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駕駛人仕,最重要的觸覺,首推視力。
九成以上的反應動作,來自視覺提供給大腦的訊息,如駕駛速度超出視覺所能反應,則大腦不可能有充份時間去應付突變的情況。簡單地說,駕車速度高於視覺能力,萬萬不可!
有很多司機,犯「低視野焦距」毛病。所謂「低焦距」者,即看得不夠遠,通常指眼前或近距離之事物。提高視野範圍,亦即是說,把視野擴闊擴大,看得更遠,會有較充份的時間去作出適當的應變。
究竟要看得多遠才足夠呢?要有足夠的時間去隨時對突發的情形作出反應。以下是一個簡單的方法去測驗視程是否充份:
在正常的情形底下,至少該有十秒時間去供應之用。先選路旁遠方一件物體〔如交通標誌、建築物之類〕作為目標,然後唸「一千零一」、「一千零二」直至「一千零十」。如唸「一千零十」之前已超越目標,即是看得不夠遠;重新再選另一目標,再嘗試。當然,在交通擠逼或天氣和路面情況欠佳之際,我們會需要多過十秒去應付。越早察覺危險性,應變的時間就越充份。雖然我們以雙手控制馱環,其實是眼睛今我們控制行車方向,原理正如瞄準射擊一樣。因此,緊記:「望向你要前往的方向,不要望將會碰撞的目標。 」假說路上出現障礙物體,切記不可望向障礙物,集中視線於旁邊安全方向,汽車自然朝視野方位前進 — 「眼到手到」。
然而,單是看得遙遠並不足夠,眼睛必須保持靈活,隨時留意週圍的一切。充份利用車上各種鏡子裝備,有利於瞭解行車環境。除了前方,車身左右兩旁及後方所發生的一切,都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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