说:记者,就是从事妓女工作的人。这是我对记者的定义。其实,我当时只是 新闻战线的一名新兵,对于说假话、骗人、白纸黑字胡乱写,心灵上、感情上遭 受污辱的感觉,比起几专年的老新闻差得太远了。我真是佩服老新闻工作者的忍 耐。他们忍辱负重,等待时机,那样地顽强、刚毅、坚定和沉著,使我深受感动。             ◆ 胡绩伟遭批判和围攻   胡绩伟当时在中央党校一次讲话中提出党性和人民性的矛盾问题。这是一个 客观事实。按照共产党专制独栽的逻辑,应该是全党服从中央,中央服从独栽暴 君:以前是毛泽东,后来是邓小平。胡绩伟提出一个问题:全党服从中央,中央 服从谁?胡绩伟认为,中央应当服从人民,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原本是共产 党的唯一宗旨。党章里说,共产党的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完全彻底地为人民 服务。胡绩伟只是把党章的规定重申了一遍,一个老共产党员在中央党校讲话宣 传共产党的章程,却被打成精神污染,遭到批判和围攻。这是共产党一党专制的 莫名其妙的自我否定。   八九年之前和九三年我出了牢房之后,与新闻界的朋友聊天时,他们说:我 们不想说假话,就像妓女见嫖客都说爱,其实是假的,是中共中央在逼我们,是 中共中央逼良为娼啊!我们难过啊! (吴学灿,前《人民日报》编辑,现居美国) 【】              【】              【】          ◆ “内参”——统治者的耳目 ◆                              ·何 川·   极权国家凭藉控制社会的手段有二种:第一是强制性手段如军队、警察、监 狱和情治系统等等;第二是说服性手段,如意识形态、道德观念等。中共的新闻 机构作为说服性工具的功能已为人们广泛了解,它对于中共的另一个作用是充当 中共的耳目,它利用遍布国内外各地的通讯网络和凭藉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和安 全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它情治机构部门相配合,形成了一个对社会进行全方位 的监视系统。由于新闻机构在中共内部亦是一个极为中立的机构,没有部门之偏 见,它所反映情况的真实、全面及效率都要高于公安或安全部门,因此,深受中 共各级领导尤其是中共高层的重视。   中共新闻机构从事这类工作的方式是内部传递的方式,传递的是被称之为“内 部参考”之类的信息,通称为“内参报道”。这在中共新闻机构已是一种制度化 的报道形式,几乎所有的大的新闻机构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传媒都具有“内 参”报道的任务,区别在于不同级别的新闻机构“内参”传递的层次不同,属于 中共地市党委管的新闻单位,“内参”只提供给地委或市委;属于中共省委管的 新闻单位,只为省委提供内参;由中共中央主管的媒体,为中央各部门以及中共 决策层提供“内参”。中共的各级党委官员不仅十分重视阅读这些内参报道,而 且还常常就“内参”反映的情况作出批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了使内参报 道更有利于维护党的统治,中共各级党的领导尤其是高层领导,经常给新闻机构 发指示,提要求,具体指示需要什么方面内容的内参,或怎样写更合他们的胃口 等。   由于内参报道的重要性,在大陆新闻机构的记者,尤其是中共党员,都被要 求提供内参报道。在一些大的新闻机构,还设有专职的内参编辑部门和专职的内 参记者、编辑。出于中共统治的需要,内参报道所涉及的范围远远超过公开报道 的范围。   归纳内参报道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煽动推翻中共以及政府的活动; 损害中共的国家主权或国家利益的活动及动向;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 发展的最新趋势的观察和军事、科技情报。许多被禁止公开报道的领域如走私、 贩毒、妓女、赌博、司法、治安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人为事故、自然灾害和涉 及到中共高层权力斗争事件,党内高层某一领导的建议等等。   由于“内参”反映的都是较为敏感的内容和其被阅读的层面,中共各级党政 干部对新闻记者写的内参都较为敏感。在中国“害怕记者”有二个方面的含义: 小官怕记者,是怕被报纸公开报道批评,大官怕记者,是怕被写入“内参”,因 为“内参通天”,无论哪级官员所辖领域出了“乱子”被捅到“天”,小则被批 评检查,大则官位不保。   在中共媒体的内参报道中,最重要的和最具影响力的是新华通讯社的“内参 系列”,这不仅是因为新华社具有完整的内参报道体系,遍布世界和国内各地的 记者网络,更重要的是新华社的采编人员都是经过严格筛选,政治上绝对可靠, 对中共绝对服从的缘故。新华社“内参”主要为中共高层服务,是名副其实的“通 天”报道。全国无论何地发生重大事件,一般情况下,在几个小时之内,“内参” 就会送到中共最高层。这种工作的时效,是中共情治系统的其它部门如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都难望其项背的。新华社的内参报道不但使它在中共党政部门具有举 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它自己也以这种“通天”的地位自豪,任何时候都不忘向外 炫耀其作为中共最大的“耳目”的特殊地位。这一作用在其作为国家机构的职责 中也公开写着:“广泛收集国内外政治、经济、文教、军事和社会生活等多方面 的新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为中央决策提供多种参考资料,当好中央的耳目。”            ◆ 新华社国内“内参”的种类   新华社“内参”分国内和国际二大部分,其中反映大陆内部情况的“内参” 种类齐全,机密程度很高,发行范围广泛,是中共党政部门决策参考的重要资料, 在中国大陆的政治生活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新华社的国内“内参”由新华社“国内新闻编辑部”第二编辑室负责编辑和 发行。这个编辑室共三十多人,均为中共党员。其编辑室主任直接对新华社社长 或总编辑室负责,对于重大事件向中共高层通报,均由社长或总编辑直接指挥, 确保及时、准确无误。第二编辑室是一个特别代号,因为在新华社没有以数字序 列排列的编辑部门。这个编辑室指挥着全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分社、记者 站的记者,它一方面根据中共高层的要求,指挥这些记者就某些重要问题或事件 进行调查,另一方面随时注视国内各个角落的动向,社会各阶层对中共各项政策 的反映等,他们在收到各地传来的信息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分类,然后进行技术 处理,按级别要求以不同方式传送到中共中央办公厅以及党政主要领导的办公室。 对于重要事件,尤其涉及到中央高层权力斗争等方面的情况,则由社长亲自审阅 后发稿。   就目前新华社的内参按照事件的性质,列为不同的类别,分发的范围和层次 也有很大区别,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种类:   第一,《内参副页》,通称为“手抄件”。此类报道涉及到重大敏感的问题, 如党内权力斗争,中央和国家重要机关发生的问题,军队、政法系统出现的重大 事件,它是不定期发行。由于此类内参所涉及事件的紧急、敏感,因此,第二编 辑室只对原稿件做一些技术处理,直接通过热线,用传真将稿件传达有关人物手 中。《内参副页》保密度为最高级即绝密级,一般发送范围只限于中共中央政治 局常委、中纪委书记、中顾委主任(现已撤销)、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政协主 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第二,《内参清样》,又称“国内动态清样”。这类级别的内参同样反映国 内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和突发性事件,党内高层或有重要影响人物的讲话 或建议,理论领域的动向。“内参清样”亦是不定期发行,每天一、二期,有时 五期以上,每期一个专题,都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对事件的起因、发展以及结果 作简要叙述。《内参清样》保密度仍是绝密级,发行范围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 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及国务院、中纪委、中顾委、全国人大、政协的正副首脑、 有关部委负责人。由于这类内参报道发行级别要求很严,过去连各中共省委书记 都看不到。如果其反映的问题与这个省有联系,那么这期《内参清样》上会注明 兼发某省省委书记。但是这个省委书记见到的“清样”已经是删去了这期期刊保 密密码的文件,这是对中央和省级区别看待的一种方式。   《内参清样》对省级党委限制发行的状态到一九八六年底,全国发生大规模 学潮后,由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建议,才开始向省级发行。因为胡 乔木在上海时,正值学生运动进入高潮,胡乔木每天通过“内参清样”了解全国 各地学运的发展情况。因此,他给当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芮杏文和上海市长江泽 民通报各地学运情况以及各省对付学运的办法,并提出对付上海学运的意见供他 们参考。上海党政领导由此较全面地了解了全国的情况,根据上海的具体情况, 采取了一些较为主动和及时的措施,在学运的处置上占了较为主动的地位。因此, 他们对新华社的《内参清样》十分赞赏,并请胡乔木向中共中央建议,扩大其发 行层面。经中央书记处讨论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一九八七年专门发文,通告了《内 参清样》从一九八七年底向中央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党委书记扩大发行,在试 行一年后,于一九八八年正式向这一级别的第一把手发行,以便各省及时交流情 况,更有效地进行社会控制。现在《内参清样》是中共高层获取国内情报的重要 途径。   第三,《内部参考》通称“大参考”。主要登载国内重大事件,具有指导意 义的工作经验,重要的理论动态。其主要内容来自《内参清样》中具有代表性、 政策指导性的报道,还有新华社记者就有关国内政治、经济等问题进行的综合性 调查报道。《内部参考》每周二期,每期至少五十页,含有较大的信息量,其保 密度为“秘密”级。发行范围至行政处级,包括县一级、军队的团级,它是国内 中高级干部获取秘密资讯的主要渠道。   第四,《内参选编》内容主要来自上面几类内参资料,每周一期,每期四十 页以上,其保密度为“秘密”级,发行至行政科一级,包括乡、军队中的营级。 这种类别的内参开始发行的时间较晚,约在八十年代中期,应基层领导干部的要 求而创刊的。是他们取得国内秘密资讯的唯一正式渠道。   新华社的这一有关中国大陆的“内参系列”,其不同种类的内容形式根据各 自的发行范围有很大不同,对事物的报道有快有慢,有详有略。如某地发生骚乱, 供各报纸、电台公开发表的“新华社新闻稿”可能根本不会立即的报道,或者在 事后很久才提一下。中共宣传政策的一贯做法是先有“内参”发给中共高层,一 般是由《内参副页》或《国内动态清样》报道事件的始终、闹事者的“无理要求” 和“反动言论”,以及有关当局的应付措施。《内部参考》在第一周较详细地报 道事件的来龙去脉,《内参选编》则在第二周简要地介绍事件的经过。            ◆ 新华社“内参”的影响   由于新华社“内参”从时效到反映问题涉及的范围及程度以及它的真实程度, 都要超过其它部门,因此它深受中共高层领导人的重视。对于中国大陆每天的重 要动向,许多中共领导人均依靠于“内参”得知,并且往往予以批示。在中国大 陆的改革开放时期,中共领导中胡耀邦对新华社“内参”的批示最多,他在批示 中不但就内参反映的事件提出具体意见,而且还常常要求给他进一步的报道,在 新华社总编室每天的编前会上,经常听到胡耀邦对内参的具体要求。赵紫阳作总 书记时,对新华社内参的批示不太多,即使有,也多针对经济问题,他对政治及 意识形态问题不多表示意见。   从中共高层对新华社内参的大量批示中,可以看出,他们对意识形态问题以 及中央机关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军队问题较为敏感。   中共军队在中越边境战争中取得了攻打老山的胜利后,大批内地记者纷纷涌 向战区进行采访,报道英雄事迹,但也惹下了不少麻烦。如一个由北京各大新闻 单位组成的“首都新闻记者团”访问了著名的“老山战役”的所在地老山。这批 从北京来的记者大多是三十岁上下的年青人,较富有正义感,当他们看到一批批 被打死的战士被运尸车从火线上拉下来,又一批批的战士在向中共党旗宣誓后又 送上火线,心情十分悲愤。参加战斗的均是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就这样为一场毫 无意义的战争失去生命,新闻记者的良心使他们没有按照中共的口径去宣传爱国 主义精神,而是在前线同连队战士们讨论这场战争的意义,并宣传反战言论。其 中一位《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在前线作战部队济南军区××军军长举行的宴会上, 举着茅台酒对这位军长说,“我希望大家喝的不是人血”,结果激怒了这位军长, 他命令警卫把这位记者抓起来拟以军法处置。由于同行的许多记者和有关领导进 行协调,总算没有继续关押,但被从前线遣回。当时按照军内有关人物的指示, 新华社驻战区记者将此事以内参报告中共高层,第二天胡耀邦的批示就传达下来, 这个批示除了要解除这位记者的工作外,还提出对新闻界严加管制的三条措施。 此批示在新闻界作了广泛的内部传达。   当然,对于新华社内参反映中共内部出现的腐败问题,中共高层有时也采取 杀一儆百的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如一九八五年云南省农垦局局长到中缅边境地 区的农场进行“视察”时,命令下属四处搜罗黄色录像带供他欣赏,此事恰好被 也到此地采访的新华社记者了解到,立即写“内参”报中共高层。胡耀邦亲自批 示,撤销局长职务,开除党籍,并在全国通报进行批判。   为了使中共高层人物能及时了解其重要政策在全国各地基层贯彻落实的情况 和中共历次发动的政治运动的进展情况与历次爆发的反对中共的学生运动以及市 民运动的情况,新华社将这些方面作为“内参”报道的重点来向中共高层及时传 递有关信息。从目前新华社国内部和第二编辑室可查到的资料,在中共自一九四 九年建政后,新华社先后在五十年代初的“肃反”运动,土改运动、一九五七年 的“反右派”斗争,六十年代的“四清”运动,一九六六年—一九七六年的文化 大革命运动,一九七九年镇压西单民主墙运动,一九八三年的反精神污染运动, 一九八七年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直至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民主运动中, 都作为中共的“超级耳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每当这些运动在全国展开后,新华社一方面组织各地分社及时报道各地情况, 还由总社派出大批人马,带着中央精神下去指导报道和采访工作,在一些突发的 政治事件中,新华社更是以“肩负重任”的姿态,组织特别行动小组,在现场收 罗各种情况。如在一九八九年的北京天安门民主运动中,从四月十五日中共前总 书记胡耀邦逝世到六月四日凌晨中共军队开始大屠杀的这段时期内,新华社约有 二十多位记者携带电话和传真机分别在天安门广场、北京大学等敏感地区昼夜值 班,获取各种情况包括游行队伍的人数、单位,广场的主要活动,各大学内的大 字报、标语内容(全部抄录或拍照),在运动的高潮期,几乎每个小时向中南海中共 当局传递“内参清样”,供中共决策参考。   每当中共重大政策出台时,新华社亦采取办记者、编辑学习班或组织小分队 方式赴全国各地,针对中共将要着手制定的政策进行调查采访。其参加者多为各 分社业务骨干,他们首先在北京总社进行“洗脑”,即由中央党政各部门负责人 作有关形势及情况的报告,在这些报告的基础上,提出采访计划,经有关部门批 准后,在全国进行跨省区深入调查采访,这种小分队最终不但反映给中共上层大 量的第一手资料,而且向中共高层提供有关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这些情 况和建议间会受到高层人物的重视,他们往往给予具体批示,表明对这些建议的 态度。   新华社作为一个新闻机构,在中共内部被称之为中立的机构,但是它毕竟是 中共的“耳目和喉舌”,在“路线重于事实”的观念之下,写“内参”也往往成 了一种“政治艺术”。与其说它从事实出发,还不如说它从中共官僚们的政治需 要出发,向中共决策层提供情报。为了政治目的,什么都可以被改变。   在新华社的“内参”报道系统中,有一批专业人士分析中共高层人物的意向 和中共政策取向,为的是使其所发的“内参”更准确地迎合中共权贵的心态。尤 其是那些有关中共决策需要参考的调查报告,在写作之前就把从什么角度写作能 够引起中共领导的重视作为出发点,因为这样意味着其报道能否得到某位显要的 “御笔亲批”,如果有了来自高层的批示,那怕几个字,都会受到表扬、嘉奖, 这意味着此篇稿件的成功,否则,记者就算是“白辛苦”了。   “内参”在中共领导层中的影响和在新闻机构中所具有的重要位置,也鼓动 了一些记者、编辑把写出“有份量”的内参稿件作为向上爬的台阶,他们善于观 察风向,揣摩“领导同志”心理,写出的稿件“百发百中”,一篇不漏地得到上 面的“反馈”,有人因而官运亨通。如原中共国务院新闻发言人袁木,原为新华 社国内部记者,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其一些“有份量的内参稿”被当时的国 务院副总理纪登奎欣赏,因而被调到国务院秘书局。此后,此人平步青云,爬至 部长级的位置,并在一九八九年的“六四”屠杀事件中做了极为充分的表演,面 对着全世界的电视观众,他撒了一个又一个弥天大谎,并以此为得意,他就是靠 捏造谎言起家发达的。 【】              【】              【】         ◆ “专政机关”开始控制国际网络 ◆                              ·亚 平·   正当国际网络INTERNET领导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得时侯,中国公安部在 一九九七年底发布了由国务院批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 法》,这是继一九九六年二月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并在去年五月作了修订之后,又一部旨在更加严密控制国际网络在中国发展的行 政法规。   虽然该法规称是对“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但是严加控制的“立 法精神”贯穿了整个法规。在此之前,世人已经知道中国的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 就已经着手对国际网络进行了管制,但基本上那还是躲在幕后进行控制,表面上 是由“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来统筹和协调的。现在该法第三条规定“公安部 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表明 公安部这一国家专政机器扯去了往日的面纱,正式介入了国际网络管理,而且还 成立了专门的“管理监察机构”。   该法规的核心条款是第五条,它例举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 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 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 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 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 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很明显的,除了(六) 以外,这里全部都是政治性的规定,几乎包括了言论自由涵盖的所有内容。   如果发现上述内容,将要面临被“删除”该网络中有关内容的地址、目录或 者关闭服务器,和进行罚款、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处罚。在这个法规中,“互 联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被要求“建 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 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进行审核”、“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 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如果发现有违犯该法规的情况,要求“保留 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 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并对“使用公用帐 号的注册者应当加强对公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 转借、转让。”   此外,还要求“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 督、检查和指导”。“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掌握互联单位、接入单 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 上报。”由此可见,中国公安部对国际网络的管制,不但从幕后走到了台前,而 且已经发展到建利一个采取系统控制的新阶段了。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专政机器在管理国际网络上作用的这种变化,反映 出一个重要的事实,国际社会包括海外的民运人士,一直致力于将外部信息传送 到中国社会内部,除了采用短波广播等传统的媒介手段,现在已经开始采用国际 网络高科技的手段,而且,这种正在普及的高科技对中国政府的新闻封锁,表现 出越来越强大的穿透力。   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直还在发挥着影响,表现 在邓小平和现在的中南海当权者身上,就是只要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而以强调 特殊“国情”为由拒绝进行政治民主化的改革。现在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又是一例。但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民主法制的 社会环境具有某种共生性,或者讲它是现代化过程中一个目标的两种具体表现, 五四运动的先驱者们,就是同时把科学和民主作为自己的口号的。人为的将其割 裂、甚至对立,到头来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陷入目 前的困境无法自拔的一个重要原因。   正因为如此,中国控制国际联网的所谓《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一出台,就遭 到了国际舆论的纷纷遣责。有人就在国际网络上批评中国政府“把公共信息作为 国家机密保管是对公众的犯罪!”而且,中国政府通过这些具体的行政法规,事 实上剥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是侵犯人权的又一记录。   当然,国际网络作为一项新兴的高科技,它在带领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 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比如有人通过国际网络传播恐怖暴力或进行色情、诈 骗等犯罪活动,这些都需要认真严肃的进行探讨研究,以寻找出一个平衡点,既 能够保持国际网络健康发展,又能够将它对社会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美国政 府曾经也想要通过立法来进行管理,但是美国最高法院鉴于言论自由的原则,否 定了白宫的这一立法提案。从现实的情况来看,主要还是靠社会自身的力量来进 行规范。 【】              【】              【】           ◆ 从克林顿性丑闻看中国新闻 ◆                               ·卫·   有关克林顿总统婚外情的传闻一再曝光,令中国官员大为不解:世界上最有 权力的国家的领导人,竟然无法为自己的私生活保密,真是难以想像。白宫的工 作人员居然也为此上法庭作证或为新闻界提供消息。据报道,一位中国外交官说, 「所有人都对他了如指掌。为什么会如此呢?他无法控制他的下属吗?」在一些中 国官员看来,领导人的私生活是必须保密的。这就难怪,两年前,当毛泽东的保 健医生李志绥出版了「毛主席的私生活」一书后,中国官方大为恼怒,极力封杀。   据李志绥回忆录披露,不管是在北京的中南海里,还是在外地视察期间,毛 泽东都曾跟许多女性发生过关系。这些事情,毛泽东的随从、警卫、医护人员都 是清楚的,有的还主动为他物色年轻女子。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一位毛泽 东过去的伴侣去年在香港回忆道,她们在毛泽东居所跳舞时,如果毛泽东表示要 休息,又叫他们其中一位向他奉茶的话,这就是他当晚的性伴选择了。          ◆ 美中领导人私生活保密的差别   虽然一些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以前也写过他们跟这位「伟大领袖」相处时 的经历,但是直到毛泽东去世近二十年以后,他的保健医生李志绥在美国出版了 那本回忆录,毛泽东的性生活才得以曝光。「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认为,中 国和美国在对待领导人私生活方面的差别,主要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美国的 媒体是独立的,自由的,而中国的媒体是官办的,受到当局严密的控制,有关最 高领导人的私生活绝对不许公布于众。其根源在于,中共对领导人和对老百姓采 取的是双重标准。胡平说,「美国是同一标准,总统和政治家在性问题上没有特 权,有时别人能做的,他们反而不能做。在中国情况是相反的,特别是在毛泽东 时代。那时,一方面实行很严厉的禁欲主义,结婚、恋爱都受到很大的管制,而 与此同时,在中共权力圈子里的人,更不要说最高领导人了,他们可以做很多平 常在社会上不许可的事情。」        ◆ 毛泽东号召做高尚的人,可他自己不用高尚   「毛主席的私生活」一书出版后,「美国之音」记者曾在采访中问李志绥, 作为医生,他把病人──也就是毛泽东──性生活方面的事情公开,是否有违职 业道德。李志绥回答说,毛泽东号召我们做高尚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 趣味的人,可是他自己却不这样做。所以,李志绥说,他有责任让老百姓知道这 些情况。   过来人都知道,在毛泽东时代,当局对老百姓的控制已经到了不尽人情的地 步。胡平说,一般的通奸,甚至婚前性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处分。同性恋不仅 不允许,简直是大逆不道,据说是要蹲班房的。胡平说,「这种控制从一开始, 就主要是针对下面的。尽管在表面上,它是全社会的共同规范,但实际上,在权 力上层的人,其道德行为就会得到比较多的包容和掩盖。李志绥那本书里写的很 清楚,有个叫叶子龙的专给毛泽东拉皮条,后来他忍不住到外面讲毛泽东的小道 消息,桃色新闻,刘少奇听了以后就说,这是诬蔑我们党,要把他抓起来枪毙。 看的出来,叶子龙并不是什么犯了诬蔑罪,而是犯了泄露机密罪,不过是把毛泽 东在性方面的问题讲出来而已。」        ◆ 共产党领导一切,包括领导别人对它的批评   然而,如果一个高级干部在权力斗争中失败了,那么他在私生活上的不检点 之处就会曝光,而且很可能会成为他被打倒的「罪行」之一。文化大革命当中, 这种事情就太多了。即便在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的今日中国,对前中共政治局委 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生活腐化堕落」的指责,也是在他政治上失势以后才 被揭露出来的。   对于中国媒体的表现,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有一种解释。他在最近接受美国 「中国新闻」月刊采访的时候说,「我们的新闻批评与西方有所不同,那就是, 我们的新闻报道一定要经过认真的调查,保证消息的真实性,这与西方新闻有时 为了追求时效或引起轰动效应而产生失实的报道就不一样。」「北京之春」主编 胡平认为,李鹏的话不符合事实,因为在中国,不是调查核实的问题,而是不能 报道的问题。胡平说,「中国的问题是,报与不报要经过最高当局的认可,最高 当局当然不会同意对它本身进行监督。共产党领导一切,把别人对它的批评也领 导起来了。要想批评就得经过被监督一方的同意,那还批评什么、监督什么呢?」   对比中国和美国的不同做法,胡平承认,西方媒体扑风捉影的事儿确实是有。 不过,他认为,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对于诬蔑、诽谤可以通过 法律途径解决;另一方面,对于掌权人物的批评没有必要要求它完全属实。胡平 说,「中国古代的时候,皇帝也会设立专门提批评意见的官,当然不是为了监督 皇帝而是为了监督其他的百官,他们就可以『闻风言事』,就是说,听到点儿风 声就可以奏他一本。道理很简单,什么事儿都弄清楚了,有些事儿就无法披露了。 披露本身就起一种监督作用。」 【】              【】              【】  ────────────────────────────────  投稿和推荐稿请寄:tunnel@earthling.net  意见和建议请寄: voice@earthl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