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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的靜,指「安定不動」或「沒有聲響」,師爺所強調的靜,應是指內在思維的靜。人活著就有思維活動存在,以我國自然哲學的觀點來看,「動」屬陽,相對的每個人亦必存在著程度不同的靜(屬陰),才能陰陽調劑,長期生長。由此觀之,靜的功夫,可定義為「提高思維品質及由動而靜、由靜而動的控制能力」。靜的功夫好,就能在下列三方面顯現出靜的功,或者反過來說,靜的修養,應以下列三點為目標:
1調和身心,提高對外界感應的靈敏度並蓄積下一次動的能量。
2專一,提高思維或處事效率。
3冷靜,做正確的決策判斷。
高度的冷靜並不是與生俱來的,主要原因有二:1社會環境複雜,外在干擾多。2人生本身就是一種不斷摸索的成長體驗過程。要減少干擾,縮短摸索過程
或避免無效的摸索,就個人經驗,大學所提的「定」確實是一有效的方法。
「定」,做形容詞為「安靜」、「不動」、「不變」之意;做動詞為「預約」、「決計」之意。如不仔細思考,定與靜擺在一起時,一般人多將其視為同義字,指「安靜」與「不動」。而大學所述「定而后能靜」的定,是指達到「靜」的一種程度,其意應著重於「決計」。無論個人或組織、大事或小事、在目標的方向、達到目標的程序、標準、角色的扮演…等等,若能有所決計,並依計力行,將可減少干擾與無效的摸索,建立易於求靜的條件。
然而求「定」本身,亦須有程序與準則,才能提高「定」的效率。例如將人生概分為數個階段,三十歲以前確立方向,四十歲以前打基礎,五十歲以前擴展事業…等。如此安排,則三十歲以前,即可安心致力於多方面的探索,以尋求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再例如方向的確立,須依什麼準則呢﹖個人認為可從價值觀、興趣、能力性向的比較利益、想追求的思想型態生活型態等因素,予以綜合性的探討。「定」的運用範圍相當廣,因人、事、時、地、物之不同、或將有不同的程序與準則,是否善於「定」,則端賴個人之知識、經驗、智慧與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