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條 本制度之宗旨如下:
1.建立完善之推廣方針。
2.鼓勵武術之研究精神。
3.培育、挖掘武術人才。
第二章 分 階
第二條 分階方式如下:
1.第一階:青階
2.第二階:赤階
3.第三階:白階
4.第四階:黑階
5.第五階:黃階
第三章
資 格
第三條 第一階青級須具下列資格:
1.兩套學習證書。
2.心得報告乙篇,主題:a.習武動機與期許
b.我對武學的認識
(至少五百字,與主題類似之題目即可)
第四條 第二階赤級須具下列資格:
1.具青級資格。
2.五套學習證書。
3.心得報告乙篇,主題:a.樁步之探討
b.我的習武計劃
(至少五百字,與主題類似之題目即可)
第五條 第三階白級須具下列資格:
1.本中心所屬分支會或委員會之會員。
2.具赤級資格。
3.八套學習證書。
4.心得報告乙篇,主題:a.手、眼、身、腰、步之探討
b.談三尖對照
(至少壹千字,與主題類似之題目即可)
第六條 第三階黑級須具下列資格:
1.本中心所屬分支會或委員會之會員。
2.具白級資格。
3.十一套學習證書。
4.心得報告乙篇,主題:a.散手之探討
b.八大要領的探討
(以一千五百字為原則,與主題類似之題目即可)
第七條 第三階黃級須具下列資格:
1.本中心所屬分支會或委員會之會員。
2.具黑級資格。
3.十三套學習證書。
4.心得報告乙篇,主題:a.談鬆靜
b.武學與生理學
(以二千字為原則,與主題類似之題目即可)
第四章
審 核
第八條 審核分初審與複審,初審於中心作業,複審地點另定。
初審不及格不得參加複審,複審不及格者,得於規定時間內繳審核費再審。
第九條 審核程序如下:
甲、初審
1.繳交審核費三百元。
2.審核資料、證件、心得報告
乙、複審
1.抽測拳套或兵器(學習證書內抽出)
2.口試
第十條 審核及格者繳交証書費二百元,由武壇發給階級證書,並將資料存檔。
第五章
修 定
第十一條 本辦法經研究委員討論通過後,由本中心主任頒佈實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