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壶斋
刚到加拿大新布伦斯维克省的佛里德里克市(以下简称佛市) 就有宾至如归之感。 何以如此?原因很简单: 这是我在北美到过的第一个不用开车就可以到处逛逛的城市 (除了纽约和华盛顿以外, 在这两地我只是游客〕。我从中国来, 习惯了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前一年到德州的时候, 你可以想像出来我当时是什么感觉。大城市象摊开的鸡蛋。 高速公路蜘蛛网似地悬在头上。 汽车开起来飞一样。最令我沮丧的是公车的密度不够。 北京的汽车三分钟一趟。北美倒是有一些城市没有被小汽车 文化完全吞噬。 多伦多可算一个。 我有个同学住在那儿, 十多年了, 根本不想学开车。 不过她有点特殊。 每次丈夫让她学, 她就说:“你想我死啊?” 但是毕竟住在多伦多不开车也行的。
我是从美国德州坐灰狗经过多伦多到佛市的。 我也挺喜欢多伦多。 它感觉起来象个城市。 在德州,有的城市不象我习惯的城市。 比如休斯顿。 高高的办公楼堆积在方圆很小的地盘上。 那只是一个工作的地方, 而不是生活的地方, 不是消磨闲暇时间的地方,甚至不是拦路抢劫的地方。下城 以外, 城市向四周摊开, 都是些单层或只有两三层的房子和购物中心。 街道对于行人来说没有诱惑力。 所以在休斯顿, 你看到的就是汽车。汽车,汽车。人们购物后 或者下班后就躲在他们的金属壳里 匆匆离去。看不到闲庭信步的人。如果有人走路, 那大多是经济所迫需要常常走路的人。
我到佛市的当天捡到一辆破单车。 单速的, 倒轮闸, 座子都破了。 这种车绝对不是可以骑着安全下山的, 但是对我来说没问题。我不介意下陡坡时推着走。三天后, 我骑车过了圣约翰河。 不久我就把佛市市中心骑完了, 没用多长时间。我去了书店, 到市政厅拿导游资料, 到王麻头超市(WAL MART)办理接电话手续并买电话机。我也经过2号公路的桥过河去参加一个家庭聚会。我充分享受着这辆老自行车给我带来 的自由, 虽然我常常要上下推着走。 不久以后, 我已经练出来下坡的本事,不用推了, 即使是下大雪的冬天也不例外。
佛市使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还因为它的城市结构。 它的闹市区不只是商业区, 而且也没有摩天大楼。我很喜欢街上出售各种商品和服务的 小商店。 我也喜欢国王商场的比较现代化风格的购物方式。我喜欢哥 特式的老教堂。 德州有很多教堂不够哥特, 常常是一层的, 只是配了一个象征性的小尖顶表示是教堂。我觉得佛市的 教堂才真正是教堂, 后者至少是我认为的那样, 因为我在北京和上海去过的教堂, 都是个特式的。德州很多教堂是新的, 是功能性的, 在建筑上没有传统西方教堂的特色。 在佛市, 教堂好象在讲述着故事, 告诉人们这个城市一代又一代的人怎样来这里敬拜神, 会见教友。我到了不久就去了约克街上的联合浸礼教的教堂 看礼拜。教堂里的的彩色玻璃画, 是我所曾见到的最为精美的。
我喜欢佛市, 还由于那些街道上和河岸边的长椅。 那是一种从容舒缓的生活节奏的象征。它们意味着父母带着 小孩子出来散步,老人在阳光下消磨时光, 因走路而疲惫的人 可以得到歇息。
这里有一种换岗仪式, 颇有看头。 我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种仪式。我特别喜欢看穿着苏格兰方 格呢裙的风笛手。我想这个城市大概和苏格兰有什么关系。 我看到河边有诗人彭斯的雕像。果然,邻省叫诺瓦苏格乡。 在词源上就是新苏格兰的意思。1621年,英王詹 姆斯听说 北美相继建立了新英格兰, 新法兰西, 新西班牙却没有新苏格兰, 很不服气, 就批给殖民者威廉-亚里山大一块地建立新英格兰。这就是 今天的诺瓦苏格乡省。我对苏格兰很有些喜欢。
来到佛市以后, 我到过市图书馆很多次。 让我惊奇的是, 这个城市中的省立大学的 图书馆, 没有中文书籍, 而在这个加拿大偏远省份的小城市的小图书馆里, 却竟然会有一批中文图书杂志!可惜没有大陆的。
图书馆位于圣约翰河畔, 二楼的大窗户对着圣约翰河,这里是报刊阅览区, 读者可以在阅览之余, 欣赏美丽的圣约翰河风景。
我还应该提一提星期六的农贸市场。 虽然规模很小, 它却能够提供我在休斯顿所没有的乐趣。我去休斯顿之前在 伟科市呆过。 贝勒大学附近有一个跳蚤市场, 也是我周末常常去的。 在那里翻捡各种旧货旧工艺品, 和小贩讨价还价, 十分有趣。在这种老式市场里, 我寻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碰撞。 这种交流,在佛市的农贸市场, 我也能够找到。这个市场的小吃摊使我想起北京的夜市。 市场里的新鲜菜蔬, 各种肉类,家制糕点和其他商品在我眼里就象一幅乡村风俗 画。我总是摆脱不了到北美的乡村住上一年的念头。
最后,我想圣约翰河给这个城市的美, 平添了几分妩媚。有一天早晨我到河边晨练。 除了小路上蹦蹦跳跳的鸟以外,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 天光还有些暗, 太阳还没有完全出来。 但是已经有一条船离开码头, 船尾拖着长长的浪花。 河边的草上沾满露水,散发着潮湿的气味。多么美好的早晨 啊!
2001年12月31日根据96年英文稿改写。
寄自美国